在1954年6月周恩来访问缅甸与其总理吴努举行双边会谈第一次接触中缅边界问题时,现在没有公开的资料说明双方是如何就“麦克马洪线”问题交换意见的,但是,此前周恩来在访问印度与尼赫鲁进行双边会谈时所表明的观点——“麦克马洪线不仅中印边界有,而且在中缅边界也有,这是英国殖民主义者造成的,他们用铅笔从喜马拉雅山画过来,就像瓜分非洲一样。因此,这条线中国政府不能承认,但是目前维持现状,双方都不要越过这条线。⑩目前国内学界均推测并相信这也就是周恩来对吴努所表明的观点。(11) 在1956年10月吴努访问中国与周恩来全面商讨如何解决中缅边界问题时,双方都谈到了中缅边界北段的“未定界”问题和“麦克马洪线”问题。周恩来明确表示:“‘麦克马洪线’中国政府是不能承认的,那是英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留下的,是非法的,中国人民和缅甸人民不能负这个责任。现在两国独立了,又是友好国家,新中国政府可以根据新的情况与新的关系,可以从现实情况出发考虑‘麦线’问题,但不能用‘麦线’来划界。”(12)周恩来对吴努讲:“对北段的划界……认为应该有一个大致的方向,按照传统习惯线划界,就是在尖高山以北、恩梅开江以东。”“中缅北段边界可以划到接上‘麦克马洪线’的一点为止,但是,这是我们之间的一个默契。”“这一点现在我们也不宣布,便于缅甸做工作。”(13)另外,周恩来在同年对尼赫鲁介绍中缅边界谈判的情况时,也特别提到“麦克马洪线”问题,周恩来说:“这个线是不合法的,中国历届政府都不承认,新中国政府自然也不能承认。这是英国侵略中国的产物,中印两国人民不负这个责任。现在中国、印度、缅甸都独立了,我们应该根据新的现实情况,加以现实的解决。”(14)因此,国外学者所说的在1956年10月周恩来与吴努“北京会谈”时,中方已经答应“北段边界传统习惯线包括麦克马洪线可以被接受”的观点,(15)是不正确的。因为,周恩来在“北京会谈”中一直强调的是“传统习惯线”。1960年“中缅边界协定”签订以后吴努在回顾这一段历史时也讲,当时周恩来代表中方所提出的关于北段“未定界”之划定方案是:“在北端自伊索拉希山口至印度边境,中缅边界则遵循传统线。”(16) 1957年2月,缅甸总理吴巴瑞致信周恩来,提出:由于缅甸国内的压力,希望中国政府能够接受缅甸独立时从英国手中继承下来的边界状况(17),并且附了缅方主张的划界地图。由于其与中方的主张存在严重分歧,故当时周恩来没有对吴巴瑞的新建议作直接答复。 1957年3月,周恩来在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作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专题报告。此前有许多政协委员“想不通”:为什么在中缅边界北段的“未定界”问题上,“中央采取低的方案,只提出归还片马、岗房、古浪三个寨子,而不提出过分的要求?”对此,“周恩来解释说:‘我们的目的是求和缓,而引起一个很大的紧张,这很不利。’他还说:‘这是我在人大常委会报告里着重谈的,得到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主要根据。因为现在两国的情况不同了,是友好的国家,所以我们提出的解决北段的要求不能太高。我们的历史根据和政治理由必须结合起来,取现实的态度来解决。’”(18) 1957年7月9日,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其中部分内容,就是再次阐述中国政府解决中缅边界北段之“未定界”问题的基本原则:“关于尖高山以北的一段。这一段边界过去始终没有划定。……根据对历史事实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结果,我国政府对于这一段边界的划定,向缅甸政府提出以下的建议:从伊索拉希山口以北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照习惯边界线划界;从伊索拉希山口到尖高山的一段,除片马、岗房、古浪地区应该归还中国以外,原则上可以按怒江、瑞丽江(又名龙川江)、太平江为一方和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划定边界。”(19) 1957年7月26日,周恩来致信吴努:“我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已通过决议,同意中国政府继续根据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原则性建议,同缅甸政府进行具体协商,以求得中缅边界问题的全面的公平合理的解决。”(20)周恩来在信中附了三张地图,正式提出中国政府对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各项具体意见,并以此作为对吴巴瑞当年2月来信的正式答复:“一、关于尖高山以北地区,中国政府重申,中缅边界的最北部分,即从伊索拉希山口往北直到底富山口的部分,可以按照一九五六年十月至十一月你访问北京期间我们共同谈定的习惯边界线划界;至于伊索拉希山口至尖高山的一段,中国政府重申除片马、古浪、岗房三处各寨地区应该归还中国以外,原则上同意以怒江、瑞丽江、太平江为一方和恩梅开江为另一方的分水岭划定边界。”(21) 1957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周恩来与吴努的特派代表吴敏登连续举行双边会谈,继续就边界问题交换意见。在第一次会谈中,吴敏登除了坚持吴巴瑞当年2月致周恩来信的基本立场,又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引起周恩来的注意。这就是中缅边界北段从伊索拉希山口的一段到底富山口的一段,也就是中国称为“传统习惯线”而缅甸称为“麦克马洪线”的一段边界,在吴巴瑞信中所附的图上和周恩来信中所附的图上有很大的出入。新的问题就是:现在中缅双方都有“默契”,这一段边界都认定、都称谓为“传统习惯线”,但是究竟什么是“传统习惯线”?吴敏登说:“缅甸认为应该按伊洛瓦底江流域,因为这是符合地形的。在一九一四年那张临时版地图上是标明了经纬度的,但是,如果按经纬度,可以发现是没有包含地形的。在麦克马洪的备忘录中,讲得比较含混,说以伊洛瓦底江和布拉马卜特拉江的分水岭为界。实际上,缅甸认为只提伊洛瓦底江流域就可以。自然,这些地方非去看看才能知道。我们很难说我们的地图就是正确的。但是,它能代表伊洛瓦底江流域。如果中国能接受伊洛瓦底江流域为界就容易了。”他还谈到:“在一九一四年原图上独龙江直流到我这张图上的红线(麦线),而经勘测后发现是流到我这张图上的蓝线(吴巴瑞信中图),因此现在采取红线就是没有意义的。”(22)对此,周恩来指出:“关于北段(即所谓的麦克马洪线)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你说并非强加于(中国)西藏(地方),这不符合事实。”(23)在第二次双边会谈中,周恩来指出:“去年在北京,我曾对吴努说过,这条线(即所谓的麦克马洪线)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法的。它所以是不公平的,是因为当时中国并不了解那个地方的地形,当时的达赖喇嘛之所以没有反对,也是因为不了解,因此是强加于中国的。它所以是不合法的,是因为它是由英国和(中国)西藏(地方)简单地换文确定的,是个密约。当时中国政府没有加以批准,这在中英文本上都是注明了的。因此,我们是很不愿意承认这条线的。但是为了中缅友好,为了安定我们之间的边界,我们在中缅边界这一段愿意按照习惯线来解决。”周恩来在研究两张地图时发现,它们之间对“传统习惯线”不同的划法,造成面积的差别达一千多平方公里,这比片马、古浪、岗房和缅甸用来交换勐卯三角划地加起来的面积还大。如果按照吴巴瑞信中所附图来划界,中国就要损失很多土地,这显然是不公正的,也是中国人民所不能接受的。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公正地解决这两条线的出入呢?周恩来说:“我的看法是进行实地勘察”,同时,也要“根据友好关系来考虑”。他指出:“如果勘察的结果缅甸确实管到那个地方,中国可以否定麦克马洪线,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不愿意采用麦克马洪线。”(24)在第三次双边会谈中,周恩来强调:在北段,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传统习惯线”,我们不愿用“麦克马洪线”这一名称,因为我们不愿承认英国和(中国)西藏(地方)订的密约。它是地方政府订的,未经中国政府批准,而且目前(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也反对这条“密线”,认为它是不公平的。确定“传统习惯线”必须经过勘察。(25) 对此,1960年吴努在回顾这一段历史时曾评论说:“经过最慎重的考虑后,我们派了大法官吴敏登赴北京向中国政府说明……我们就有关北端的传统线请求他们接受独龙江流域除外的伊洛瓦底江上游北段分水岭作为边界。假如这个在周恩来总理1957年7月20日信里的第一附图所含蓄的原则加以接受的话,便可授权联合勘察队去确定这分水岭怎样通过。换言之,我们没有请求他们接受我们的地图是正确的,而仅仅请求他们同意在确定这段边界时,应无保留地遵循分水岭原则。……关于北部边界,周恩来总理一方面表示对缅甸的见解可作大体上的接受,但对于分水岭原则,在未派出联合勘察队进行调查之前,不便有所表示,同时,他提议应立即勘察。”(26) 1957年12月,缅甸联邦副总理吴巴瑞等应邀访问中国,继续同中方就边界问题交换意见。在会谈中,周恩来再次“说明中国政府在中缅边界问题上的立场是:中缅边界问题是英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中缅两国政府对此都不负直接责任。为了推动两国就边界问题尽速达成协议,建议两国先成立边界委员会,首先勘察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一段中缅边界线。在这段边界上,除独龙江流域外,可以大体按照分水岭进行勘察。这样就给解决边界的其他部分创造了有利条件。”最后,周恩来恳切地讲:“我们的这一建议,希望能获得缅甸政府的同意。”(27) 对此,1960年吴努在回顾这一段历史时曾评论说:“吴巴瑞副总理和吴觉迎副总理于1957年12月间赴中国作亲善访问并与周恩来总理就边界问题进行了非正式的讨论。……关于北端的传统线,周恩来总理自与大法官吴登敏会晤时,即已纠正了他的立场。他说中国政府同意这段边界线,除了独龙江流域之外,大体上应沿分水岭予以勘察和确定。……鉴于没有任何立即解决的方案,既已明白,周恩来总理遂继续提议成立一个边界委员会以便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印度边境的中缅边界进行勘察。”(2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