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农田零星分割的自然生态特征 (一)近代以来农田的零细化现象 长期以来,中国传统农业土地制度中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农田的零星分割”。赵冈认为,农田零星分隔的现象,“至南宋时已明显出现”。明清时期,同一业主土地分散各乡各图甚至是分散在不同县境内的情形已成“定局”④。卜凯在1920—1930年代对中国22个省份的农村典型调查中发现,每一农场平均有五六个田段,这些田段不但互相不毗连,而且距离甚远⑤。据社会学家李景汉对定县调查,每个农户所种之地分为数块,甚至于十余块,散布于村之各方。地块距家之远近多在二里之内,亦有距三四里者。他于1928年在一村调查了200户农家,其中以有6块田地的为最多计26家,其次9块者计25家,有的农户田块分20块散布于各处。不仅每家田地块数很多,且每块之面积亦颇小。200户农家共有田亩1 552块,平均每块4.2亩。其中不满5亩一块者计1 070块,占所有块数的69%,且其中不满1亩者计49块,1—1.9亩者计233块,2—2.9亩者计329块,3—3.9亩者计250块,4—4.9亩者209块⑥。山东省的耕地长期以来也一直被分割成很多细小的碎块,“一个农民或一个家庭往往拥有的并不是一整块的农田,而是分散在很多地方的小块农田”,农民从村庄的住处到其耕地要走长短不一的路,因此在田地里有众多的小路和小径。在夏季或收获季节,“田地看上去就像许多不同颜色的小邮票错落有致地排列在一起”⑦。 根据卜凯的研究,由于自然生态环境和作物耕作制度的差异,北方土地利用(或小麦区)平均规模是南方(即水稻区)的三倍以上,小麦区农场的平均田块数目是每农场有8.5块,水稻区每农场的田块数则高达14个。换言之,水稻区的田块面积小得多。如长江中下游地区山区和丘陵地多开垦山坡地辟为梯田,每个田块相当于山坡上的一个台阶,面积自然不大。此外,梯田作为水稻田,在稻米的生长季节中水田中要蓄水,而且水的深度在整个田块中大体一致,这就需要田面要基本水平,而这在较大的田块中很难做到。吴江县开弦弓村每家都有3—7条相隔甚远的几条带状田地,“从一条地带到另一条地带,有时要乘船20分钟”,这些分散的地带大多数“不超过1—2亩”,极少有面积在6亩以上的⑧。以无锡为例,如表1所示,每户耕地16亩有余,平均每家有地12块,每块平均二亩半,最小地块只有0.35亩。 在中共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这种土地零细化的现象依然存在。如张闻天主持调查的陕甘宁边区神府县,该县地处西北黄土高原,高山和深沟纵横交错。中共分别于1933年和1936年在此进行过两次土地革命,8个典型调查村的土地种类、数量和区位分布极不平衡,除了靠近神木河的贺家川、孟家沟在河两旁有狭小的川地,其他村庄都在山上或山沟里。“为平均分配一切土地起见”,在贾家沟等有少量的园地与平地的村子,土地分得比较散,块数也比较多。如贾家沟20户共分到土地137块,每户平均有7块土地。孟家沟过去有5个十垧以上的整块土地,“现在分散了”。有的村山地不够还要从别村分进,如贺家川从20里外的崔家峁分得了347.5垧山地(神府县的土地以垧计算,1垧相当于3亩左右,园地一般以亩、分计算),从20里以外的高家窊分得了49垧,从15里外的圪柳嘴分得了59垧。孟家沟从15里外的圪柳嘴分得了220垧山地。贸家沟从15里外的刘家窊、18里外的韩家园、20里外的李家南窑、25里外的贾家新庄子共分进了379垧地。这种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办法,虽然是“农民们平均主义的最高理想之体现”。但对于农民们的小生产说来,“也当然不很便利”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