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派学者则从国家阶级性与帝国主义侵略角度,批评国家三要素说或四要素说。秦明于1929年11月指出,张慰慈《政治学大纲》等论著“历数土地、人民、主权等国家的要素”所下国家定义“究未能显示国家之本质”。例如,“封建国家”并无所谓“人民”,只有作为土地占有者的国王和贵族以及作为非土地占有者的农奴(79)。1932年2月,傅宇芳表示,一些不理解阶级国家论的政治学者复述欧美政治学者的意见,将人民、土地、政府、主权等视作国家构成的基本要素,不了解“国家存在的意义是统治阶级用以压迫或治服被榨取阶级”的事实(80)。1932年10月,邓初民从帝国主义侵略角度指出,土地很难说是构成国家的必要要素,因为列强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即造成中国领土的不完整,“请问中国是不是国家?或者是的,而英日美等之实际的国家范围里,又同时各有各的中国”。他又分析,仅以抽象的人民为国家的要素,掩盖了人民属于不同阶级的实质,“至于近代资本阶级的社会里,明明分着阶级,而人民两字却是各阶级的总和的意思,其实即在以人民否认阶级”,国家的对内主权实际是“一阶级的独裁制”(81)。 国家目的与功能亦为各派学者讨论的中心论题。西方学界多将国家目的与功能定位于维持社会秩序、谋求社会公平与公共福利。1939年1月,廖竞存即注意到,西方学者阐述的国家目的包括三方面:增进个人幸福,维持人民间的秩序、和平及公道;增进社会团体幸福,保护公共利益,做个人或自由团体不能做或做不好的社会事业;增进人类文明,发展世界文化(82)。欧美派学者多接受西说。张慰慈于1923年2月即认为,“国家的目的,就想维持全体的和平秩序,裁判各社会的争议,使各种社会皆有平等发展的机会”(83)。1936年3月,王希和表示,国家的目的有三方面:维持国内人民之间的秩序与正义;促进国民的群体福利与公共利益;促进“人类文化之增进”(84)。 国民党派学者对国家目的与功能的阐释多遵循孙中山民生史观话语,将之定位于谋求人民生存。1933年12月,桂崇基认为,国家的目的是“谋全体人民的生存”,必须尽保民、养民、教民的职责(85)。1935年6月,蒋静一强调,国家是人类共同生存的组织,“换言之,就是人类想达到他们共同生存的目的,所以才有国家的组织”(86)。蔡惠群于1944年分析,孙中山将国家视作人类“用人为的力量”建立的组织,“国家既是人为力的制造品,可以证明中山先生是把国家看做人类为达到本身生存目的而造成的工具和方法”(87)。在此问题上,萨孟武的认识前后转向明显。其1929年7月出版的《三民主义政治学》仍受阶级分析方法影响,而此后出版的《政治学概论》《政治学与比较宪法》《政治学原理》《政治学新论》等论著则基于国民党民生史观。他在《三民主义政治学》中由孙中山民生史观生存话语推论到阶级压迫问题,认为对生存资料的掠夺造成“掠夺和被掠夺二种阶级”,“掠夺阶级”为了维持其支配地位而建立国家(88)。之后,萨孟武放弃阶级分析方法。他在《政治学原理》中表示,人类的生存是国家产生的根本原因,“国家是人类为了解决自己的生存,乃用合群的武力,造成的一种团体”(89)。 马克思主义派学者立足革命话语,将国家功能定位为阶级压迫的工具。恽代英于1926年9月指出,“国家是什么?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国家机关,都是适合于用来压迫被治阶级的”(90)。1929年11月,秦明强调国家是人类社会的阶级组织,“国家是与阶级生同床死同穴的一对恩爱的永恋的夫妻”(91)。1946年3月,郑晖指出,阶级压迫是国家存在的根本原因,“我们要深切的了解,国家的存在根本是在压迫阶级用以剥削被压迫阶级,榨取他们的剩余劳动价值”(92)。他们对非阶级国家观提出批评。1929年8月,陈豹隐认为,把政治强制权力目的视作“谋自由幸福或一般利益”说法,“只图鼓吹国家至上主义,却忘记了在政治的下面常常有大多数人的牺牲和不自由”(93)。邓初民与陈豹隐几乎同调。他于1932年10月亦表示,“现在正自有人说,国家是谋自由幸福或一般利益的工具,但他们却忘记了在国家底下大多数人的牺牲和不自由;正自有人说,国家是处理一个公共集团的公共事务的工具,殊不知这也不过是一个乐观的空想”(94)。 政治概念内涵、国家三要素或四要素说、国家目的与功能为政治学研究之基本问题。民国学界在此方面的阐释可谓截然分派。欧美派学者多承欧美余绪,强调政治现象即是与国家现象相关的国民与国家机关的行为,主张国家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谋求社会公正与公共福利。国民党派学者则遵循孙中山所言“管理众人的事”理解政治概念内涵,并以民生史观为视角理解国家目的与功能。马克思主义派学者则基于革命需求,注重分析政治与国家概念的社会阶级属性。如此相异的阐述并非仅反衬各派学术理念的相左,亦反映出其现实政治倾向的各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