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火车在同光之际引起的社会反响,最具有讽刺意味的,莫过于李鸿章等人在19世纪80年代批驳的意见,恰恰是他自己在60年代说过的话。试比较下面两段话: (铜线、铁路)此两事大有利于彼,有大害于我,而铁路比铜线尤甚。臣与总理衙门尝论及之。各省官民皆以为不便,洋人贪利无厌,志在必行。数年以来,总未得逞,固由内外通商衙门合力坚拒,彼亦明知民情不愿,势难强逼也。换约时若再议及,只有仍执前说,凿我山川,害我田庐,碍我风水,占我商民生计,百姓必群起抗争拆毁,官不能治其罪,亦不能责令赔偿,致激民变。(54) 或又谓铁路一开,则中国之车夫贩竖将无以谋衣食,恐小民失其生计,必滋事端。不知英国初造铁路时,亦有虑夺民生计者,未几而傍路之要镇以马车营生者且倍于曩日。盖铁路只临大道,而州县乡镇之稍僻者,其送客运货仍赖马车、民夫,铁路之市易既繁,夫车亦因之增众。至若火车盛行,则有驾驶之人,有修路之工,有巡瞭之丁,有上下货物、伺候旅客之杂役,月赋工糈,皆足以仰事俯畜,其稍饶于财者,则可以增设旅店,广买股份,坐权字母,故有铁路一二千里,而民之依以谋生者当不下数十万人。况煤铁等矿由此大开,贫民之自食其力者更不可胜计,此皆扩民生计之明证了。或又谓于民间田庐、坟墓有碍必多阻挠。不知官道宽广,铁路所经不过丈余之地,于田庐坟墓尚不相妨。即遇官道稍窄之处,亦必买地优给价值;其坟墓当道者,不难稍纡折以避之。(55) 这两段话都是出自李鸿章的奏折,不同之处,前者写于60年代,后者写于80年代。两相对照,可以清楚地看出,李鸿章日后所批驳的,正是自己先前所坚持的。一个人对某个问题的看法,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改变,发生一些变化或者根本的变化,也是正常的。但是,李鸿章前后意见不一样,主要还不是因为自己思想的改变,而主要是说话对象不一样与说话目的不一样。60年代,他说那番话,目的是排拒列强对中国铁路建设的染指;80年代,他说那番话,目的是中国自建铁路。近代中国所走的现代化道路是后发型、外铄型的,向西方学习与反对西方侵略纠缠在一起。集中在李鸿章身上,60年代反对西方染指铁路建设是为了自强,80年代主张中国自建铁路也是为了自强。反对西方染指时,任何反对的借口都可以找出来;主张中国自建时,对任何反对的说法都可以找到驳斥的理由。于是,出现了看似自相矛盾的现象。沈葆桢在拆除吴淞铁路时曾有句名言:“中国如欲振兴,则铁路之开必不能免,然不可使中国铁路开之自我。”(56)他明知铁路是中国走向自强的必然之路,但他不能允许列强私自建造的吴淞铁路成为中国铁路历史的开端,不能允许列强插手中国铁路建设事业,尤其不能允许列强插手中国铁路建设事业这件事与他沈葆桢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学习西方先进文明与反对西方经济侵略,在铁路这一问题上集中体现出来。这也是李鸿章、沈葆桢等人处境尴尬的根源所在。 注释: ①《火蒸车》,《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 ②郭实腊:《贸易通志》,新加坡坚夏书院道光二十年版,第44页。 ③洪仁玕:《资政新篇》。 ④张德彝:《航海述奇》,钟叔河:《走向世界丛书》,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486页。 ⑤郭嵩焘:《郭嵩焘诗文集》,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第88页。 ⑥郭连成:《西游笔略》,第38~39页。 ⑦王韬:《兴利》,《弢园文录外编》。 ⑧王韬:《建铁路》,《弢园文录外编》。 ⑨郑观应:《论火车》,《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9页。 ⑩郑观应:《论火车》,《郑观应集》(上册),第80页。 (11)(12)郑观应:《铁路上》,《郑观应集》(上册),第653页。 (13)薛福成:《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七日,长沙:岳麓书社,1985年,第121~122页。 (14)(15)马建忠:《铁道论》(1879),《适可斋记言》(卷一)。 (16)马建忠:《铁道论》(1879),《适可斋记言》(卷一)。 (17)(19)《清总理衙门档案》,宓汝成:《近代中国铁路史资料》,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页。 (18)肯德著、李抱宏等译:《中国铁路发展史》,第4~8页,见宓汝成书,第6页。 (20)李岳瑞:《春冰室野乘》,第204页。见宓汝成书,第17页。 (21)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1册),第4页。 (22)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1册),第19~20页。 (23)《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5,第13页。 (24)崇厚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1,第27页。 (25)官文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1,第42页。 (26)《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5,第46页。 (27)曾国藩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4,第1~4页。 (28)丁宝桢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2,第27页。 (29)李鸿章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5,第13页。 (30)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沈秉成“私下是知道这个计划(指吴淞铁路计划)的,并且说在他的任期内将不加阻挠。但是,当这个事业还没有完成前,他就离任了”。北华捷报馆:《中国之回顾,1873—1877年》,第65页。见宓汝成书,第36页。 (31)《光绪二年十二月十六日福建巡抚丁日昌奏》,《洋务运动》(二),第346~353页。 (32)《光绪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总理衙门奕等奏》,《洋务运动》(二),第358~359页。 (33)朝廷批准在我国台湾修建铁路以后,丁日昌进行了艰苦的努力,后来因为朝廷批准的经费没有实际到位,丁日昌又因生病而被免去职务,所以,台湾铁路那时没有建成。 (34)李鸿章《复丁雨生中丞》,同治十一年九月十一日,《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2,第26页。 (35)李鸿章:《筹议海防折》,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二日。《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24,第22页。 (36)李鸿章:《致郭嵩焘函》,《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17,第12~13页。 (37)《光绪五年十一月十三日总理衙门奕等奏折》,《洋务运动》(一),第203页。 (38)刘铭传:《光绪六年十一月二日前直隶提督刘铭传奏》,丛刊本《洋务运动》(六),第138页。 (39)《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六),第141~143页。 (40)《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六),第149页。 (41)《光绪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翰林院侍读学士张家骧奏》,《洋务运动》(六),第139~140页。 (42)《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六),第148页。 (43)《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六),第149页。 (44)刘坤一:《议覆筹造铁路利弊片》,《洋务运动》(六),第151~152页。 (45)《光绪七年正月十六日通政使司参议刘锡鸿奏折》,《洋务运动》(六),第165页。 (46)《清德宗实录》卷126,第18页。见宓汝成书,第103页。 (47)李鸿章:《论法兵渐进兼陈铁舰铁路之利》,光绪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14,第25页。 (48)徐致祥:《论铁路利害折》,《嘉定先生奏议》(卷上),《洋务运动》(六),第167~168页。 (49)《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内阁学士徐致祥奏》,《洋务运动》(六),第172页。 (50)《东华录》(光绪朝),卷66,第18页。 (51)《清史稿》交通志,第4428页。 (52)《交通史路政编》(第1册),第38页。 (53)《光绪十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两江总督曾国荃奏》,《洋务运动》(六),第236~237页。 (54)李鸿章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5,第13页。 (55)李鸿章:《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六),第145页。 (56)何启、胡礼垣:《〈劝学篇〉书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