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年10月31日(光绪十年九月十三日),内阁学士徐致祥上奏称,西洋人劝中国兴建铁路: 以利动我,实以害重我,我受其害,则彼享其利,而中国附和而怂恿之者,无非为肥己进身之地,而置国家之利害于不顾也。 他陈说兴建铁路八害:一、铁路兴而夺商船业务,影响商人生计;二、兴建铁路必然占用先前治理黄河的经费,置无数小民之困苦于不顾,丧失民心;三、自清江浦建造铁路,洋人将染指其地,置造洋房,增设货栈;四、建造铁路,洋人必然效法,如果允许,则无异开门揖盗,如果拒绝,则启衅兴戎;五、铁路一建,中国关塞尽失其险,将何以自立?六、铁路易被破坏,控断尺地,火车即不能行,极难防范;七、火车通行,传递文报,则先前驿站全废,陆路车驼俱归无用,影响原有人员生计;八、举借外债,其患无穷。总之,铁路之事,“利小而害大,利近而害远,利显而害隐。彼所为利者,在五年之中,臣所为害者,在十年以外。”(48) 1885年1月10日(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徐致祥再上一折,指责: 唱导此说与赞成此说者,非奸即谄,而置国家之大害于不顾也,借夷之款以增夷之利,用夷之法以遂夷之计。(49) 徐致祥所说“八害”,并无任何新鲜的内容,但他指责主张修建铁路的大臣是为了“肥己进身”,是“置国家之利害于不顾”,是“借夷之款以增夷之利,用夷之法以遂夷之计”,则是对刘铭传、李鸿章、刘坤一等人的政治诬陷,是否定这批大臣对大清王朝的忠诚,这是慈禧太后所不能容忍的。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谕谴责徐致祥所奏并不平心论事,辄敢肆行訾诋,殊属妄诞,着交部议处。(50)徐由此受到降三级调用、不准抵消的处分。 中法战争结束后,朝廷下诏各臣工切筹善后,铁路又被作为重要内容提了出来。李鸿章表示,法事起后,债台高筑。开源之道,当效西法采煤铁、造铁路、兴商政。矿藏固为美富,铁路实有远利。(51)1885年,闽浙总督左宗棠病故,临终遗疏言: 铁路宜仿造也。外洋以经商为本,与中国情形原有不同,然因商造路,治兵转运灵通,无往不利。其未建以前,阻挠固甚,一经告成,民因而富,国因而强,人物因而倍盛,有利无害,固有明征。天下俗论纷纷,究不必与之辩白……请俟海防大臣派定之后,饬令议办。(52) 1886年,清廷设置海军衙门,任命醇王总理节制沿海水师,以庆郡王奕劻、大学士总督李鸿章、都统善庆、侍郎曾纪泽为佐。李鸿章奏请将铁路事务统归海军衙门管理。1887年,海军衙门奏请修筑津沽铁路和台湾铁路,慈禧太后批准。此后,津沽与台湾铁路动工兴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