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迁入地拉力 1.民族性拉力 从少数民族文化和民族特殊性出发,迁入地对少数民族居民的拉力主要体现在通过提供民族聚居的居住形式和满足民族宗教活动的场所上。 在对少数民族居民聚居意愿调查时,将兰州市回族居民按原居住地为回族聚居区和非回族聚居区进行分类。理论上,民族聚居区内民族间会有较强的民族趋同性,文化习惯被强化,较城市其他地区而言,拥有更多的特色建筑物,且内部居民语言同一,交流更为便利,会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同民族居民。兰州实证显示,回族受访者中原居住地为回族聚居区的居民搬家后仍然搬到回民社区的比例是65.9%,仅有34.1%的受访者会选择搬到非回族聚居区;而受访者原来就居住在非回族聚居区,那么他们经过搬家仍然选择非回民社区的人占到了68.4%,选择回族聚居区的为31.6%。可见,回族被访者在搬家中具有较明显的社区类型延续性,民族趋同性相对较弱,民族聚居这一拉力对少数民族居民拉动力明显,但对大部分居民而言并非主要迁居动因(见表6)。 兰州市在城市建设与拆迁过程中,一个典型回族聚居区拆迁实例能够较好地说明宗教场所的拉力作用:黄河北地区拆迁过程中,相关人员充分考虑了教坊范围,将和平台清真寺随社区整体迁移,使居民在迁居后仍保留原有教坊并临近该清真寺,生活切实得到便利,颇受好评。而作为目前开发重点的雁南和雁北地区,回族和东乡族人口上升明显,但此地尚无清真寺等相应宗教场所,使得穆斯林居民不得不前往城市其他地区进行宗教活动,致使部分外地来兰穆斯林居民不愿在此居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