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性拉力 迁入地除结合少数民族特性对迁居存在拉力外,良好的环境、更为便捷的出行、能够临近亲友等因素同样会拉动少数民族居民迁入该地。 就可达性而言,调查了受访者到达某一具体生活设施所需的时间距离(不限定交通方式,仅以受访者达以惯常方式到达此处时间为衡量标准)。根据问卷和访谈情况进行统计,小超市、公交站、菜市场等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设施最靠近居住地,多数在十分钟内可达,菜市场有时会相对较远;银行、社区活动中心、清真寺等一般在十几分钟路程内可达。而大型医院、商场、公园等,则在全市范围内布局,因而居民大多需要较长时间达到。整体上,围绕居住地会形成“基本生活需求设施(10分钟)—社会活动需求设施(20分钟)—满足娱乐和较高级消费需求设施(30分钟)”三个需求圈,达到所需时间距离依次延长。 对汉族、回族受访者生活设施可达性圈层进行绘制,得到图3。汉族达到周边或较远处的生活设施用时普遍短于回族居民,仅到达公园所需时间略长于回族受访者(汉族受访者平均用时21.94分钟,而回族受访者为21.21分钟)。其他生活设施方面,10分钟左右时间距离的生活设施,回族居民一般较汉族居民多用时2分钟左右;20分钟左右设施,回族到达该处用时较汉族居民多3~4分钟左右。不同于汉族居民,回族居民由于日常生活(回族居民食用的禽、畜,大多请阿訇“下刀”)与宗教活动(每日礼拜及主麻聚礼)都需要围绕清真寺开展,因而在选择居住地时会倾向于“围寺而居”,这一民族居住习惯使得回族的居住地点不得不牺牲一些生活上可能的便利,从而导致平均用时高于汉族居民。而迁入地如果具有更高的可达性,进而改善少数民族出行便利程度,则会拉动少数民族居民向该地区迁入。 图3 回—汉民族居民可达性差异(圈层由里至外分别代表10分钟、20分钟和30分钟) 其他因素,如迁入地拥有更好的民族政策、更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能够提供健身休闲场所等,都会对少数民族居民产生拉力,促进迁居行为产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