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月,中共召开六届四中全会以清算“立三路线”并向全党提出“党到群众中去,站在群众前面”的口号[42](P.48-49),并指出“党在少数民族中的工作”还“没有注意到怎样去发展他们自己之中的阶级斗争与民族解放运动,回民内蒙古与苗瑶中少数民族运动一直到现在,还没能引起地方党部的注意,这是必须改正的”[43](P.90)。同年3月,云南党组织在给全国总工会的报告中,再次汇报了云南的民族问题: 小民族在云南是分布得很广而且十分复杂,他们在经济文化上都是很落后的,小民族计有夷、猓猓、摆夷、立梭等,他们在产业上工作上的人很少,大多数是务农,且多为佃农或雇农。在云南迤西边陲一带现在还保存着土司的制度,土司有他的政权,可以处置它制下的农民一切的问题,这些农民夷人或其他小民族居多数,他们是在一种半农奴的状态中生活着,这完全是一种封建的形式。所以云南民族问题,主要是一个农民问题,也就是一个土地的问题。[44](P.74) 1931年6月,中共要求在中华苏维埃大会上“提出关于拥护和援助中国境内少数民族自决和解放的运动的决议案,以对抗反革命国民会议席上所拥护的国民党对于蒙藏回民族的‘藩属政策’”[45](P.313),这显示出中共在处理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问题方面与国民党民族同化政策有完全不同的思考路线和政策主张,这无疑为中共中央正式提出民族团结思想进一步廓清了理路。 如前所述,中国共产党关于少数民族的认知和在中国革命中团结少数民族的思想是在中央与地方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与其他民族地区相比较而言,云南党组织在民族问题上与中共中央的互动是持续且绵密的。从这一时期中共中央与地方党组织的相关文献来看,多民族杂处共居的云南无疑是当时中共中央思考民族政策和汲取相关经验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资源。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思想的萌生与云南党组织的关联是密不可分的。 三、“红军长征过云南”与中共正式提出民族团结的思想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共中央在9月22日结合日本国内的情况和台湾“原住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雾社事件,指出这是世界经济危机和日本国内“日益紧张和革命化”的必然结果,并认为“满洲事变对于中国事变发展的前途,将给予决定性的影响”[46](P.417-420)。在这样的情势下,中国共产党在党内党外揭露“国民党的‘民族统一战线’”本质的同时,②另一方面从党内到党外有意识地将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国各民族统称为国族意义上的“中国民族”③。这个后来改称为“中华民族”的概念,凸显出当时中共对于国家的多民族架构已经有了足够的思考和规划。 1932年,中共宣传部在提供给北方各省省委的讨论提纲中提出“加强满蒙各民族中的工作,紧密地与各民族的民众联合,同为苏维埃的主权而斗争”[47](P.342)的主张;在此前和这一文件中,尽管中共继续将国族意义的“民族”与指涉少数民族的“民族”相混用,但却是在抗战爆发后较早地提出少数民族问题和联合少数民族共同抗战的文献,而中共中央民族团结思想的逐渐清晰化过程,也是由此而始。在讨论通过的北方各省委联席会议的决议中,中共不仅把日本侵华与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联系起来,而且提出要特别注意做好少数民族工作:“满洲的占领,上海战争,法国侵入云南,英国的组织藏兵侵入西康,都证明帝国主义者公开的最后的瓜分中国的政策是在积极的进行。一切帝国主义都是瓜分中国的参加者,日本暴行的同谋者与共同犯”[48](P.351-352);“在满洲,陕西和晋北,特别应注意到少数民族——韩、回、内蒙古——的工作,吸引他们积极参加土地革命。”[48](P.36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