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八路军称谓的由来和隶属关系 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包括八路军、新四军、华南人民抗日游击队和东北抗日联军的统称。 路军或路,一般是部队在作战中的一种临时组织形式,作战后即撤销。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却作为一级组织形式保留下来,国民革命军即国民党军和红军都使用过。在国民革命军中,路或路军相当于军或高于军,辖1个师或几个师或没有师,一直到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才逐渐撤销后而统一起来。红军也多次使用路军,相当于何级,极不统一。如1927年11月黄(安)麻(城)起义时,黄安农民起义的队伍编成第一路,麻城农民起义的队伍编成第二路,统一称为工农革命军鄂东军,共300余人。1936年11月至1937年3月,红四方面军一部编成的西路军2万余人。 八路军的称谓,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也曾经使用过。当时,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是以北伐战争中留下的国民党的粤系部队编成的。1936年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两党出现了初步合作抗日的局面。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致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电,提出了5项要求、作出了4项保证。其中,在第2项保证中,第一次提出“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领导。”③于是,从1937年2月到8月即全国抗战爆发前后,国共两党在前一阶段秘密接触和高层对话的基础上,分别由国民党代表顾祝同、贺衷寒、张冲以及蒋介石、宋美龄、宋子文等人和中共代表周恩来、叶剑英、林伯渠、博古等先后在西安、杭州、庐山和南京进行了五次谈判,谈判的焦点则是共产党的合法地位及红军改编问题。 直至8月13日日军进攻上海,淞沪会战开始后,中国政治、经济中心地区和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受到日军直接威胁的情况下,蒋介石国民党和政府对全国抗战方针、政策才有了根本性的转变。8月14日,国民政府发表《自卫抗战(暴)声明书》,严正指出:“中国为日本无止境之侵略所逼迫,兹已不得不实行自卫,抵抗暴力”,“中国之领土主权,已横受日本之侵略”,“中国决不放弃领土之任何部分,遇有侵略,惟有实行天赋之自卫权以应之。”④这标志着蒋介石国民党和政府最终下定了实行全国抗战的决心,国共两党关于红军改编的这一谈判焦点问题才得以基本解决。 8月17日,中革军委副主席周恩来电告中共中央,国民党已同意南方8省地区(除琼崖外)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18日,蒋介石同意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22日正式发表公布。8月25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而相对于改编为新四军的红军一部来说,改编为八路军的实际是红军主力。9月11日,八路军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但八路军的番号深入人心和深得人心,就一直沿用下来。 长期以来,党史、军史界一直认为八路军在建制序列上一开始就编在国民革命军第二战区,这是错误的。实际上,红军主力改编为八路军后的近半年内,直接隶属于国民政府军委会。编入第二战区则是1938年1月,据蒋纬国主编的《抗日御侮》第4卷写道:“一月十七日,军事委员会为适应全般状况之需要,再颁发国军战斗序列”,“第二战区”辖“第十八集团军”。1939年3月12日,朱德任第二战区副司令长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