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南康县志》(清同治十一年;1872)1:5,《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江西省》第823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页220。 [52] 《厦门志》(清道光十九年;1839)15:3,《中国方志丛书•华南地方•福建省》第80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页641。 [53] 《钦州志》(清道光十四年刊本;1834),1:48。 [54] 目前所见最早有关在台湾元夕偷青的记载是《澎湖纪略》(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台湾文献史料丛刊》辑1,册12(台北:大通书局,1984),页155。此习俗后来亦散见于台湾本岛各地,参见《台湾省通志稿》(1950-1965),《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页1365。 [55] 《古今图书集成》引广东省《文昌县志》。见《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岁功典上元部》(台北:文星书店,1964),107:25。 [56] 《龙州县志》(民国十六年修纂,195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馆铅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数据汇编•中南卷》(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1),页921。 [57] 参见贵州省《兴仁县志》(1965年贵州省图书馆油印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南卷》(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1),页478。 [58] 〈玩灯〉,清•叶堂编,《纳书楹曲谱》,补遗,3:1。影印本收入王秋桂编,《善本戏曲丛刊》(台北:学生书局,1987),页2039。 [59] 明•冯梦龙编,《喻世明言》(台北:三民书局,1989)卷四“闲云庵阮三偿冤债”,页81。 [60] 例如《春灯谜》中宇文彦和影娘正是在元宵夜里订情。故事见明•阮大铖,《春灯谜》(台北:明文书局,1983)。明代泉州传统戏曲的《荔镜记》中的陈三(伯卿)亦在潮洲元宵节赏花灯时遇到黄五娘而一见钟情。见《重刊五色潮泉插科增入诗词北曲句栏荔镜记》(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 [61] 参见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五“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古本小说丛刊》第14辑(北京:中华书局,1990),页107-130。 [62] 徐德言在元宵灯市中卖破镜,得与妻子乐昌公主重逢。故事见唐•孟綮,《本事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页7。 [63] 例如《灯月缘》开卷便画龙点睛地提及书生真连城幼年,有道士曾为他相命,以为其“一生际遇都在上元节夜。”全书便在着墨于书生真连城一生好几回在上元灯节时,与诸位女子、男子的情色绮遇。见《灯月缘》(啸花轩刊本),《古本小说集成》(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第一回,页3。 [64] 间引自常人春,《老北京的风俗》(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0),页141。 [65] 清•玩花主人辑,《缀白裘》(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7),〈看灯〉,页4596、页4599。李孝悌曾援引巴赫汀的论点,对〈看灯〉、〈闹灯〉等折子戏里对身体的戏谑与嘲弄,进行分析,并藉以阐述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中与礼教文化并存的情欲论述,参见李孝悌,〈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中的情欲与身体〉,《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72:3(2001年9月),页543-595。 [66] 明•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5:2,《古本小说丛刊•第十四辑》,页344。 [67] 清•玩花主人辑,《缀白裘》,〈看灯〉,页4587-4599。 [68] 例见《通州志》(清光绪五年刊本;1879):“居民观灯充路,少年朱衣鬼面相剧戏,笙歌自暮达曙。”9:4;又见张可立修,江苏省《兴化县志》(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少年朱衣鬼面,金鼓达旦。”2:2,《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江苏省》第450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页85。 [69] 广东省《归善县志》(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15:1,《中国方志丛书•华南地方•广东省》第63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页200。 [70] 广西省《修仁县志》(清道光十年;1830),《中国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页1022。类似的记载并见《合江县志》(清同治十年增修刊本;1871):“居民结棚张灯,敲锣鼓,放花炮,童子女妆唱〈采茶〉,跳竹马,城乡各作龙灯、虾灯,彼此互迎以为胜。谓之闹元宵。”18:32。 [71] 《申报》影印本(上海:上海书店,1982-87)光绪廿七年正月廿七日(1901年3月17日)“四明灯景”条。 [72] 《绥德州志》(光绪三十一年;1905),4:30,《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陕西省》第298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69),页339。 [73] 辽宁《柳边纪略》(1931-1934),4:1,《辽海丛书1》(沈阳市:辽渖书社,1985)页258;《全辽备考》(1931-1934)卷下:12,《辽海丛书》(台北:艺文印书馆,1971)。 [74] 《房县志》(清同治四年刊本;1865)11:4。 [75] 昆冈等奉敕编,《清会典事例》(北京:中华书局,1991),1160:556。 [76] 陈康祺,《郎潜纪闻•京师四时之景物》(北京:中华书局,1990),页253。 [77] 徐珂,《清稗类钞》册一(北京:中华书局,1996),页25。 [78] 《庆远府志》(挹芬楼钞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页927。 [79] 《新宁州志》(清光绪四年;1878)2:1,《中国方志丛书•华南地方•广西省》第200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页144。 [80] 《黄安县志》(清同治八年刊本;1869),1:47。 [81] 《宁乡县志》(清同治六年;1867),《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页679。 [82] 《铅山县志》(清同治十二年;1873),5:14,《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江西省》第911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页356。 [83] 《平越州志》引徐宏业旧志,《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西南卷》页435。 [84] 《罗店镇志》(清光绪十五年;1889),1:15,《中国地方志集成•乡镇志专辑4》(上海:上海书店,1992)页199-200。 [85] 《阳江县志》(清道光二年;1822),1:67,《中国方志丛书•华南地方•广东省》第168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页186。 [86] 屈大均,《广东新语》,《清代史料笔记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97),页360。 [87] 《新镌乐府连环拾翠》页3。收入王秋桂编,《善本戏曲丛刊》第二辑(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4),23:446。 [88]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姑妄听之二〉,《笔记小说大观》28编(台北:新兴书局,1988),页3613。那位被羞辱的少年还愤恚不平地追至门外,想要与他争斗,引来邻里聚问。“有亲见其强邀者,不能责以夜入人家。有亲见其唱歌者,不能责以改妆戏妇女。竟哄笑而散。” [89]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明清史料》018904(揭帖,乾隆7年3月11日)。 [90] 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九,〈小秦淮录〉,《清代史料笔记丛刊》页198。 [91] 《孝感县志》(清光绪八年;1882),5:9。 [92] 明•王士性,《广志绎》(北京:中华书局,1981),页18。 [93] 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页66。 [94] 明•沈榜,《宛署杂记》,17:3,《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一册》(北京市:中国书店,1992),页159;类似的记载亦见《宛平县志》(抄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页14;《通州志》(清光绪五年;1879),9:4;《大兴县志》(清康熙二十四年钞本;1685),1:15;《宁河县志》(清乾隆四十四年刊本;1779)15:6,亦提到“十六日,妇女相携走桥、摸钉。以消灾,或请厕姑以卜休咎。” [95] 清•项维贞《燕台笔录》引《北京岁华记》,1:7,《清代笔记小说》册32(石家庄市: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页524。《月日纪古》亦有类似记载:“燕城正月十六夜、妇女群游、其前一人持香辟人,名辟人香。凡有桥处,相率以过,名走百病。又暗摸前门钉,中者兆吉宜子。”见萧智汉,《新增月日纪古》(1834年重刊本)复印件(台北:艺文印书馆,1970)卷一下“正月十六日”条引《岁时记》,页51。 [96] 《新续渭南县志》(清光绪十八年;1892),2:19,《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陜西省》第238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页178。《延长县志》(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陜西省》第319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页141。 [97] 《临潼县志》(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1:23,《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陜西省》第542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页69。《同官县志》(清乾隆三十年;1765),4:6,《新修方志丛刊•西北方志》册26(台北:学生书局,1968),页189。 [98] 《榆林府志》(清道光二十一年刊本;1841),24:3。 [99] 《房县志》11:4。又如甘肃省清水县的妇女“游郊外、登高阜”以“除百病”,《清水县志》(清乾隆六十年;1795)4:3,《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甘肃省》第328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获鹿县志》(清乾隆元年刊本;1736):“游山水,走百病。”2:12。 [100] 《海丰县志》(清康熙九年刊本;1670),3: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