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对于田野研究单位的确定,虽然可以有多样化的选择,但具体的选择往往受研究者的研究主题及其所采用的分析范式的影响(见表1)。当研究者试图进入农村社会时,村落社区成为其确定田野研究单位的首选。无论是“以小见大”的缩影论研究者还是类型化的比较研究者,都看中了村落社区个案研究有利于展现出农村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的优势。但是,这种强调村落社区内部社会联系而忽视村落内外经济联系的研究思路必然要受到经济人类学学者的质疑与拷问。以施坚雅为代表的学者将田野研究的单位拓展到基层市场共同体就是这种质疑与反思的实践。与强调社会视角和经济视角不同,政权建设研究范式明显加大了对制度与结构的重视,其对政治发展与政治运作的分析必然要求加强对农村政权组织的分析。立足点是强调科层性还是强调科层性与乡土性之间互动的差异性,区隔出了县和乡(镇)两个不同的田野研究单位。 表1 不同田野研究单位的比较
与以村落和基层市场共同体为田野研究单位所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社区分析范式和经济区域分析范式不同,以乡(镇)和县为单位的田野研究正在酝酿(或可能酝酿出)新的农村分析范式——乡(镇)共同体分析范式和县域分析范式。已经呈现出一定雏形的乡(镇)共同体分析范式虽然以制度主义的视角考察了作为科层制底层的乡(镇)基层政权组织运作,以及“乡域政治”在科层性与乡土性之间的交融图景。但是要想获得学术界的广泛认同,“乡镇共同体”的分析范式还必须做到能透析共同体内部的多元主体,厘清其结构关系,并在田野研究中打通宏观与微观、国家与地方、体制与非体制及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变量之间的关系,以确保乡村基层政治在体制与非体制、结构与非结构及制度与文化的贯通方面所呈现出来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吴毅,2007b)。如果说基于乡(镇)的田野研究令乡(镇)共同体分析范式的雏形开始浮现,那么以县为单位的田野研究则只是提供了“县域分析范式”(姑且这样称呼)诞生的可能。要使“县域分析范式”真正得以产生,研究者至少应该确定县域分析范式的基本元素及框架,即县域内组织与群体的构成、属性及其关系,不同组织、群体实践逻辑的异同以及科层制同乡村社会的结构性关系等等。 虽然农村田野研究单位的选择同研究者的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相关性,但是研究者依据研究主题选择具体的研究单位时,仍然有必要对研究单位本身作出深入反思。以村落为单位的田野研究虽然有助于理解一个社区范围的社会结构及文化特征,并能够从“小地方”窥见到“大社会”,但缺乏时空拓展性的先天不足使其备受争议。以基层市场共同体作为基本单位的研究虽然给后来的研究者带来了诸多启示,但由此而建构出来的一套分析和解释中国农村社会构建和运行的综合理论模式却引起了学者们更多的质疑。基于对村落田野研究单位的反思,乡(镇)作为田野研究的单位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相对于已经高度官僚化、科层化和部门化的县级单位来说,乡(镇)无疑更能体现中国农村社会中的体制性与非体制性、结构性与非结构性,以及制度与文化的贯通方面所呈现出的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吴毅,2007b),但乡(镇)本身的代表性也是学者们质疑的一个方面,同时当田野的地域从村落提升到乡(镇)时,社区生活研究的完整性随即被大打折扣。而以县为研究单位的田野研究无疑进一步放大了乡(镇)在社区生活完整性上的不足,同时也使得田野研究的方法无从切入,尽管其在完整的意义上更好地呈现了国家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