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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史事三题(6)

http://www.newdu.com 2017-08-27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 方志远 参加讨论

从上述材料可以得出这样一些结论:一、阳明对诸氏几乎从来就不感兴趣。二、阳明对诸家有愧意。三、诸氏没有生育能力。
    阳明对诸氏的不感兴趣,可以说没有任何疑问。这可以从新婚之夜的回避--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以及在诗文中从不提及诸氏得出结论。夫妻感情不好,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阳明似乎也从来没有对任何女性感兴趣,这就十分不正常了。从常情来说,男人对女人的不感兴趣,只有一种可能:性功能低下并由此产生的自悲。
    阳明是否性功能低下,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明确的记载,但阳明自幼身体虚弱,却是事实。关于这一点,阳明自己从不讳言。正是因为身体虚弱,所以一直讲求养生之道,《年谱》于此屡屡予以记载,略举数条:
    (成化八年)九月丁玄。先生生,是为九月三十日,太夫人郑娠十四月。
    (成化十二年)先生五岁不言。
    (弘治元年,十七岁)合卺之日,偶闲行入铁柱宫。遇道士趺坐一榻,既而叩之,因闻养生之说,遂相与对坐忘归。
    (弘治五年,二十一岁)举浙江乡试……侍(父)龙山公(王华)于京师……为宋儒格物之学……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沉思其理不得,遂遇疾。先生自委圣贤有分,乃随世就辞章之学。
    (弘治十一年,二十七岁)读晦翁(朱熹)上宋光宗疏……悔前日探讨虽博,而未尝循序以致精,宜无所得。又循其序,思得渐溃洽浃,然物理吾心终若判而为二也。沉郁既久,旧疾复作。益委圣贤有分。偶闻道士谈养生。遂有道世入山之意。
    (弘治十五年,三十一岁)告病归越,筑室阳明洞中,行导引术。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阳明身体的虚弱既有先天的不足,也有后天的失调,所以不到三十岁便因体弱多病而产生“遗世入山”之意。新婚之夜在铁柱宫与道士论养生彻夜不归,看似偶然,却不能排除是对夫妻生活的缺乏信心所致。联系到阳明弘治八年给岳父的祭文中说“我实负公,生有余愧”,上述推测可以说是成立的。
    弘治十五年的《乞养病疏》是阳明入仕之后的第一个病假报告,内称:
    臣自去岁三月,忽患虚弱咳嗽之疾,剂灸交攻,入秋稍愈。遽欲谢去药石,医师不可,以为病要既植。当复萌芽。勉强服饮,颇亦臻效。及奉命南行,渐益平复。遂以为无复他虑,竟废医言,捐弃药饵,冲冒风寒,恬无顾忌。内耗外侵,旧患仍作。及事竣北上,行至扬州,转增烦热。……追诵医言,则既晚矣。[20]
    从春末到入秋,一直咳嗽不止,很可能是染上肺病。这对本来就虚弱的身体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此时阳明年仅三十一岁。随后便是四年之后所受的廷杖及贬谪龙场。正德三年,阳明在龙场,有人请教神仙术,阳明说了自己的身体状况:
    仆诚生八岁而即好其说。今已余(逾)三十年矣。齿渐摇动,发已有一、二茎变化成白,目光仅盈尺,声闻函丈之外,又常经月卧病不出,药量骤进,此殆其效也。[21]
    这时阳明才三十八岁,本应是年富力强,却已是视力下降、听力衰退、齿松发白、疾病缠身。虽然从龙场回到内地以后的二十年里,阳明的学说席卷华夏,阳明的事功震惊朝野,但阳明的身体却是每况愈下,阳明每一份请求休假的奏疏,无一例外要说到自己的身体状况。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正德十年,四十四岁的阳明立堂弟守信之子正宪为后。据《年谱》说,这是阳明之父王华的主意:
    立再从子正宪为后。正宪字仲肃。季叔易直先生充之孙,西林守信之第五子也。先生年四十四,与诸弟守俭、守文、守章俱未举子,故龙山公(王华)为先生择守信子正宪立之,时年八龄。
    王华一共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阳明,为元配妻子郑氏所生;次子守俭、四子守章,为侧室杨氏所生;三子守文,为继室赵氏所生。女儿也是继室赵氏所生,嫁给了阳明首徒徐爱。令王华迷惑的是,若说阳明没有子女是因为长年在外奔波,或因身体不好、或因诸氏没有生育能力,而另外三个儿子都长住余姚、绍兴,竟然也都没有子女。
    不但父亲迷惑,阳明也感到没有信心,所以才立堂兄弟守信的第五个儿子正宪为后。
    在宗族制度盛行的时代,个人属于家庭,家庭又属于家族。一个家庭出了大人物,这个人物应属于整个家族。按明朝的荫子制,三品以上大臣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而内阁大学士及与其地位相当的官员的儿子或孙子,还可以因朝廷大典或本人的业绩荫子或孙为锦衣卫的带俸百户或千户。如果这个官员没有后代,便享受不了这份“皇恩”。如果自己没有儿子,又不立同宗子弟为继子,那便是自外于家族,将受到整个家族的唾弃。
    但立他人之子为后,不管这“他人”是谁,都是令人非常尴尬的事情。在当时的社会,夫妻没有生育,一般认为是妻子的过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古代妇女的“七出”之条中,不育便是其中的一条,妻子没有生育能力,丈夫可以休妻。从这个意义上说,纳妾倒是对不育妇女的人道。妻子不育,丈夫纳妾也成了天经地义之事。如果纳妾乃至纳数妾之后仍然没有生育,这责任才会被认为在丈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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