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广东的民间武器(2)
1926年底公布的《查验人民自卫枪炮章程》提到的广东的民间枪炮分为四等:甲等包 括“各种管退炮、各种架退炮、各种药包炮、各种水旱风机关枪、各种轻手机关枪、各 种机关炮”;乙等包括“各种五响步马枪(属于无烟枪范围以内者)、驳壳手枪、碌架手 枪、左轮手枪、曼利夏枪、曲尺手枪、金山擘飞针手枪、其他各种新式手枪、千斤以上 重量大炮”;丙等包括“洋造鸟枪、毛瑟枪、村田枪、黎意枪、云啫坚地利枪、马的利 枪、士乃打枪、来福粤枪、们拔兰枪、其他各种逼码针枪、五百斤以上重量大炮”;丁 等包括“大喼长枪、大喼抬枪、大口扒枪、六响拗兰手枪、金山擘明制手枪、五响打心 手枪、土造大喼手枪、土造鸟枪、五百斤重量以下大炮、土造单响枪”。(注:《查验 人民自卫枪炮章程(续)》,《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12月7日。“喼”:粤语,指撞针 出现以前的旧式枪支的击发装置。)广东民间这些五花八门的枪炮差不多反映了两三个 世纪(特别是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的火器史。 盗匪手中更有大量武器。对于民国初年广东有多少盗匪,有人做过种种估计。1913年 ,有人估计“粤省盗贼约20万人”;有人则说“若总全粤计之,吾恐白起长平之数,始 堪比拟”。(注:《广州香港专电》,《时报》1913年5月9日;《囚犯之福音》,《民 生日报》1913年4月17日。)1915年,中国机器总会估计广东的盗匪有30万之多。(注: 《广东之兴业弭盗问题》,《香港华字日报》1915年4月6日。)1926年有人估计广东的 股匪至少有11万人;(注:《广东匪祸之概况》,《国闻周报》1926年5月16日。)与此 同时另一项估计则称广东有盗匪20余万,拥有的枪支在17万支左右(注:广东地方武装 团体训练员养成所编《肃清广东的土匪方法及其善后》,1927年印行,第22页。)。 广东盗匪以“枪械精利”著称。例如,1912年7月东莞县吴皮泰匪伙伏击前来围剿的军 队,“用机关枪猛击,弹子如雨……军士毙伤无数”。(注:《东莞道滘贼匪已平》, 《民生日报》1912年7月24日。) 差不多同时,涉谷刚也对广东63个盗匪团伙作了调查。因为他对大多数团伙的人枪只 列举约数,所以我们无法据此对全省盗匪拥有武器的总数作出估算。他的调查显示,63 个团伙都达到一人一枪的装备率,其中至少有17个团伙拥有机枪,4个团伙拥有炮,还 有3个团伙拥有武装轮船。例如活动在香山、顺德、新会的袁广照团伙,有3800余人, 武装小轮船8艘,水机关枪11挺,旱机关枪6挺,小火炮3门,步枪和手枪3000支以上。 顺德的麦报团伙有200余人,手机关枪、新式步枪、驳壳、左轮手枪共200余支,武装轮 船2艘,还有水雷。南海县的“雷公全”团伙有600余人,有驳壳100支、左轮400支、新 式步枪200支、机关枪5挺。某次“雷公全”率领20多人上茶楼,据说携带“旱机关枪二支,用麻包包裹;手机关 枪八支,驳壳、左轮共十余支”。(注:《匪徒持械横行》,《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3 月12日。) 1924年10月《香港华字日报》的一篇文章说:“中国枪械以广东为最多,合商团乡团 各种自卫枪械与现役军队并土匪等军,共有四百万(支)。”(注:《自杀底孙文》,《 香港华字日报》1924年10月24日。)据丁文江统计,1924年前后广东境内的各派军队总 数为16万余。但当时的军队的装备率不能达到一兵一枪,如在粤湘军,1923年底来到广 东时有3万余人,枪才1.5万支;东江战事后,人枪都有损失,剩下2万余人,1.2万余条 枪。(注:丁文江:《广东军事纪》,《近代史资料》1958年第3期,第68、59页。邱捷 在1950-1960年代常听长辈讲民国时期的广东掌故,老人们谈及1920年代一些小军阀被 戏称为“三多司令”:官多过兵,兵多过枪,枪多过子弹。)这样看来,军警的枪械总 数也不过十几万,尚不及民间武器数量的零头。 当然,所有关于当日广东民间武器的数字都不可能来自科学、权威的统计,各项调查 统计的标准也不一致,今天我们更无法对这些数字进行核实。但是,根据这些不确切的 数字,再结合其他资料,基本上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在20世纪20年代的广东,民间武 器的数量大大超过军警;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广州商团以及部分盗匪团伙),民间 武器的质量也超过军警。 二 讨论民国初年广东的民间武器,必须从晚清说起。在两次鸦片战争和红兵起义后,广 东出现了“地方武力化”的情况,(注:参看孔飞力著、谢亮生等译《中华帝国晚期的 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 ;杨念群:《论十九世纪岭南乡约的军事化》,《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从此民间 武器泛滥。虽然官府一再重申枪支的禁令,但禁而不止,“无知顽民往往私行携带”, “不法匪徒往往暗带洋枪,游行城乡”。(注:《穗石苔笺》,《申报》1897年7月28日 。)无论是“民”还是“匪”,都拥有大量的武器。 从清末到民国初年,广东是国内社会变迁迅速、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也是新旧政治 力量角逐的重要舞台,又因盗匪横行而有“盗甲天下”之称。康梁的保皇会,孙中山的 革命党,都以广东为起事的首选地区。民国初年,广东局势动荡,战乱频仍,从1911年 到1923年,统治广东的政权更迭了六次,每次都是军事斗争的结果。战乱和动荡使广东 的各个政府无法对基层社会,特别是农村实行有效的控制,盗匪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1925年报纸说,“匪氛之炽,迄今日而已极”。(注:《粤省举办大规模之清乡》,《 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12月2日。)从辛亥革命前后到1920年代,是广东历史上盗匪活动 的高峰期。一方面是盗匪的高度武装化,另一方面,在“官之卫民,不如民自卫”的口 号下,城乡的各种团体和个人纷纷购置武器,组织武力,在城镇建立了商团,在广大乡 村则是规模不一的乡团。到了大革命兴起以后,革命政府又扶持工团、农团(农民自卫 军)。于是,除军警以外,广东到处都是合法(商团、乡团、工团、农团等)和非法(匪伙 )的武装团体。稍为富裕的居民,也会设法购买武器。难怪当时有人说,“大约广东人 喜欢买枪自卫,这是无庸讳言的。”(注:《保全民命与痛剿悍匪》,《广州民国日报 》19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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