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生活史上生活的意义(3)
二、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历史学 在我看来,社会生活史就是以人的生活为核心联接社会各部分的历史。生活史研究的最大价值,应当是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历史学。生活史立足于民众的日常活动,从生活方式上把握民众,民众生活镶嵌于社会组织、物质生活、岁时节日、生命周期、聚落形态中才能体现出来,并揭示民众生活与政权的关系以及历史变动带来的影响。注意社会分层,了解不同社会群体的生活也必不可少,重要的是阶级阶层、等级身份通过日常生活体现出来,这是生活史的特色,从而有别于探讨社会关系、社会结构为主的社会史。从上述立场出发,生活史在推进历史研究方面,有助于我们对社会生活新的理解。 在中国古代,甚至是近代农业社会,人们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家庭,或者说家族。家也是人生命的起点,人生礼仪得以完成,传统时代家庭是生活单位,也是生产单位,家的研究是生活史的基础。有关中国家庭史的研究基本上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最近出版了较多的作品(27)。但是受资料的局限,同时也是认识问题,中国家庭研究较为关注有关家庭的礼法规定,较多套用社会学的模式分析家庭的结构规模,人们也注意到家庭在管理与伦理层面与国家的一致性,即所谓的中国家国同构(28),较少关注人的家庭生活,因此家庭史的著述往往看不到人的活动,干瘪而抽象。不过家庭研究中最有成就的是婚姻生活的讨论(29),由于清朝刑部刑科题本婚姻奸情类的大量存世,郭松义、王跃生讨论了作为社会机制的婚姻问题,揭示了清人婚姻家庭鲜为人知的薄弱环节,如性行为与性生活(30)。婚礼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引起了讨论(31)。与婚姻家庭联系展开的妇女生活史也有一定程度的研究(32),对妇女的生活空间与劳动的研究提出了新问题(33),女性的宗教活动较为突出、女性对于地域文化也会有影响(34),美国学者对中国女性史的研究有不少妇女生活的内容(35)。 传统中国家庭与五服的亲属结构联系在一起,传统中国的理想家庭不是现代的核心家庭,学者比较喜欢使用家族一词研究中国家庭,以便保持对于家族认识的伸缩性。以家族为题的研究最近也出版了不少重要成果(36)。在家庭之上还有宗族,宗族对于族人有何影响?宗族与家庭的关系如何?在众多的宗族研究中,此类问题探讨得并不多,涉及较多的救济活动与族规家训对族人生活方式的规定,如果从族人、家庭在族中的活动讨论问题,可能会深入认识族人的生活(37)。古代中国人的社会化是以家庭为主实现的,家庭、宗族是实施教育的重要场所。宋以后属于先秦时代贵族社会的祭祖礼仪,借助士人的诠释与实践,形成新的规范在士人之间传播,儒家式祖先祭礼影响到民众的日常生活(38)。 生活史的研究者都把衣食住行作为核心内容,从物质文化、礼俗表现或者消费的角度加以叙述,但是多注重形式、样态,较少将衣食住行作为家庭消费研究,较少分不同群体探讨。其实古人的物质消费生活主要通过家庭进行的。清代家庭史的研究中,冯尔康、张研等注意到了家庭消费问题(39)。等级、阶层的区分也是生活方式不同造成的,从等级、阶层探讨消费行为也是生活史的重要途径。黄正建讨论了唐代官员宴会在日常生活中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巫仁恕讨论明清时期士大夫、女性的消费文化,甚至认为明代江南是消费社会(40)。宋立中分别从婚姻礼俗与社会变迁、消费服务与消费文化、休闲生活与雅俗冲突等三个方面,探讨了学界较少关注的明清时期婚礼消费、节日消费、娱乐消费、时尚消费、妇女游风、鲜花鉴赏、休闲文化,以及传统服务业,如游船业、旅馆业、娱乐业等内容(41)。蒋建国则探讨近代广州的消费文化与社会变迁,论及物价、收入与消费水平,洋货消费文化,饮食消费文化,社会文化性消费,鸦片、赌博以及色情消费(42)。消费经济方面,张雁南分析了唐人衣食住的基本消费、消费结构变化趋势、社会群体消费支出与消费行为、社会阶层消费水平差异及其根源、消费观念的变化与消费方式的变革等问题(43)。黄敬斌借助经济学理论与统计学方法重现了清代民国年间江南地区居民的日常消费状况,从衣、食、住、行等消费类别入手,探究当时江南居民的生活水平(44)。衣食住行的变化与岁时节日联系在一起,人们注意到将二者结合起来(45)。 生活贯穿于人生的儿童、青少年、中年、老年各个阶段,生命史是生活史重要的体现。姚平探讨妇女的生命历程,以唐代规范性观念对妇女生活的界定、从妇女与唐代社会、政治、经济关系出发,对唐代妇女生活中的三个主要方面:婚姻组合、夫妇关系及为人之母进行系统研究。主要利用唐代墓志为主的石刻材料,考察唐代女性一生不同阶段的生活,采取计量方式,统计夫妇双方去世年龄的比例、合葬情形等,以及冥婚和不婚女性的情形。还利用墓志铭的书写格式,考察并讨论了唐代女性在一生中不同阶段的形象(46)。生育作为家庭的基本功能,也是人口行为,有关研究较为活跃(47)。 欧洲的儿童史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有关中国儿童史的研究成果则数量不多,但是,熊秉真开创性地探讨了中国儿童史,特别是育婴、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生活文化。她运用大量传统幼科典籍,辅以传记材料,讨论中国育婴史。论述扶幼专业的源起,区域特质,呈现了中国家庭在新生儿之照顾,乳哺婴儿,婴幼儿生理,其成长与发育现象等各方面情形。作者还利用幼科医籍数据,分析困扰近世中国儿童的主要疾病,并从疾病的演变中分析幼龄人口群健康变化大势。同时展现了中国历史上身体经验、物质文化与生态环境。特别是作者探索以往不被人关注的幼童的生活,尤其是传统中国对于儿童的态度和具体的实行,作解读训蒙读物、各类传记,论述了蒙学的发展、演变,主流与异端的互动等(48)。简牍等资料留下了汉代儿童的资料,两汉未成年人中以“小男”、“小女”标志的身份,或主动或被动地初步参与了社会生产和其他社会活动,他们的年龄在14岁以下,身份包括“使男”、“使女”和“未使男”、“未使女”。“使”字,可以理解为具有基本劳作能力。“小男”较“小女”享受更高的社会待遇。不少儿童因生计艰难被迫承担繁重的劳作,有的儿童是在暴力胁迫下作为人质体验生死劫难的,还存在“为人所略卖”的情形,王莽时代对此惩治。汉代儿童的游艺生活也引起注意(49)。中国青少年、中年的人生礼仪(50)不突出,留下来的资料稀少,这方面的研究罕见。 老年史有一定程度的开展。台北的《历史月刊》发表专题“历史上怎样看待老人”,提倡老年史研究(51)。传统中国社会崇尚老年,留下来的相关文献众多,老年史的研究也以尊老、养老为多(52),涉及老人的家庭赡养及社会救济等问题,自然有离不开对于中国历代养老制度的探讨(53)。邱仲麟就明代老年问题发表了系列论文,探讨了明太祖赏赐耆老民爵考、耆年冠带的寿官、乡饮酒礼以及老年祝寿等(54)。年寿也有人研究,属于历史人口学问题(55)。随着中国老年社会的来临,老年史越来越受到重视。 与老年史密切相关的是死亡与葬礼问题。关于中国古代死后的世界观,蒲慕州指出,从战国末期开始,中国人对于死后世界的面貌有了比较具体的想法,也有了具体表达这种想法的墓葬方式。经过战国时代的大变动,中国的社会迈向一个新的阶段,墓葬制度的演变反映出远在佛教进入中国之前,中国人对于人死之后的归宿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想法。他举出了东汉十余则有关薄葬的遗嘱,触及中国死亡文化。卢建荣继续讨论从北魏末到北宋这段六百年的历史,依据石刻墓志史料记载的士大夫特别是妇女、社会下层史料,从文化史的角度探讨死亡问题(56)。论述丧葬习俗的论著较多(57)。对于生命的认识,连带着对于身体的认识以及保健与疾病医疗观念(58)。陈高华、徐吉军主编《中国风俗通史》注重卫生保健与养老风俗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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