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生活史上生活的意义(6)
三、生活史研究带来的新视角 生活史的研究,由于确立了历史活动的主体为民众带来了研究视角与方法的变化。 首先从习以为常发现历史。日常生活世界各种不断重复的活动,多为“群体无意识”,这属于心态史的范畴。年鉴学派在家庭史、爱情史、配偶史、对儿童的态度史、群体社交史以及死亡史等一系列新开拓的研究领域中,人们看不到动乱、突变,“证实了心态史所研究的是非常长的时段中一系列隐秘的演进,这些演进是无意识的,因为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演进”[12](p.144)。心态史关心人们对待事物的态度,阐发人们对生命、年龄、疾病、死亡等现实的态度,对于认识日常生活很有用处。心态史的研究与历史人类学的关系彼此难分,历史人类学研究各种习惯,而习惯都是心态的。历史人类学可以揭示人的行为反映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引入心态史与历史人类学的研究理念与方法,就可以从习以为常的琐事中发现历史。就研究实践来说,如彭卫论述了汉代人精神世界的二重结构、汉代自杀现象、汉代复仇风尚、汉代体貌观念及其政治文化意义、汉代行为语言、汉代交际语言类型及其文化含义、汉代“大丈夫”语汇等(106)。再如民间传说、神鬼观念以及反映的宇宙观是认识民众心态的重要途径,如钟馗捉鬼故事即是如此:“虚耗”观念基于中国古代对宇宙本原及秩序的思考产生,“大虚”被认为是世界的本体,冥冥空虚中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主宰着人们的命运。古人在对虚空的探索中,将虚宿天象作为人间社会祸福的主宰。汉晋时代人们已将这种力量抽象成“虚耗”这一词汇。自古以来逐疫驱鬼的傩活动至唐代发生一些变化,终葵(即钟馗)治群厉的信仰在唐代兴盛,原先作为驱鬼用的棍棒被人格化,成为驱鬼者。特别是唐玄宗夜梦钟馗捉鬼并食之,经唐朝政府大力宣传,使钟馗信仰广为传播,作为钟馗对立物的群厉、小鬼,也被具象化为虚耗鬼。由于虚耗具有使人空虚、亏损、消耗的特性,从唐宋开始流行种种攘除虚耗的习俗。厉鬼于虚宿出现天空阴气流行的秋冬季活动,古代逐疫驱鬼也在此时开始,腊祭时进入高潮,唐宋以来从冬至到元宵期间举行攘除虚耗活动(107)。又如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传说在明清以来的华北各地流传甚广,并大量载之家谱、墓志和地方志。以往多把它作为明洪武、永乐时期大移民的史实,并将洪洞视为政府大规模强制移民的中转站。新的研究则认为有关洪洞大槐树迁民的传说故事是族群认同的产物(108)。明清时期西方传教士来华,观察中国人对于传教士言行的看法,比较中西方的思维方式与伦理世界,可以认识中国人信仰的特点(109)。 在中国,社会史的兴起与历史人类学有不解之缘,一些学者努力实践历史人类学。换位思考、从习俗进入社会、重视民众观念、文献研究结合田野调查进入了社会史研究,历史人类学应运而生。仪式分析有助于认识城市生活,泉州城市史研究体现了这样的特色(110)。乡村生活史中习俗的解析很重要,同样离不开仪式的解析,不断有学者进行尝试(111)。 其次,从日常生活来看国家。生活史以人为中心,自然关注大众文化,注重基层社会,强调自下而上地看历史。社会生活史重视普通群众的日常活动,不仅关注到民众的经济生活,而且关心大众文化,即普通民众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加强对基层社会的研究,提倡研究“来自下层的历史”,并不排斥政治与国家,但是研究方法是从此出发,将民众的活动与国家、法制等联系起来。基层社会与国家具有相对性,基层社会的组织规则与社会网络是生活展示的舞台,体现风俗习惯与大众心态,以及连接国家权力,国家和政治在从下看历史中得到了新的体现。中国社会史学会于2008年11月在广东珠海举行的第12届年会,以“政治变动与日常生活”为研讨会主题,意在防止将日常生活的研究与政治割裂开来。基层社会主要由普通人的生活构成,历史的形成与基层社会生态环境(包括文化)关系密切,自然而然地引入地域研究的概念。地域研究把人的活动放在特定的地域场景中,重视社区,其立意仍是探讨基层社会、关心普通群众,成为生活史必要的研究框架。 再次,对于生活的重视挑战传统史料认识。中国社会史家冯尔康指出:“新概念、新方向、新领域是打开社会史史料宝藏的钥匙。”[13](p.134)对于生活史来说,也应如是观。日常生活史研究使史家别具只眼,对待史料不同于以往研究政治史、制度史的学者,反映民众日常活动的账簿、契据、文书、日记以及私人来往的书信等进入视野。如蒋竹山利用晚明的《祁彪佳日记》,通过祁彪佳与江南医生互动的个案,探讨祁氏家族的医疗活动(112)。以契约文书为例,由于存世数量较大,反映的生活面向较多。出版的史料汇编较多,以往利用契约文书偏重于土地买卖,目前侧重于日常生活。如有学者利用中古时期的契约,以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协商与契约”为主题,揭示官府、百姓、鬼神三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这三者相互协商、讨价还价并在这种角力中共存的社会过程,展现了社会变革的某些侧面:老百姓互相协商并订立契约,是为“现世契约”;老百姓与神鬼之间的协商与契约(买地券),是为“冥世契约”。官府对待老百姓所使用现世契约的态度与政策有变化,反映了所谓朝廷“政法”与民间“私契”从对立、并存到契合的演变过程;而冥世契约则不仅反映出老百姓对死后世界的看法,折射出冥府、鬼律与阳世官府、官法之间的对应关系。明清契约文书中的妇女、婚姻问题得到了探讨(113),特别是日用文书对于全面了解民众日常生活非常有用,王振忠利用反映清前期安徽徽州婺源村落社会生活的日用类书《目录十六条》等史料,具体揭示日用类书在村落日常生活中实际运用的情境,以期了解一般民众日常生活的规范、价值信仰以及集体心态(114)。人物传记是记载人物活动的基本资料,中国正史的体裁为纪传体,保留了大量的人物传记,但主要是贵族官员的,而文集中的墓志传记文数量多于正史,特别是还有大量出土墓志,保留大量普通人特别是女性的传记,反映了多方面日常生活细节,利用墓志开展日常生活史研究大有作为,利用唐宋墓志的生活史研究引人注目(115)。档案特别是诉讼法制类档案保留大量民间资料,反映了下层社会的面貌,认真解析口供是重要的研究途径(116)。诗歌、戏曲、小说等文学作品特别是竹枝词、民间传说、写实漫画反映当时人的生活、观念等,有大量日常生活细节描写,有助于社会生活史的研究(117)。笔记对于研究日常生活史也具有主要价值(118)。此外,物质文化也是生活史资料的重要来源,日常生活的器物以及图像资料,是人们的活动与观念的产物。综合使用资料,文献、实物、图像相结合,重构古代日常生活的现场(119)。 最后,从生活方式的转变可以考察民族关系,进行不同文明比较,阐述社会变迁。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民族作为历史上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稳定共同体,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生活方式的共同性,民族融合的实质,是生活方式的融合。从其他民族对汉族生活方式的影响来说,饮食方面,汉代流行的“胡饼”,唐代盛行的抓饭、烧饼,都是其他民族传入的,服饰方面,战国时中原各国的服饰宽袍大袖,不利作战,少数民族的中山、林胡、楼烦等都善于骑马射箭,衣服简便可体,赵国的武灵王便实行“胡服骑射”,中原汉族人民的服饰受到少数民族的影响。明朝汉族男子满头留发,把它挽起来,叫做“束发”,衣服宽袍大袖。清兵入关后,要求汉族人按照满族人的习俗“剃发”、“易衣冠”,即男子把脑顶前半部分剃光,后半部分唯剃去底部之发,将留下的头发梳成辫子,衣服是窄袖圆领。清朝的这个变更汉族传统服饰的规定,引起汉族强烈的反抗。不过最后汉族还是接受了满族的发式和服饰。满族女服中的旗袍,由于符合女性体型的特征,反而受到汉族的欢迎,以至成为中国女性的代表性服装。汉族最初的室内居住方式是席地生活,下层人民在室内铺的草席上坐卧、饮食;贵族之家除席外,还有木制的床和塌,榻是坐具,床和榻都非常低矮。魏晋时期,少数民族不断内迁,他们的风俗习惯也影响了汉族。两晋时,洛阳贵族官僚争用胡床、方凳等北方游牧民族的家具,这些家具一般比较高。隋唐时期,床、桌、凳、扶手椅、靠背椅等家具,已普及到百姓。到了宋代,室内普遍使用桌椅,完全改变了席地而坐的习惯。再就是汉族对其他民族生活方式的影响而言,有些少数民族受汉族文化影响,在生活方式方面有所改变。如北魏鲜卑族受汉族影响,学习农耕,改变游牧生活,逐步定居下来。孝文帝时期为了接受汉族文化,主动迁都接近汉族地区的洛阳,还下令鲜卑贵族采用汉姓,改穿汉服,学习汉话,提倡同汉族通婚。内迁的鲜卑族逐渐与汉族和其他民族融合。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对汉族的战争,即使少数民族是胜利者,但大批迁到汉族居住的少数民族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吸收了汉族生活的方式,也与汉族融为一体。如进入黄河流域的契丹、女真等民族,经过长期与汉族共同生活,已和汉族没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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