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写《史记》终讫考(6)
三、《史》讫于太初和天汉而无疑 我们以为《史记》基本上讫于太初。 梁玉绳著《史记志疑》,以为“《史》成于天汉而实以太初为限”(见《史记志疑》卷三十六)。其考证甚力,足资参考。兹再强调几点如下: (一)司马迁欲“通古今之变”,着意写汉兴以来百年的历史,不可能不写到太初。他自太初开始著述,天汉继续写作,所通古今之“今”,完全可能包括太初。 (二)司马迁对当代史,最注意的是汉武帝“外攘夷狄,内修法度”,“尤敬鬼神之祀”,所以《史记》着重写汉匈关系、财经政策、封禅祀神、酷吏人物,等等;而写这些内容的有关篇章,如《封禅书》、《匈奴列传》、《酷吏列传》等都基本上讫于太初。 (三)“本纪”是《史记》中的主体,其所写内容可以用来直接证明《史记》之终讫,惜《今上本纪》早已亡佚,无从取证。然按《自序》云:“汉兴五世,……封禅改正朔,易服色,作《今上本纪》”可见原定《今上本纪》必訖于“致正朔”的太初年间。 (四)司马迁在《自序》中说:“并时异世,年差不明,作十表。”意思是,作表一定要搞清世代与年限。又据《自序》“汉兴以来,至于太初百年,……作《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而《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其序有“臣迁谨记高祖以来至太初诸侯”之语;其文又是讫于太初四年,可见三者讫于太初之一致。《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及《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皆有“太初”栏,栏内记了一些太初之事。可见《史记》中的汉表多讫于太初。 (五)司马迁身为太史令,记天时星历,一心尽职。他在《天官书》中写:“汉之兴,……朝鲜之拔,星茀于河戍;兵征大宛,星茀招摇:此其荦荦大者。”朝鲜之“拔”是在元封三年,兵征大宛始于太初元年,延续数年,可见《天官书》言及太初年间的世事与星象。 (六)司马迁对太初改历,积极参加,作出了很大贡献。他当然会记述此事。据《自序》“维太初之元论”及《历书》记太初改元的事实,可见《史》訖太初。 (七)《自序》有“汉兴以来,至于太初百年”,“维我汉……百年之间”,“至太初而訖”等文。自汉兴(公元前一九六年)至太初(公元前一○四至一○一年)近百年,所谓“百年之间”自然包括太初,所谓“至太初而訖”自是訖于太初。 可见,《史》訖太初,包括了太初,这是无可置疑的铁的事实。 但是,尽管司马迁写《史》基本上訖于太初,然因修定于天汉,偶尔记及天汉之事在所难免。这种纠葛实属必然。梁玉绳《史记志疑》强调“实以太初为限”,断言《史记》所写太初以后之事一概为“后人妄续”,未免绝对化了些。 兹举三例以说明《史》实訖于天汉: (一)《封禅书》基本上訖于太初三年禅石闾;但又写了“其后五年,复至泰山修封。还过祭恒山”,这就涉及天汉三年之事。 (二)《酷吏列传》写杜周,只写到其为执金和御史大夫,而未写到其死。如写“(杜周)为执金吾,逐盗,捕治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力无私,迁为御史大夫。家两子,夹河为守。其治暴酷皆甚于王温舒等矣。杜周初徵为廷史,有一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孙尊官,家赀累数巨万矣。”这犹如匕首的几笔,肯定是司马迁所写。(注五)杜周为执金吾是天汉二年,迁为御史大夫是天汉三年。两子夹河为守当亦在此时。此可证《史》讫天汉。但此篇未记杜周之死,查《汉书》之《武帝纪》和《百官公卿表》,可知杜周死于太始二年。此可证《史》只訖于天汉,而不訖于太始或更后。 (三)《酷吏列传》末论及天汉。如论“京兆无忌、冯翊殷周蝮鸷,水衡阎奉朴击卖请,何足数哉!何足数哉!”按《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太初元年,“京兆尹无忌。左冯翊殷周”。天汉四年,“左冯翊韩不害”。征和二年,“京兆尹于己衍坐大逆诛”。由此可以推知,殷周为左冯翊,是自太初元年至天汉四年之间;无忌为京兆尹,约与殷周为左冯翊之同时。司马迁既论及无忌和殷周为人,也可说是言及天汉。 足见《史》訖太初,偶及天汉。但今本《史记》所写天汉之事,也有后人妄续的痕迹。(注六) 弄清了《史》訖问题,则《史记》文字之真赝大致可以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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