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宝训》:帝谓侍臣曰:“佛生于周,初未有书。至汉明帝时其法流入中国,以化诱愚俗,其说皆过去未来,不能使人真信,又欲离俗居山,毁形灭性,绝去夫妇之道,如此行之不三十年当无人种矣。老子说道说德盖欲化人为善,如今张天师虽老子末流,亦能使后世崇奉而累代不废,但不可取以为法耳。若学佛必欲见佛,梁武帝先为之矣而饿死台城,学仙必欲见仙,汉武帝先为之矣而几致于乱。此虚无穷灭之教,决不可法之,明验也。若孔子之道,正纲常明礼乐。世乱而道不乱,主易而道不易,法之则治,违之则乱。所谓师范百王而垂宪万世,岂止为帝王所当法,亦人人皆所当法者也。”(44) 这段话记载了朱元璋关于儒释道三教与治道关系的看法。分析可知,朱元璋对三教历史、教义以及对政治的利弊有着深刻的了解,经过比较与权衡,确立了以儒学为立国之本,辅以佛道的宗教政策。朱元璋看到了宗教对百姓的教化作用,主张加以利用,同时通过“以史为鉴”,意识到沉湎于宗教的政治危害,保持了清醒的政治头脑。这段记载无疑对研究朱元璋的宗教思想和明代的宗教制度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可惜年代无法确考,但由《皇明宝训》成书于洪武七年,其大概的时间还是可以确定。 《皇明宝训》:帝谕群臣曰:“汝等敬德(听)朕言。朕今作佛事,亦有其说,欲使汝等知之。天生民而立之君,自古皆然,朕既兼并群雄而有天下,痛念将士有以王事而没者,亦有民间不得正命而死者,此等鬼爽无分前后彼此,尽欲与之超度,此所以作佛事也。汝公侯等莫不以我敬佛,遂去布施,捨田造寺。朕未尝导汝为此也。朕闻尧舜禹汤时,敬神明祀山川,不曾有佛,当时天下安和,人民质朴易治。其后人民狡狯,不知王法,于是佛与孔子俱出化人。孔子之经书有三纲五常之言,佛之法藏亦有十善五戒之说。孔子之道固万世帝王之常道,而佛之教化亦暗有益于人之国。所以汉唐以来为帝王者,多有崇敬于佛也。朕今与佛不谄不慢,所以洁净其身而极其诚敬者,皆为超度天下之鬼魂也。然又有一说焉。汝群臣辈鞠躬尽瘁以事其主,此非汝之修行乎。奉养父母抚绥妻子,此非汝之修行乎。存平等心不欺害下民,此非汝之修行乎。孔子云‘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汝能谨身节用,此又非汝之修行乎。朕在群臣之上,群臣在兆民之上,官能清而民获安,此即清净慈悲也。又何必苦泥于佛哉。朕今为天下幽异持斋一月,群臣亦当为持斋七日。丹书有云:‘敬胜怠者吉,怠胜敬者灭’。言敬之不可不谨如此,尔等勉之。”(45) 朱元璋的这段话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明初曾由其亲自主持过一次佛事,来超度阵亡将士和死于战乱的百姓。太祖的这种行为引起了大臣的效法,他们误以为皇帝敬佛,纷纷布施,捐田造寺。朱元璋为了制止这种趋势,澄清自己的意图,发布了这条上谕。上谕明确表明了自己对佛教的态度,即“不谄不慢”。太祖认为佛家的教化有裨治道,将佛家的十善五戒与儒教的三纲五常相提并论,打通儒佛,提出遵循儒家伦理纲常就是佛家修行的主张,这说明了太祖深谙政治与宗教的关系,善于利用佛教巩固皇权。根据《明史·太祖本纪二》记载:“(洪武三年十一月)己亥,设坛亲祭战没将士。”由此推测,此谕当发布于洪武三年十一月之后。 《皇明宝训》:帝谕侍臣曰:“自古创业帝王天下大定,多废有功之臣,大抵有功之臣,性多粗暴,使掌刑名钱谷必有差误,朝廷容之则废法,不容则是不能保全功臣。汉光武所以不以吏事责三公者,盖以此也。朕每取以为法焉。”(46) 此条材料对研究明初政治制度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朱元璋以保全功臣为借口,给予功臣较高的政治地位,却避免其参与行政司法事务,实行文武分治的职官制度,实际上是为了防备功臣,避免武人干政。 《皇明宝训》:帝语群臣曰:“前者北平既下,朕令内官言于太子,朕密听之,觇其度量。太子能言:‘自古之图天下以臣取君者多,惟汉高祖取秦时之民,今吾父以布衣定天下,元主遁归大漠,亦大佳。’朕观太子是有仁心之人,朕甚喜之。”(47) 这段记载表明了朱元璋对朝代更替的基本观点,他不愿背负以下犯上的恶名,也不愿意自己建立的王朝步入后尘,因而舆论上严君臣之防,尊元为正统,对元朝遗留的贵族与遗民也相当礼遇。“以臣取君”的历史教训也成为朱元璋政治上最大的忌讳,洪武中后期的杀功臣、废宰相等行为的背后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 《皇明宝训》:帝以王子年渐长,宜少习劳苦,命内侍制麻履行縢,凡出城稍远则马行一分,步行二分。(48) 此条记载了朱元璋重视诸子的教育,小的时候就从生活细节上对他们进行磨练,培养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避免成人之后习于安逸奢侈,不能任事。文中称朱元璋的儿子为王子,故时间当为吴元年,此时朱元璋为吴王。 《皇明宝训》:宦者有为盐官者,先是月支粮米九斗,中书以谓,今既为官宜量给俸米月三石。帝曰:“内使辈衣食于我,茶盐醯酱月有定额,我家亲人安可与外官同体,彼岂待赢余以养家乎,但令月支食米一石足矣。汝等不宜以此相谀悦也。”(49) 此段记载对研究明代宦官制度很重要。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宦者为盐官,洪武初年已有宦官为使,监督盐务。显然,《明史·职官志三》所称“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往河州敕谕茶马,中官奉使行事已自此始”不确。其次,朱元璋对宦官的看法也颇值玩味,即视宦官为亲人,区别于外官,亲疏之意不言而喻。最后,提供了宦官与外官俸禄的资料,大抵同一级宦官与外官的俸禄差别为一比三。 《皇明宝训》:帝谓朝臣曰:“朕始以为儒吏不可信任,宦者则出入宫闱,抚育恩厚情意相接,有所付托必不负朕。及读《大学衍义》,乃见宦官用事败人国家者甚多,虽曰宦官之过,亦人主宠爱之使然,向使宦者不得与兵不得与政,虽欲为乱其可得乎。”(50) 这段记载清楚的说明了朱元璋使用宦官的矛盾心态,一方面欲倚重以制约儒吏,另一方面欲抑制以防祸乱。朱元璋对宦官的看法对有明一代的政治影响颇大,宦官被视为皇帝的心腹,有监视权、刑讯权,甚至参与决策,却没有直接的军事权与行政权。因而明代的宦官之祸大多是帝王纵容的结果,并不能真正威胁皇权,只要帝王愿意随时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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