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之二,提出了“历史的创造者”问题是可以讨论的: 毛泽东在1945年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中所说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黎澍认为,这话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胜利发展阶段之际,作为鼓舞人民反法西斯斗志的口号是有力量的。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法西斯总进程来看,人民群众确实是推动世界历史前进和发展的力量。毛泽东所用的“创造”一词,显然是赋予它以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作用之意。但毛泽东在1970年8月31日写的一篇短文中,认为通常所说的英雄创造历史,还是奴隶们创造历史,这个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问题,还要继续研究,并不认为事情已经究完毕。毛泽东在晚年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黎澍认为这是毛泽东的高明所在。(《历史的创造者和创造历史的动力》23-24页)问题之三,指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三个错误: 黎澍认为这个命题的第一个错误,是逻辑推理的错误。推理的公式是:人民创造历史必须先具备为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条件;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是这些物质条件的创造者;所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推理的错误,就在于把物质条件的创造活动和历史创造者完全等同起来。实际上,创造物质条件无非是历史的一个内容,这个内容固然有决定历史面貌和发展水平的作用,但是不能包括全部历史内容。历史内容包括自然史和人类史,人类史既有各民族、各国家、各地区的不同历史,又有不同的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文化史,不同的历史有不同的创造者。第二个错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与“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相对立而产生的一个命题。黎澍认为二说各执一词,都有片面性,不符合事实。各行各业的群众中都有杰出的个人,如技术家、科学家、艺术家、思想家、作家、诗人等等,他们在历史上起着显著的作用只不过政治家和军事家因手握大权,易见显赫而已。把人民群众和个人(包括英雄和帝王)对立起来,是不正确的,也是不足取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命题第三个错误,黎澍认为是把无所不包的历史看做是由一个独一无二的力量创造的。事实却是英雄创造自己的历史,不能创造一切历史;人民尽管在历史上的作用很大,也不能创造一切历史。一切历史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具体性,随着生产的发达而日益显著。生产越发达,社会分工越细,人们就越是固定在某个领域内活动,各自创造自己的历史。各个领域的特点愈显著,历史的内容也愈专门化。如果说全部历史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那么历史上就不存任何形式的社会分工,也不存在阶级的差别,统治者也不存在功罪问题,这完全不合事实。在阶级社会的历史上,人民群众是被统治者,是被压迫被剥削者,现在尊他们为全部历史的创造者,既使他们承受了非份的光荣,也使他们承受了不应有的罪责。(《再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33-37页) 问题之四,关于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在强调经济是一切动力的动力的同时,承认恶也是历史发展的动力。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真正的历史上,征服、奴役、劫掠、杀戮,总之,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恩格斯赞扬黑格尔关于恶的历史作用的思想,他说:“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马克思又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说:亲眼看到这种灾难是极端卑劣的贪欲驱使的,使人感到悲伤。但是如果不经过这样彻底的破坏,人类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也是问题。然而在历史上,正是这种残暴的开疆拓土的活动,加强了各地区各国家的联系,刺激了生产的发展,使人类文明获得了进步。黎澍引证这些论点,旨在说明恶也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之一。(《再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37-38页) 问题之五,关于英雄、人民和奴隶的问题: 1987年12月,黎澍在《历史创造者讨论中的几个问题》中指出:目前在讨论中出入很大的概念,首先有英雄和人民,附带涉及的还有奴隶。因此,他对这个问题作了如下说明:英雄有高踞人民之上的统治者,如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不在人民之中,他们之为英雄,久为历史所公认。英雄有来自下层人民的,如“舜发于畎亩之中,传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他们都是为统治阶级效劳的,很快就同所从出身的人民告别了。也有为人民办实事的英雄,如包公、海瑞等。英雄同人民并不处于绝然对立的地位,奴隶中可以出英雄,英雄失败了也可以沦为奴隶,不能把英雄和奴隶完全对立起来。历史上除了英雄和奴隶以外,还有别的阶级和阶层的人,难道他们就没有自己的历史或者不参加历史的创造吗?这不符合事实,也不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马克思总是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他们所提的“人们”一词,包括各民族、各国家、各阶级的人在内。至于“人们即人民群众”这种说法,只在列宁的《卡尔·马克思》一文中有此一语,不足以证明列宁所说的“人们”均指人民群众。即使如此,人民群众也只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并非创造一切历史。(《历史创造者讨论中的几个问题》47-50页) 问题之六,黎澍强调的基础观点: 王学典在《关于“历史创造者”问题的讨论》中,把黎澍的基础论点归纳为“物质生产的历史是劳动者创造的,除此之外的历史是非劳动者创造的”。黎澍认为王学典的看法错了,他的基础观点曾经反复强调说,只能是马克思指出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黎澍由此得到的理解是:“所有的人都在制造(创造)自己的历史,物质资料生产者、劳动群众、各国人民都有他们的历史,非物质资料生产者、非劳动群众、各国统治者,也各有各的历史”。黎的这些话是针对《联共(布)历史简明教程》第四章第二节而发的,由于该节强调了历史的一面,黎就替它补上了另一面。 有的批评者提出,“在历史的每个阶段、各个时刻……确有那么些反动派、绊脚石、寄生虫、吸血鬼,阻碍着历史前进。如果把这些腐朽的、反动的历史活动,也冠以‘创造’的美名,岂不是对‘创造者’一词的玷污与亵渎?如果把这些所谓的‘创造者’与人群众一视同仁、平起平坐,那么历史还有没有是非之分?还有没有正义与邪恶、进步与反动之别”?关于这种批评,黎澍已在《历史创造者讨论中的几个问题》中作了回答,他说:恩格斯曾经指出:“卑劣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动力”。也可参考王学典《关于“历史创造者”问题的讨论》中,对于“伦理史观”的批评意见。黎澍对这个问题的结论是:“把马克思主义从庸俗化的教条束缚下解放出来”。 有的论者对于批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由于逻辑推理的错误,不以为然。黎澍认为任何思想首先要合逻辑,人们才能承认为一种合理的思想。不合逻辑,又强要他人相信其有理,那就是强词夺理,断然不足以服人。(《论历史的创造及其他》59页) (十一)三谈阶级斗争史观 黎澍从反教条主义出发,1988年曾经三次谈到“一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的错误观点问题。这年4月,《求是》杂志记者李明三、姚眉平访问黎澍时,黎说:数十年来,我们常常把一切历史都看成是阶级斗争史,自信是马克思主义的至理名言,把它作为解释一切历史现象所由出发的理论观点。可是一查《共产党宣言》的中译本,这句话的译文却是:“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阶级斗争史”。这很好理解,自然没有问题。因为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是阶级社会。但是如果把“一切社会的历史”,那就把阶级斗争史的范围扩展到非阶级斗争史的领域去了。如说“民族斗争实质上是阶级斗争”,这种解释很难成立。阶级终有一天会归于消灭,而民族斗争会继续下去。按照“一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的错误观点来解释一切历史,决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恩格斯屡次谈到马克思的科学贡献时,都没有把阶级斗争列为马克思的一项贡献,只是说主要贡献有两项:一是发现唯物史观,二是发现剩余价值。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首次把阶级斗争列为马克思的一项重要贡献,特别加以强调。此说传到中国,产生了阶级立场、阶级观点、阶级分析方法等等,并对过去的历史作这样教条主义的解释,造成的混乱究竟有多大,还有待清理。黎澍认为,把阶级斗争应用于历史研究,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必须把原意领会清楚,不能用曲解原意的办法,把本来正确的思想改造成为教条,不能把一切历史都归结为阶级斗争史;第二,必须实事求是,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否则就会陷入主观主义泥潭,把复杂丰富的历史搞得简单、贫乏;第三,必须承认历史发展的辩证法,真实描写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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