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谶纬与《齐民要术》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农史》 吕宗力 参加讨论

贾思勰,史籍无传,唯《隋书·经籍志》子部农书著录:“《齐民要术》十卷,贾思勰撰”①。《旧唐书·经籍志》、《宋史·艺文志》沿之。《齐民要术》大约写成于东魏天平、武定之世(533-544)间。刊刻本始见于北宋,序称贾思勰为“后魏高阳太守”②。南宋目录学家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以贾思勰为元魏时人③,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明确以贾思勰为后魏高阳太守④。清人姚振宗推测,贾思勰或与北魏、东魏名臣,青州齐郡益都(今山东寿光)人贾思伯、贾思同“同时同族,为郡守以后不仕而农者”⑤。近代以来《齐民要术》和贾学研究者多采其说⑥。
    《齐民要术》受到海内外学术界、科技界的广泛重视,不仅仅在于它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备的农书和农业百科全书,更重要的是“它有《史记》那样的历史作用、开拓性的农书体例和宏富博大的文献内涵。它总结了后魏以前和后魏当时的农业生产经验,在中国农学史上完成了光辉的一页。中国历史上的众多农书没有一部能与这相比。”⑦此外,《齐民要术》保存了许多北魏社会史、经济史、思想史的历史信息,更是研究中古汉语的语料宝库。近百年来,《齐民要术》的相关研究已涵盖作者、版本、成书年代和背景、文献整理、农林科技与思想(种植业、养殖业、畜牧兽医业、生态和可持续发展观)、生物学及生物工程、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农业经济经营及理财思想、酒文化、饮食文化、语言学、社会风俗史、数学、民族关系、哲学思想和方法论等多个领域,发表的论着不下数百篇(部)。但是,《齐民要术》中所见谶纬影响,学界尚缺乏较完整的讨论,或简单归之为“迷信”⑧。
    一、谶纬宜时宜地论述
    《齐民要术》卷1《种谷第三》:“《尚书考灵曜》曰:‘春,鸟星昏中,以种稷。(注:‘鸟,朱鸟,鹑火也。’)秋,虚星昏中,以收敛。(注:‘虚,玄枵也。’)’”⑨又引《淮南子》:“昏,张中,则务树谷;大火中,则种黍、菽;虚中,则种宿麦;昴星中,则收敛畜积,伐薪木。”⑩
    卷2《黍穄第四》:“《尚书考灵曜》云:‘夏,火星昏中,可以种黍、菽。(注:‘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昏,中在南方。菽,大豆也。’)’”(11)
    《尚书考灵曜》是尚书纬的一种,其篇名在东汉《鲁相史晨奏祀孔子庙碑》、《后汉书·律历志中》“贾逵论历”中都有提及,是尚书纬中残存佚文最多的一种,主要论述天地形态、日月星辰运行及帝王受命、灾异祥瑞等。日本学者安居香山、中村璋八所辑《纬书集成》录有《考灵曜》相关佚文如下:
    主春者鸟星,昏中,可以种稷。主夏者心星,昏中,可以种黍。主秋者虚星,昏中,可以种麦。主冬者昴星,昏中,则入山,可以斩伐具器械。王者南面而坐,视四星之中者,而知民之缓急,急则不赋力役。(辑自《礼记·月令》疏、《玉海》卷2、《清河郡本》引《齐民要术》)
    主夏者心星,昏中,可以种半夏之斗矣。(辑自《玉烛宝典》卷5)
    主冬者昴星,昏如中,则山人以断伐具器械矣。(辑自《玉烛宝典》卷11)
    春鸟星,昏中,以种稷。夏火星,昏中,以种黍菽。[郑玄注:鸟,朱鸟,谓鹑火也。火,大火也。](辑自《太平御览》卷823、《齐民要术》卷1)
    主春者张,昏中,可以种谷。主夏者火,昏中,可以种黍。主秋者虚,昏中,可以种麦。主冬者昴星,昏中,可以收敛。(辑自《尚书》疏、《史记正义》、《齐民要术》)(12)
    他如《孝经援神契》等佚文中也有类似内容:“斗指卯,鸟星中,春分序,趣种禾,事垦黍。”(13)
    农业受自然界气候的影响极大,“表现为明显的季节性和紧迫的时间性”。因此,中国古代的农民和农学家的“宜时”意识极为强烈(14),而天时与农业生产活动的对应关系,也是古人建构天地人合一宇宙观和“顺天应人”治国理念的一个要素。
    《齐民要术》所引《尚书考灵曜》片断,反映了先秦流行的“观象授时”方法之一,即通过观察恒星的周年视运动,确定四时的变换。传说在颛顼时代(约公元前2400年),已设立火正专司大火星(心宿二、天蝎座α星)的观测(15)。据《尚书·尧典》,帝尧命羲和、羲仲观测鸟、火、虚、昴四星宿在黄昏时处于南中天的日子,定出相当于后世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时的标准:“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16)
    鸟、火、虚、昴四星宿,亦称四仲中星,具体何指,天文学史界尚有不少争议,暂不论(17)。观象授时的原初目的,未必是为了安排农事。但《夏小正》和《礼记·月令》都已胪列每月的天象、气象、物候、节气和相应的农事安排(18),则四时与特定农事的对应关系至迟在战国时代已形成较完整的论述。重要谷物如谷、黍、麦的播种期与四时的对应,在伏胜《尚书大传》中已有明确的阐述:“主春者张,昏中,可以种谷。主夏者火,昏中,可以种黍。主秋者虚,昏中,可以种麦。主冬者昴星,昏中,可以收敛。”(19)《史记正义》所引《尚书考灵曜》,显然衍生自《尚书大传》和《淮南子》的相关论述,但《齐民要术》却将《尚书考灵曜》列为征引文献的首位,反映出贾思勰心目中谶纬论述的权威性。
    古代农业生产中的宜时观念,更细致地反映在《齐民要术》卷1、2所引《杂阴阳书》、《泛胜之书》关于粮食作物耕种、生长的各种宜忌日辰。如《种谷第三》:
    《杂阴阳书》曰:“禾‘生’于枣或杨。九十日秀,秀后六十日成。禾‘生’于寅,‘壮’于丁、午,‘长’于丙,‘老’于戊,‘死’于申,恶于壬、癸,忌于乙、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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