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谶纬与《齐民要术》(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农史》 吕宗力 参加讨论

三、谶纬与养蚕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缫丝的国家。采桑饲蚕在新石器晚期已是黄河和长江流域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殷商甲骨文中已有祭祀蚕神的卜辞。历代关于蚕神的文献记载,长期多元并存,有先蚕、嫘祖、菀窳夫人、寓氏公主、马头娘、蚕母、三姑等说。秦汉宫廷祭祀先蚕。《后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汉旧仪》又称“今蚕神曰菀窳夫人、寓氏公主,凡二神”,很可能是宫廷后妃负责养蚕者的蚕神化,流行于东汉时期。汉晋民间祭祀的蚕神则很可能是马头娘(44)。目前所见最早的文字记载《女化蚕》见于干宝《搜神记》(45)。
    《荀子·赋篇》之《蚕赋》,叙五泰(帝)对蚕的形容:“此夫身女好而头马首者与?”(46)言蚕身柔婉如好女,而昂首似马。这是古人对蚕马形似的观察。《齐民要术》卷5《种桑、柘第四十五养蚕附(一)》引《周礼》:“马质……禁原蚕者”,并引郑玄注:“质,平也,主买马平其大小之价直者。”“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蚕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故禁再蚕者,为伤马与?”缪启愉指出,这是郑玄以纬学解释经文之义(47)。
    《周礼·夏官》原文:“马质掌质马。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皆有物贾。纲恶马。凡受马于有司者,书其齿毛,与其贾。马死,则旬之内更。旬之外,入马耳,以其物更。其外否,马及行,则以任齐其行。若有马讼,则听之。禁原蚕者。”(48),马质是夏官下属机构,掌管马政,评定马价,供应军马。“原蚕”,指春蚕后入夏再次孵化。养蚕事宜为什么关马政官员的事?郑玄的解释是,“蚕与马同气”,“原蚕”可能会“伤马”,所以要由马质颁布禁令(49)。“原蚕”为什么会“伤马”?因为蚕马同气。为什么说蚕马同气?天上的辰星(即房宿),古人亦称天驷,即天马。《尔雅·释天》:“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50)所以马与“大火”相应。“大火”配卯,卯配在月建上是二月。至于蚕,郑玄注引《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月直‘大火’”浴蚕种的月份,正是二月。龙为天马,马属“大火”,蚕为“龙精”,在“大火”二月浴种孵化,故称“蚕与马同气”。这样的转弯抹角穿凿附会,正是谶纬论述的一个特色。
    《种桑、柘第四十五养蚕附(一)》又引《春秋考异邮》:“蚕,阳物,大恶水,故蚕食而不饮。阳立于三春,故蚕三变而后消;死于七,三七二十一,故二十一日而茧。”(51)
    《春秋考异邮》,春秋纬之一。今存佚文内容以春秋史事和天文占最为丰富,兼及《洪范》五行说、风角等,亦颇杂糅阴阳五行、易数、星象以解说动物的生命形态。如:
    三九二十七,七者阳气成,故虎七月而生。阳立于七,故虎首尾长七尺。般般文者,阴阳杂也。(辑自《太平御览》卷891,《事类赋》卷20)
    虎斑文者,阴阳杂也。(辑自《文选》卷48《封禅文》注)
    七九六十三,阳气通,故斗运,狗三月而生也。[宋均注:狗,斗精之所生也。](辑自《初学记》卷29,《太平御览》卷904,《清河郡本》)
    阳立于三,故狗各高三尺。(辑自《初学记》卷29,《清河郡本》)
    阴合于八,八合阳九,八九七十二,二为地,地主月,月精为马。一月数十二,故马十二月而生。(辑自《事类赋》卷21,《格致镜原》卷84,《事词类奇》卷25)(52)
    《考异邮》佚文中也有三条解释蚕的生命形态和生活习性(第一条即辑自《齐民要术》),与上引对虎、狗、马的解说相映成趣:
    阳物大恶水,故蚕食而不饮。阳立于三春,故蚕三变而后消。死于三七二十一日,故二十一日而茧。(辑自《齐民要术》卷5)
    四月蚕饵丝。(辑自《太平御览》卷814)
    蚕,阳者,大火恶水,故食不饮。桑者,土之液,木生火,故蚕以三月叶类会精合相食。(辑自《太平御览》卷825)(53)
    《要术》所谓“大恶水”,应如《太平御览》卷825作“大火恶水”。大火即辰星,非五行之火,如前引《蚕书》所云二月直“大火”,则浴蚕种。后人则以五行相克解之,称“蚕阳物,属火,恶水,故食而不饮”(54)。
    四、谶纬与风俗信仰
    《齐民要术》不仅是一部完备的农业科技百科全书,也保存了许多汉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风俗信仰的历史信息。如:
    卷2《种瓜第十四》引《龙鱼河图》:“瓜有两鼻者杀人。”(55)鼻即瓜蒂(56)。
    卷6《养羊第五十七》引《龙鱼河图》:“羊有一角,食之杀人。”(57)
    同卷《养鸡第五十九》引《龙鱼河图》:“玄鸡白头,食之病人。鸡有六指者亦杀人。鸡有五色者亦杀人。”(58)
    这几条反映的是当时人们的饮食禁忌。“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59)果蔬、六畜有异相者,战国以来一般视为妖邪之物,食之害人(60)。《纬书集成》所辑《龙鱼河图》与饮食禁忌有关的佚文,还有:
    白马玄头,食之杀人;下病,食马肉,亦杀人。(辑自《太平御览》卷893)
    犬狗鱼鸟,不熟食之,成瘕。(辑自《太平御览》卷743)
    黍米糜粥合糒中,食病杀人。米食不可以合穄,食洞下,杀人也。(辑自《秘府略》卷864)(61)
    《齐民要术》卷2《小豆第七》引《龙鱼河图》:“岁暮夕,四更中,取二七豆子,二七麻子,家人头发少许,合麻豆着井中,咒敕井,使其家竟年不遭伤寒,辟五方疫鬼。”(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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