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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及其与同年关系论略(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 杨高凡 参加讨论

(四)包拯与吴奎的多次合作
    包拯比吴奎(1011-1068年)年长13岁,但吴奎明经出身,虽年少得志,升迁却并不快。年长而又晚10年出仕的包拯,由于是进士出身,很快就赶上吴奎。在仕历官位上,二人极为相似,相差无几;在政治上,二人不约而同“结党”文彦博、韩琦,又同时知谏院而成为“僚友”。包拯与吴奎应属同一类型的官员,交往频繁,交情很深。在四库本《包孝肃奏议集》中,吴奎是包拯提到最多的同年,多达12次之多。包拯去世,包拯的墓志铭也是由吴奎撰写。由于史载阙如,我们无法看到见证二者亲密往来的书启,但从他俩多次通力合作,弹劾外戚张尧佐、宰相宋庠等,可以窥视其思想行动上的高度一致性。
    包拯大约于皇祐二年(1050年)年初至四年(1052年)三月知谏院(72),而吴奎于皇祐二年前后(73)至三年(1052年)十月同知谏院(74),二人同时在同一机关任职,其友谊当在此短暂共事期间进一步加深。其间,他们极尽谏职,步调一致,做出不少震惊之举。
    其一,共同弹劾外戚张尧佐。张尧佐,字希元,河南永安人。宋仁宗爱妃温成皇后伯父,进士出身。以外戚身份,在宋仁宗朝屡屡升迁,遭到朝臣不断非议。皇祐元年(1049年)三月,他由端明殿学士、给事中拜权三司使。同年九月,晋三司使。监察御史陈旭(后因避宋神宗御讳,改名升之)论张尧佐“以后宫亲,非才也,不宜使制国用”。宋仁宗“不听”。(75)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吴奎任谏官,联合谏官陈升之,共同论奏张尧佐不能主财计,甚至将当时的自然灾害、国家财乏,都归咎于他。(76)宋仁宗迫不得已,于同年闰十一月改授三司使、户部侍郎张尧佐为宣徽南院使、淮康节度使、景灵宫使、同群牧制置使,赐张尧佐之子希甫、及甫进士出身。(77)宋仁宗的荒唐任命,引起公愤,招致殿中丞张择行、唐介,谏官包拯、吴奎、陈旭和御史中丞王举正等7人的更加猛烈攻击。(78)当时台谏官“进对之际,失于喧哗。在法当黜”(79),包拯甚至“大陈其不可,反复数百言,音吐愤激,唾溅帝面”(80)。宋仁宗迫于众势,震怒之余,“特示含容”,下诏“自今台谏官相率上殿,并先申中书取旨”。(81)皇祐三年(1051年)八月,淮康节度使、同群牧制置使张尧佐,罢为宣徽南院使,判河阳。(82)谏官们在与外戚斗争中,取得了胜利。客观地讲,谏官们集体弹劾外戚张尧佐,迫使宋仁宗罢张尧佐任职,并公开宣布“自今后妃之家,毋得除两府职任”(83),对宋代避免类似汉唐外戚专权、祸乱朝政历史悲剧的重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包拯、吴奎等通力合作,功不可没。
    其次,攻击宰相宋庠。前文已提到,知谏院包拯与吴奎弹劾宰相宋庠之事。宋庠(996-1060年)是宋代位数不多的状元出身的宰相,庆历五年(1045年)正月任参知政事,八年五月升枢密使,皇祐元年(1049年)八月,与文彦博同时拜相。(84)皇祐三年(1051年)二三月间,知谏院包拯前后曾两次弹劾宋庠:
    (宋庠)自再秉衡轴,首尾七年,殊无建明,略效补报,而但阴拱持禄,窃位素飡,安处洋洋,以为得策。且复求解之际,陛下降诏,未及断章,庠乃从容遂止其请,足见其固位无耻之甚也。(85)
    包拯攻击宋庠的理由是尸位素餐、“固位无耻”,同年吴奎推波助澜,终致宋庠罢相。(86)客观地讲,包拯对于宋庠的指责过于苛责,有失公允,清人冯景认为宋庠“素有才望,不愧科名者,秉衡七年不为久,无所建明为罪,又求解不得命乃止,而包公直以‘固位无耻’斥之,抑何过之深也!……观其疏曰‘执政大臣与国同体,不能尽心竭节,卓然树立,是谓之过,宜乎当黜’,不必指瑕末致罪名而然”(87)。冯景含蓄地点明,包拯以“瑕末”而致宋庠之罪,是包拯等人铲除异己的借口,而且包拯与吴奎并没有将弹劾目标对准同年、首相文彦博,而是直指次相宋庠。首相文彦博、知谏院包拯与吴奎,同年三人结党、排除异己行为显而易见,以至于宋仁宗也承认“奎、拯皆阴结文彦博”是事实。因此,当这一明显结党行为为殿中侍御史里行唐介毫不留情地道破时,天圣五年榜进士一党付出了相应的政治代价:宰相文彦博、谏官吴奎皆免职外任。当然唐介在这场政治博弈中也付出了惨重代价,被“责授春州别驾”(88)。
    在此次政派斗争中,唐介矛头直指宰相文彦博,并连带上知谏院吴奎,因而包拯并未受到贬降。故在吴奎被责外任知密州时,包拯又毫不避讳地上奏宋仁宗,试图保住吴奎的谏官位置。解救不成,他又连续7次上章,请求外任。(89)包拯和吴奎政治上共进退之态度可见一斑。
    其三,共同弹劾翰林学士李淑。李淑,字献臣,徐州丰县人。宋仁宗朝宝元、康定年间参知政事李若谷之子(90)。12岁,赐童子出身。天圣六年(1028年),赐进士及第。累官至翰林学士。(91)皇祐三年(1051)十月,谏官包拯、吴奎等弹劾翰林学士李淑言:“淑性奸邪,又尝请侍养父而不及其母。”宋仁宗罢免其翰林学士之职,“以端明、龙图阁学士奉朝请”(92)。包拯、吴奎以李淑不孝为由奏罢其翰林学士,其执政之途被阻断,终因“屡为言者所斥,讫不得志,抑欝以死”(93)。
    史载,包拯知谏院期间,“数论斥大臣权倖”(94),上述三人即是明证。在此期间,吴奎作为包拯的同年、同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在对人方面,二人既在共同面对权贵大臣方面步调一致,在论奏地方官方面亦是同心协力。最典型的,是包拯紧盯酷吏王逵(991-1072)不放,曾先后7次弹奏之,其中有6次是包拯与陈旭、吴奎共同论列。最终,迫使朝廷改变王逵的任命。
    谏官包拯、吴奎在斗争激烈的官场,不避人言,互相声援,公开指名道姓指射大臣,弹劾掉数位重臣的同时,也共同论奏,做出很多实事。如,国信司三番使沿途扰烦地方州军的积年陋习,即因包拯、吴奎合力论奏而罢(95);谏官自由言事,“事或过当,更不令分析及取戒励”的特权,亦是二人合力上奏而被朝廷采纳的。
    作为同年、同列,吴奎言行表现出和包拯的高度一致性,共同对付权贵,同涉宦海险滩,结下了深厚、持久的友谊。吴奎贬官外任,包拯舍身救之。包拯早逝,儿子年幼,时为枢密副使的吴奎协助办理丧葬事宜,并亲自撰写墓志铭(96),为二人多年友谊划上完美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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