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长编》卷166,皇祐元年三月癸卯,第3996页;卷167,皇祐元年九月乙未,第4013、4014页。 (76)《长编》卷168,皇祐二年六月丙子,第4047页。 (77)《长编》卷169,皇祐二年闰十一月己未、庚申、辛酉,第4067页。 (78)《长编》卷169,皇祐二年闰十一月癸亥注文,第4070页。 (79)《长编》卷169,皇祐二年闰十一月己巳,第4070页。 (80)《曲洧旧闻》卷1《仁宗从包拯谏罢张尧佐宣徽院使命》,第92页。按,包拯弹张尧佐,是其任知谏院,朱弁误记为任权御史中丞。 (81)《长编》卷169,皇祐二年闰十一月未己巳,第4070页。 (82)《长编》卷171,皇祐三年八月辛卯,第4105页。 (83)《长编》卷169,皇祐二年闰十一月己巳,第4070页。 (84)《宋史》卷211《宰辅二》,第5468、5471、5472页。 (85)《包拯集校注》卷3《弹宋庠》,第180页。 (86)《宋史》卷211《宰辅二》,第5473页。 (87)《包拯集校注》附录二《书包孝肃弹宋庠疏后》,第300页。 (88)《长编》卷171,皇祐三年十月,第4113-4116页。 (89)《包拯集校注》卷3《请留吴奎依旧供职》,第193页;《求外任七》,第198页。 (90)《宋史》卷211《宰辅二》,第5461、5464页。 (91)《宋史》卷291《李淑传》,第9740页。 (92)《宋史》卷291《李淑传》,第9741页。《包拯集校注》卷3《弹李淑一》、《弹李淑二》、《弹李淑三》,第189、191、192页。 (93)按,北宋前期,执政官通常是由翰林学士、开封知府、御史中丞和三司使四职选任。见《容斋随笔·容斋续笔》卷3《执政四入头》,第253页。 (94)《包拯集校注》附录一《轶事汇编》,第293页。 (95)《长编》卷168,皇祐二年五月丙申,第4042页。 (96)《包拯集校注》附录一《宋故枢密副使孝肃包公墓志铭》,第273页。 (97)如,治平四年(1067年)九月辛丑,参知政事吴奎以资政殿大学士,知青州。参知政事赵概复奏赠吴奎一官,为户部侍郎。《宋史》卷211《宰辅二》,第5483-5484页。 (98)参见何冠环:《宋初政治与太平兴国三年进士》,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4-647页。 (99)(宋)柳开:《河东先生集》卷9《与朗州李巨源谏议书》,《四部丛刊初编》本,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61-62页。 (100)据《宋史·宰辅二》:至和二年(1055年)至嘉祐三年(1056年)六月,宰相文彦博,枢密使韩琦,参政知事王尧臣,同在两府,时包拯知开封府和御史中丞;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至治平四年(1067年)九月,宰相一直是韩琦,枢密使文彦博,枢密副使或参知政事赵概,枢密副使包拯、枢密副使吴奎等,又同在两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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