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清史研究》 李伯重 参加讨论

再次,明清江南人口高度密集,而且水道交通非常便利,大大缩小了各居民点之间的空间距离。如果以人口密度和居民点之间距离作为判定城市的两个重要依据的话,那么明清(特别是清代中期)江南(特别是苏州府)的大多数地区都有可能成为城市地区(29)。因此从人口密度和居民点距离也难以确定市镇是否城市。
    最后,城市化不仅有景观型城市化(即城市性用地覆盖地域空间),而且还有职能型城市化(即城市功能在地域系列中发挥效用)(30)。明清江南(特别是东部)的一些较大的村子,由于具备了若干城市功能,因此也可以属于由后者引起的“间接城市化”地区。这样一来,使得城乡之间的界线更为模糊。
    因此,使用上述标准来判断江南市镇是否城市确实很困难。那么,江南市镇的性质是否就无法确定了呢?我们认为:江南市镇虽然有其独有的特点,但如果它们确实是城市的话,就应当具有城市最普遍的特征。因此最普遍意义上的“城市”的概念,应当是判断明清江南的市镇是否城市的基本出发点。
    按照现代英语中最普遍的理解,所谓城市,乃是一个比村子大的居民点,并有很多房子、商店、工作场所、娱乐场所和宗教场所。虽然一般而言“城市”有“城”(city)和“镇”(town)之分(前者通常比后者大),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城”与“镇”并无二致,因此“镇”(town)也常用作“城或镇”(towns or cities)的代称,以区别于农村(the coun-try);而城市化(urbanization)也就是由于农村地区(rural area)的居民移入城镇(towns or cities)的过程(31)。在当代中国,对于“城市”与“市镇”的一般理解大体上也如此。按照最普通的解释,城市是“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镇是“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比城市小的居民区”,而“较大的集镇”则为市镇;城市与集镇合起来称为城镇(32)。从以上这些解释可以看到:一般而言,所谓城市,通常包括城与镇,是与农村相对的人口聚居区,其主要特点是人口比单个的村子多,并且拥有较多的工商业场所和娱乐、宗教、文化场所。简言之,城市之不同于农村,一是与单个农村相比,城市的居民人数较多,二是城市中居民的“非农业化”程度较高。
    上述的定义虽然简单,却包含了城市这一概念最基本的要素。对于在城乡、工农之间无明确界线的明清江南来说,这个最简单的定义可以说是最有用的定义。比起其他许多定义来说,这个定义显得比较笼统,但是正是这种笼统,才使得它能够跨越时空,放之古今中外而皆准,因而也适用于江南。
    在近代江南,一个市镇上的居民人数通常比一个村子中的居民人数多,同时市镇居民中的大多数主要是从事农业以外的职业(33),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工商业人口,尽管家庭居住在附近农村,但其本人的经济活动却主要在市镇上进行(34)。因此市镇工商业中的经常性就业人口,往往超过其正式居民的数量。由于市镇居民人数较多,其“非农业化”的程度较高,所以近代江南的市镇属于城市地区而非农村地区。明清江南的情况也与此相似。首先,就一般情况而言,在明清江南,被称为“市”或“镇”的居民点的居民人数,比起被称为“村”的居民点的居民人数要多(35)。其次,在“市”或“镇”的居民,从事工商业人口的比重通常超过从事农业人口的比重(36);再次,明清(特别是清)有颇大数量的外来商人与工匠常住江南市镇(37)。他们虽然是侨居市镇的“常住人口”,但却并未计入当地户籍(38)。因此依照上述标准,明清江南大多数市镇当然应为城市地区。
    此外,从市镇所承担的功能、空间结构以及发展趋势来看,明清(特别是清)江南大多数市镇显然也属于城市地区。在现代城市研究中,城市的功能被分为“一般职能”和“特殊职能”(或“基本职能”与“非基本职能”)两类。从大多数关于明清江南市镇的研究来看,市镇承担了上述城市的一般职能(或基本职能)中的大多数(39)。在空间结构方面,刘石吉根据许瓦茨对“充分成长的城市”所下的定义对江南市镇进行了分析,结论是“到了清代,江南许多专业性市镇已有明显的中央性机能与城市生活,已经很接近‘现代’的都市了”(40)。王卫平也对江南市镇的构造与机能作了分析,指出“明清江南地区的许多市镇,无论其规模、商况,较之于所属的县城乃至一些府城有过之而无不及”(41)。至于发展趋势,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明清江南市镇的发展趋势是由小而大,由集市性质的地方农产品交易场所逐渐变为工商业发达的专业市镇。因此明清江南大多数市镇并非一种非城非村的特殊聚落,而应属于城市地区。
    在本文所讨论的苏州地区,上述情况比在江南其他地区更为明显,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苏州地区的市镇定位为城市地区。
    (三)明清江南城市的主要类型
    不同的城市化方式产生出不同类型的城市。一般而言,城市化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城市范围的扩大,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多。这两种城市化基本形式的最终产物,就是20世纪工业化国家出现的“特大城市”和“巨大城市带”。就明清江南的情况而言,傅衣凌先生所指出的“苏杭型”和“新兴工商业市镇型”两种城市发展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体现了这两种城市化的基本形式。从城市地理学的角度来看,明清江南“苏杭型”城市与“特大城市”、“新兴工商业市镇型”城市与“巨大城市带”之间,虽然具有本质的差异,但也不乏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可以借用现代城市化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明清江南的城市化的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