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上)(6)
4、城市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许瓦茨指出一个“充分成长的城市”的主要特征,是“其内部结构各部分表现出适当的差异,城市生活的发展也达到足够的广度,并且有明显的中央性(centrality)”,其中“最重要的、也是一个城市成立所必备的,即是它的‘中央性’机能,亦即‘中点影响’:城市的普通机能对于附近的周地(亦称为市场区域、贸易区域或附属区域、服务区域等)有密切关系。可见‘中央性’是一个城市成立与兴起的必要条件,也是构成城市普通机能的要项”(55)。如后所述,在明清时期,苏州府城与大部分郊区市镇之间不仅存在一种以府城为核心的“中央性”,而且府城和各个市镇也“表现出适当的差异”,同时其城市普通机能对其“周地”也有密切关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府城与大部分郊区市镇之间的关系,颇类似于现代特大城市的母市与郊区卫星城市之间的关系。 因此,本文关于明清苏州的城市变化的讨论,其对象就不仅是府城城内,而且也包括了城厢附郭和郊区市镇。 四、明清苏州城市的地域变化 城市变化,首先是指城市的地域变化。本节探讨的苏州城市的地域变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府城的变化,一是郊区市镇的变化。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城市在这两方面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下面就分而论之。 (一)府城的地域变化 在明代以前,苏州府城的范围大致以城墙为限。自春秋末期吴王阖闾扩筑姑苏城以来(特别是自唐代以来),苏州城墙长度变化不大,大约在42-47里之间,考虑到历代度量衡的差异,大致在22-23公里之间(56)。明初重加修筑的苏州城,南北长12里,东西宽9里,周34里(57)。嘉靖38年时吴县知县曹自守说:“苏城横五里,纵七里,周环则四十有五里”(58)。康熙初年苏州巡抚韩世琦改筑苏州城墙,周遭仍为45里。因此如果仅只以城墙为限来看苏州府城的地域变化,那么可以说从府城面积一直没有多大变化。但是如果把城厢附郭包括在内,情况则大不一样。嘉靖时曹自守已说道:“阊、胥、盘三门外曰附郭……自胥及阊,迤逦而西,庐舍栉比,殆等城中”(59)。特别是阊门一带,崇祯时人王心一说:“尝出阊市,见错绣连云,肩摩毂击。枫江之舳舻衔尾,南濠之货物如山,则谓此亦江南一都会也”(60)。正是因为明代后期城厢附郭的居民人数已很多,因此在倭患时,“议者欲于城外更筑一城,俨如半壁,以附大城”(61)。虽然此事最终未成,但也可见阊门外确已经变成府城的一个延伸部分,其范围已经不小。到了清代,城墙外的居住区进一步扩大。康熙时,据孙嘉淦所见,“阊门内外,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灿若云锦,语其繁华,都门不逮”(62)。不仅如此,阊门外的商业区已与枫桥镇连成一片,延绵20里之长(63)。当地的虹桥毁坏后,“城内外从桥而达者日不下亿万,众悉呼艇争渡,负贩窦夫则望洋而叹”(64)。在府城的葑门、娄门外,在乾隆初年还是人烟稀疏之地,但是到了乾隆后期却已是“万家烟火”,“人居稠密”,“地值寸金”(65)。因此这时府城的实际面积,更是大大超过城墙内的面积。 这里还要指出的是,在这三个世纪中,苏州府城不仅扩大到了城墙之外,而且城内空间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明初苏州城内建筑还比较稀疏,15世纪后期苏州人王錡说:“吴中素号繁华,自张氏之据,天兵所临,虽不致屠戮,人民迁徙,实三都,戍远方者相继,至营籍教坊,邑里萧然,生计鲜薄,过者增感。正统、天顺间,余尝入城,咸谓稍复其旧,然犹未盛也”。但是自成化以后,“观美日增,闻阎辐辏,绰禊林丛,城隅濠股,亭馆布列,略无隙地”(66)。莫旦也说:苏州府城“治雄三寝,城连万雉,列巷通衢,华区锦肆,坊市棋列,桥梁栉比。梵宫蓬宇,高门甲第”(67)。但是直到嘉靖时,府城内的东、北两个部分还有隙地,因此曹自守说:“公署宦室以逮商贾多于西,故东旷西狭,俗亦西文于东也……在城之图,以南北为号,各分元亨利贞,以统部居民。南号差不及北,以地有间隙,稍远市廛”(68)。到了清代中期,不仅府城内已“房满为患”,就连城墙之外的近郊也变得略无隙地。位处城西的阊门内外,“居货山积,行人水流,列肆招牌,灿若云锦。语其繁华,部门不逮”(69)。就是原来人比较稀疏的葑、娄门外的东部近郊,情况也都如此。 由于府城内外各种建筑物大量增加,建筑用地日渐减少,因此民居侵占城内河道以及居民抛弃垃圾废物导致河道淤塞现象也日愈严重。这一点,崇祯3年吴县知县陈文瑞在浚县前河时已说得很清楚:“河形尽被居民填占盖房,一遇淫潦,[县]治前如沼”(70)。乾隆11年以后约有半个世纪未曾浚河,“遂多叠屋营构,跨越侵逼,且烟火稠密,秽滞陈因”,因而“所谓四经三纬之水道,淤塞过半,其他小港断流,有遂成平陆者”(71)。有鉴于此,明清苏州当局多次疏浚河道。据王卫平统计,在明弘治6年(1493)至崇祯3年(1630)的137年中,共疏浚城内河4次(弘治6年、万历34年及45年、崇祯3年);而在清康熙48年(1709)至道光5年(1825)的116年中,共疏浚7次(康熙48年及61年、雍正6年、乾隆4年及11年、嘉庆2年、道光5年)(72)。换言之,在明代中后期大约34年疏浚一次,而在清代前中期则大约17年就要疏浚一次,即两次疏浚之间的间隔时间缩短了一半。但是尽管如此,苏州城内河道的淤塞依然在加速。据张英霖统计,明末清初苏州城内水道长度为87-92公里,但到了清代大量淤塞,湮塞者多达25公里(73)。这个现象,深刻地反映了府城内建筑物密度的增加和建筑空地的锐减。这种锐减的实质,乃是城墙之内的“内部边疆”(inner frontier)的消除。这也充分表明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府城的建筑密度有明显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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