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研究私领域相关议题时,我们会遇到两个棘手的问题:第一,这么做是不是探人隐私、有失厚道?第二,任公并未对以上议题提供直接答案,如何着手研究?对于第一个可能的质疑,笔者的想法是:如果我们接受任公“公德者,私德之推也”的逻辑,那么一个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是该受到检视的。若是采取西方自由主义的立场,那么我们的确应该极力保护“在世者”的隐私不受好事者骚扰;可是,基于学术动机,研究80年前去世的人的个人生活,似应不构成冒犯。这固差别,有如“盗墓”与“考古”之不可同日而语。至于第二点,虽然任公本人并没有正面讨论这些问题,但丁编《年谱》却提供了大量资料让我们探索他的私领域:不是他关于这些个问题的“思想”,却更难能可贵--它让我们看到了任公全幅生命的“实践”。接下来,我们就来看身为当代思想先驱的梁任公,对于为人子、人夫、人父的角色界定,与传统形态有何异同。 三、维新人物的家族伦理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曾极论家人强合之苦:“以乔居乡里之日殆三十年,所闻无非妇姑诟谇之声,嫂叔怨言之语。张公艺九世同居,千古号为美谈,然其道不过百忍。夫至于忍,则已含兄弟斗阋之状。先圣格言,徒虚语耳。他因此认为有家之害大碍于太平,而主张“去家界为天民”。同样地,幼年曾受庶母虐待的谭嗣同,也力主冲决一切网罗,打破三纲五常。相形之下,激进时期(1900年)的任公虽亦曾有“言自由者无他,不过始知得全其为人之资格而已,……即不受三纲之压制而已,不受古人束缚而已”之语(《年谱》,页127。下文夹注者亦均为丁编《年谱》页码),但终其一生,他对家庭的眷恋远超过他的师友,与他在公领域的温和主张若合符节。 也许是当事人或修谱者的隐瞒,在《年谱初稿》中我们看不出太多梁氏家族“强合”的痕迹。相反的,任公的“原生家庭”呈现出典型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景象。身为聪慧的长子,任公是在钟爱与夸赞中长大的。他极受祖父镜泉先生宠爱,白天跟祖父读四书、听古人故事,晚上还要挤到祖父床上一起睡。母亲赵氏“终日含笑”。“温良之德,全乡皆知”;除了在他六岁说谎时狠狠修理了他一顿以外,“凡百罪过皆可饶恕”,可惜在他15岁时就因难产去世。会对任公拉下脸的大概只有父亲莲涧先生了:他十岁以后跟着当塾师的父亲读书劳作,言行稍有不谨,就要挨骂:“汝自视乃如常儿乎?”(页3-6。)据说莲涧先生“平生不苟言笑,跬步必衷于礼;恒性嗜好,无大小一切屏绝。取予之间,一介必谨;自奉至素约,终身未尝改其度”(页5)。戍戌政变后任公流亡日本,其父特别作长赋一篇,表示心境安适,以慰游子;而任公则惦念老人心中苦楚,特别交代太太要善为慰解,并让老人手上常有二百金可以取用:“因大人之性情,心中有话口里每每不肯说出,若欲用钱时手内无钱,又不欲向卿取,则必生烦恼也。”(页81-82) 父亲是老式人物,任公也用传统的方式去讨老人欢心。他长年海内外奔波,不能晨昏定省,父亲多半时间住在南方。1915年老人六十五岁大寿,任公专程返粤祝寿。“初拟一切从简,而群情所趋,遂不许尔尔。”虽然他刚卸下司法总长、币制局总裁之职,但家人期待他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意味还是很浓厚。在相当程度上,他也动用了公家资源来摆排场。于是兵舰迎迓,开筵受贺,广州官绅商合力赞助演剧,全城为之轰动,忙得他吃不得一顿正经饭、睡不上一场正经觉。回到乡下扫墓,又是十余小兵轮护送,数百军警环卫巡缉(的确有人行刺任公不果),犒赏之费不赀。任公计算,此趟庆寿省墓之旅花费超过一万,实在太过,但看到老人精神矍铄,兴会淋漓,至可欣慰,“藉此承欢,殊值得也。”(页450-452)的确值得--不到一年之後,莲涧先生就病逝了。其时任公为反对袁世凯帝制,正冒险南下,劝说陆荣廷、龙济光独立。他的家人朋友为顾全大局,秉承“公而忘私”、“国而忘家”的古训,过了两个多月才让他知道,使他“魂魄都失掉了”。(页494)在这里,“公”与“私”是互相渗透的。 嫡庶合计,任公共有五位弟弟,四位姊妹,其中他与大他三岁的大姊最为亲厚。光绪三十年大姊因生双胞胎力不胜而死,使他再度遭到身边女性因生育而死亡的痛苦。他写信给朋友:“仆少丧母,与姐相依为命,觐此大故,痛澈心骨,心绪恶劣,不能自胜……”(页198)除此之外,和任公一生情笃不渝的是小他四岁的大弟仲策(启勋)。仲策曾和他一同在万木草堂读书,他一直不忘在学问上和生计上提携弟弟:在日本时希望弟弟来从学于他,回国和子女讲国学源流时也邀弟弟来听讲。(页301,545)他“内举不避亲”,在担任京师图书馆时,请弟弟担任总务长兼会计:在弟弟返回广东为父亲营葬时,任公还“假公济私”,请朋友徐佛苏给他一个调查名义,提供部份旅费。(页707,629)而除了日常生活照应帮忙之外,仲策对伯兄的最大回报,就是在大嫂去世时弹精竭虑的代营坟园、为大哥预留生圹了。(页679) 生在一个大家族中,任公对亲人的照顾远超出于今日我们的小家庭之外。父亲过世后,他费了千辛万苦说动庶母(其父小妾)到天津同住,将他对先人的一点孝心,寄托在这个“细婆”身上。同父异母妹妹过世时,他不但伤悼妹妹,更为“细婆”的悲痛而悲痛,为此血尿病状加剧。(页705)除此之外,他也留意家乡他房子弟的求学、婚配情形,并特意提携优秀子侄在他身边担任书记、劳役工作,以随时领受教言,学习实务。(页452,471)他也以相似的细心,去为他的妻党打算。 任公在公领域鼓吹自由、权利时,特别强调“群体”与“个人”的相互依赖性:他虽也强调“自我”的重要,但“自我”是以道德为内涵的。虽然《新民说》所谓“群”主要是指国家而非家族,但从家族对他的荫庇与他对家族的回馈来看,他不可能主张西式个人主义。而他的“自由主义”,在政治权利的争取之外,更强调道德自律,也反映了儒家传统家族生活经验。只不过,将家族看作一个整体事业来经营,期待它枝繁叶茂、绵衍不绝,一百年前的中国人认为理所当然,而今日在台湾已绝无仅有。社会单位从大家族而小家庭,从小家庭而个人,不再将“不朽”的理想寄寓于子子孙孙瓜瓞绵绵,不再以家族为座标去定位自己。我们今日讲的“自由主义”,因之有更浓厚的“个体原子化”的意味,而与任公所主张者大相迳庭。与其说他是个“自由主义者”,毋宁说他是个“社群主义者”(communit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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