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时代与此前的日本历史编纂学(2)
但是严格来说,《古事记》说不上是一部历史著作。《古事记》共三卷,第一卷完全是神话,二三卷虽是记自神武天皇至推古天皇凡三十三代人皇时事,但除枯燥乏味的帝纪外,也都是传说故事。所谓的帝纪,只是天皇御名、皇居、后妃、皇子皇女、升遐、御寿、山陵这些流水帐式事实,本是在大葬时当作诔词去念的。故学术界公认《古事记》的真正价值在文学而不在历史学。故而,在天皇权力式微近千年中的宫廷贵族和封建武士统治之后,当作为现代化开端的1868年"王政复古"之初,史学领域所要试图恢复的6、7、8世纪和9世纪初皇权昌盛时的官学传统,便不自无可稽考的《天皇记》、《国记》或于史无征的《古事记》开始,而是自可确称为日本最古老的史书,包括《日本书纪》、《续日本纪》、《日本后纪》、《续日本后纪》、《日本文德天皇实录》、《日本三代实录》等六部被统称为《六国史》的官学传统开始。明治二年(1869年),敕令修史,并成立修史局,直隶于最高行政官太政大臣。天皇在给太政大臣三条实美的信中有曰:"修史乃万世不朽之大典,祖宗之盛举。但自《三代实录》以后,断而未续,岂非一大缺憾?今已革除镰仓以后武门专权之弊,振兴政务,故开史局,以继祖宗之绪余,广施文教于天下"。③ 《六国史》就是官家修史馆奉天皇之命,分别于7、8、9 世纪时的奈良朝与平安朝编纂的。这些史书全用汉字书写,其中一些部分模仿中国的正史体例。所述及的时代,从传说的"神代"和帝国建立(按传统说法,帝国建立于公元前660年,但很可能是在公元前40年左右),直到公元887年。 这些史书或以编年体或以纪传体逐年记载朝廷大事。其中《日本书纪》又是具有开创性及先导性的史学典范。在日本学术界一向以《记》(《古事记》)《纪》(《日本书纪》)并提,犹中国之《史(记)》《汉(书)》并称。而文学界及史学界则各以本身标准论其价值之高下。《日本书记》成书于720年, 即《古事记》书成九年之后的第四十四代天皇元正女帝养老四年,共三十卷。由舍人亲王监修。《古事记》的编纂者安万侣也参加了工作。这两部书都是大化革新以后为巩固和加强天皇制政体需要而出现的意识形态产物,却也反映出日本历史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文化趋向的分合。起意编纂《古事记》的天武天皇,志在恢复大化革新后已然不占统治地位的本土文化传统。所使用的书写《古事记》的文字,也是五世纪时形成的"万叶假名",是运用汉字音义书写日语的最古的一种本土文字。据天武天皇诏令,《古事记》也有"讨核旧辞"的目的。但不在神话传说真伪的"讨核",或其教化作用,而专在有利于神化天皇家族统治的取舍。或从本土原始宗教传统意识出发,要求臣民从思想感情上承认天皇就是创造国土的天照大神的子孙,是"以凡人身份降世"的"明御神、现人神",是"国家"的化身。《日本书纪》反映的,则是在皇室及贵族中已然势不可挡的着意模仿中国唐代制度文化和佛教文化的趋向。使用的书写文字也是正规的汉字,用日语音读。其中思想则多是"汉意",即通过对历史事实作儒家理性主义的认识,用以达到巩固天皇制的政治目的。 《古事记》和《日本书记》的素材固然都是神话传说故事,但使用宗教感情手段作认定性处理和使用理性思维手段作分析性处理,既是判别文学手法和历史手法的重要界标,也是日本古代本土文化传统与外来文化传统所分别具有的特色所在。日本民族文化在其发展的早期阶段,便既能够毫无障碍地认真模仿中国经历了以千年计始形成的、已经理性思维化了的文化手段和观念,并逐渐由认真模仿到消化吸收,化为已有;而又能够使本土早期以情为主(这是任何民族文化早期阶段均曾经经历的表现形式)的文化传统,或与外来文化交融形成特色,或即平行发展独立存在,构成日本民族文化发展过程中迄今不衰的一种特定精神。正是由于这种异于其它文明民族的文化发展过程,使日本民族常能超越本身发展局限取得飞跃性进展,而又不失尚未臻成熟的本土早期文化特征。明治时代是继古代吸收中国文化取得的一次飞跃之后,又一次吸收外来西洋文化所实现的一次飞跃。但是所保留下来的,包括已成为日本文化一部分的中国文化遗留,乃至吸收中国文化以前的早期文化传统的继续存在,并继续发生作用,也是明显可见的。历史编纂学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日本书纪》为先导的《六国史》所表现的编纂思想,实际是超越本土文化发展早期阶段而实现的一次史学上的飞跃。它虽基本上使用着与同时代成书的《古事记》同类的神话素材,却模仿着中国《春秋》以来千余年形成的史学观念进行分析性处理,情理并茂地致力于使宗教神权的天皇制国家趋于伦理化和法制化的世俗目的。明治时代修史要回到《六国史》的传统上来,良有以也。 《日本书记》在史料来源上也比《古事记》丰富,除广泛收集与《旧辞》有所不同的说法,还搜罗了许多新拟制的官府档案和诸家的《纂记》,以及私人日记和《佛教公传》之类的文字记载。其编纂思想,虽因缺乏《古事记》序那样的上表文而无法直接征引,但以《日本书纪》为兰本的其它五部《六国史》著作均有上表文可征。典型的乃是《续日本纪》上表文所言:史官职责在于"彰善瘅恶,传万叶以作览。""善虽小必书,恶虽微无隐。俾徽烈绚缃,垂百王之龟镜;炯戒照简,作千祀之指南。"《日本后纪》的上表文也指出:"后世之视今,犹今之视昔。"故而,帝王将相的行为便应遵循史官所笔的善恶标准有所规范。历史编纂学遂由神权政治的附庸,跃进到政治行为指南的意识形态层次。但是"偏重权力"的"只有政府的历史"的取材原则也已奠立:"关委巷之常,乖教世之要,妄诞之语,弃而不取焉。"(《三代实录》上表文)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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