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北部疆域的变迁(4)
魏徵反对设置西州的理由一是耗费人力,二是得不到物质利益。这样的举措在他看来,就是“散有用以为无用”,不值得。唐太宗没有采纳他的意见,是出于经略西域腹地整体战略的考量。(43)双方在同一事上态度相左,唐太宗执意在这里设置如同内地的行政和军事建置,(44)魏徵的一意反对,其关注的核心似乎都集中在高昌这片土地之上,但仅仅是土地本身吗?《贞观政要》在描写东突厥降附唐朝后各部落酋长和首领纷纷称臣前往长安之时,尚有拓跋不至,唐屡次招慰,面对此种形势,凉州都督李大亮上书太宗,说道:“中国百姓,天下根本;四夷之人,犹于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附,而求久安,未之有也……且谓之荒服者,故臣而不内……其自竖立称藩附庸者,请羁縻受之,使居塞外,必畏威怀德,永为藩臣,盖行虚惠而收实福矣。”(45)李大亮不主张将这些边夷之人迁往长安布列朝廷的理由是他们与汉人有别,汉人乃是王朝的正宗根本,而他们乃属化外之人,理应列置边鄙之地,这样才能做到内外有别而天下一统。可见,他所秉承的就是“华裔五方格局”的传统观念。(46)说到底,对边区的经营首先体现在民众群体身上,他们生活的地区因其而纳入到经营的范围之内,地域是以民众群体为依托的。换句话说,在本文论述的唐人心目中,边疆的概念首先是针对着那个地区内的人群,其次才是他们活动的地区。经营那个地区的目的也是为了控制那里的群体,说到底,群体既是关注的起始点,也是终结点。既然为控制群体而经营地区,就势必出现如何经营的问题,也就是朝廷如何设置军事特别是行政体制的问题。上文所说唐朝征服高昌后,主要从行政和军事建置两个层面采取诸多措施,将其纳入唐朝的直属范围,(47)而行政建设的实质就在于“分民而不分土”,(48)意思是说,行政建置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地区的划定达到治理的效果,而地区的划定就涉及到了所谓的边界,用周振鹤的话说,“边界的概念也是随着行政区划的产生而出现”。(49)如果说战国以前的中原地区各个侯国之间普遍存在着缓冲地带,并且随着各国交往的加深,特别是竞争加剧导致缓冲区减小乃至消亡的话,那么秦始皇统一农耕区之后王朝面临的则是与北方游牧势力的竞争,其间的缓冲区则由内地转向了边地,正如秦汉与匈奴之间的空地“瓯脱”那样,其性质亦随之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自战国开始以后,随着城邦国家向领土国家的转换,边境的概念逐渐形成,秦汉通过构建郡县行政区而强化了边界。(50)继承秦汉体系由隋直接衍化成的唐朝,其边界观念亦随之而得以承续。唐朝初起之后在北部边地构建的行政和军事设施即防御布局,就是加强边疆保护的具体体现。如上文所说,唐与突厥的中间区随着二者的博弈而不断出现南移或北转的趋向,当贞观四年(640)征服东突厥之后唐朝设置羁縻府州,这已经走向了行政建制的道路,边界的概念早已形成。但即使如此,羁縻府州北部的界限仍旧模糊不清,即使张仁愿派人修筑三受降城和北部1800里的烽候防御警戒体系,应当说标志着前期唐朝划定最清晰的边界线,但也仅是一种象征,并非存世长久。就唐朝前后近290年的历程而言,它与周边各外族势力地理区位的隔离,虽然不乏有中后期唐与吐蕃通过清水会盟划定的分界,但这也不是具体而清晰的线条形状,(51)而一如汉朝与匈奴那般“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汉文帝)亦制之”,(52)都是大致的划分且多系个案性例证。总体讲,唐与周边外族之间的交界地基本是采用中间带和缓冲区的形式予以分别。究其原因,边缘区的不固定与其说是土地自身的问题,不如说是其地民众归附不固定的结果,只有他们进入唐境或脱离唐朝,该地区才有可能被纳入朝廷的管辖范围或脱离这个范围。 综上所述,我对唐朝的边疆观(概)念理解如下: 第一,唐朝是存在着边疆问题及其相关概念的。它是建立在内地核心区与边缘外围区二元制的基础上。前者因处于农耕地带而成为王朝建构的基础并趋于稳定,后者则多系游牧或半农半牧状态处于以耕作为中心的王朝之边缘而存在。唐朝所谓的边疆地区,通常就是指此而言,其地位和作用显然不能与前者相颉颃。这是其特质之所在。这种地缘的内外有别,归根结底还是受制于活动在核心区、边缘区之上的民族群体的划分,即农耕区的汉人如前文所言如“中国根本”那样成为王朝依托的主体,边缘区的民众则是游走于王朝的外围群体,当其归附王朝之时,就成为王朝管辖的对象;反之,当他们脱离王朝时就转成了王朝攻击的对象。核心区与边缘区之划分,本质上就是活跃在这些地区人群划分的结果。 第二,唐朝的边缘区(主要表现在陆地而非海洋)实际上处在其他政治体边缘区的交叉与重合之处。以北方为例,如同唐朝中心、边缘的二元制构建一样,草原也早就形成了自身的势力范围,与南部农耕地域对峙。长城沿线地区就夹在中原王朝的唐与草原东西突厥、薛延陀、回鹘等帝国势力之间,呈现出来的是一片地区而非畛域分明的疆界线条,或者称为“中间地带”,或者称为“缓冲区”。边疆地区的意涵,对与此有关的王朝而言,就是如何经营和控制这片地区,而经营的本质则是双方或多方在此地区展开的政治、军事、经济乃至文化的交往、对峙、抗衡、冲突和博弈。就唐朝而论,它经营这个地带,首要的动因就是处置它与北方政权的关系。当唐朝疲软于对方的时候,它就采取守势,通过修筑城堡和调派军队等方式加强守护;一旦它强盛超越对手,它就如同贞观四年(630)发兵一样征服东突厥,随后,唐朝采取行政性的诸如羁縻府州的设置加以控制。防守形势下的修筑城防和组建军队因应,更能增强疆域的观念,(53)边疆界限的观念就是在这些具体的对应处置的过程中形成并固定起来了。上文所谈的唐朝于关内道内外三层的防御、张仁愿的三受降城与1800里烽候警戒系统的建立,就是这种疆界明晰的展现。所以说,唐朝北部疆域的观念,是在与草原游牧政治体的纵横捭阖的博弈过程中产生,而在行政建置的设计中实施和兑现的。然而,这种明确的界限常常被双方的博弈所打破。事实上,它并不受构筑界限的对手所认可,一旦新的冲突发生,这种界限就会被突破,新的界限和区隔再次构筑。疆界就在彼此的博弈互动中变来变去,但其走向和划定,常由强者所决定。(54) 第三,疆界的划定由行政的划定而产生,行政的划定则出自朝廷对该地区的管控和经营,经管、控制又由朝廷与北方政治体的交往所决定。这三者之间是因果关系,后者决定前者,而不是相反。这表明,南北的互动是疆界划定的原始之因,但须经过行政治理这个层面,如果没有这个环节,疆界划定也不会必然出现,疆界划定的直接动因乃是行政划定。(55)由于疆界所在的政治体之间的关系摇摆不定,疆域所在的区域因此而变化无常,这就决定了行政划定的反复无常,所以说到底,疆界划定本身也是不固定的、常常变化的。可以看到,唐朝立国期间,它与周边外族势力之间疆界明确划定的时间,远远少于疆界的模糊时期,其原因就在于双方关系的不确定。进入到民族-国家的时代后,由于疆界划定与国家主权和治权的联系进一步紧密,疆界划定的精确就成为处理国与国关系不可逾越的手段,疆界的精确才被一国和相邻的国家所承认,进而上升为国际法的规范,疆界的概念及其敏感,随之进入人们的视线之中。这是今人对疆域界限理解的基础,我们之所以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依此概念和范畴去讨论民族-国家以前的古典王朝时代的同类事务,是因为今日的民族-国家形态的政治体正是古代王朝国家的延续(以中国为典型),(56)这种性质上的差别丝毫掩盖不了前后的继承和延续关系,这也就是本文开头所说的今天的疆界问题不产生于今日而是古代遗留的结果。但若只考虑连续性而忽视概念的断裂和迥然有别的历史变迁,我们讨论的古今边疆、边界问题,也常会混淆而紊乱,(57)易言之,如果不做清楚的区隔和自觉的辨识,终究解决不了今人面临的问题。这是需要我们特别警醒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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