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轻农致使:1.农业生产衰退,粮食产量不足。从1939年至1975年,拉丁美洲的制造业以年均6.4%的比率增长,而农业的增长率仅为年均2.5%。农业的增长水平甚至跟不上人口增长的水平,从1960年代中期到1970年代中期,拉美竟有14个国家的农业增长率低于人口增长率,以致粮食都不能自给。(77)从70年代起,一些拉美国家开始重视发展农业,但对农业的长期忽视,改善农业生产状况的措施一时难以奏效,加上80年代经济危机的影响,农业发展滞后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后果,没能及时消除。2.农业从业人员在全国劳动者中所占的比重持续下降,而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却在增加。1930年时,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率达到74.4%;1950年时下降到53.2%;1960年时不足一半,为47.4%;1970年为39.7%;到1980年只有28.9%了(78)。按理说,农业劳动者在全国劳动者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是体现经济结构转型的一个良好指标,但在拉美的情景下,事情还有另一个方面,由于人口的增长,农业劳动者的绝对数量却在增加。1930年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为2100万,1980年时这一数字增至3900万。乡村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意味着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同时也意味着有更多的农村人口加入迁往城市的潮流。(79)3.农民更加贫困。虽然贫困人口多数生活在城市里,但农村人口中的多数却生活在贫困之中。1980年,拉美农村的贫困家庭约占56%。1990年代初,玻利维亚农村人口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高达97%;秘鲁为75%;巴西为73%。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处在贫困状态的农民超过7000万(80)。在农村较普遍贫困的情况下,即便在农村地区人口压力不再进一步加大,也足以推动农村人口流向城市。 “三农”问题还突出地表现在土地占有的不平等。农村中存在大量无地、少地的农民,他们在农村中难以生存下去,成为向城市迁徙的主要群体。 到20世纪中叶,拉美许多国家的土地占有已极不平等。1950年的阿根廷,占农庄总数2%的大地产占有耕地总面积的60%,而占农庄总数42%的小农户仅占全部耕地的1%。在巴西,1.6%的大地产占有50%以上的耕地,22%的小农户仅占0.5%的耕地。1952年,洪都拉斯1.8%的大地产,占有46%的耕地。尼加拉瓜5%的大地产占有57%的耕地。1955年,哥斯达黎加占农庄总数1.3%的大地产,占有全部耕地的42.5%,占农庄总数38%的小农户,却占全部耕地的2.1%。智利拥有1000公顷以上的大地产3250家,占地75%,而37%的小农仅占地0.3%。1956年,委内瑞拉占农庄总数2.5%的大地产,占耕地总面积的82%。1958年,哥伦比亚0.9%的大地产,占有40%的土地。1961年,秘鲁沿海地区2%的大地产,占有75%的耕地,山区的大地产则占了92%的耕地。据统计,在土改之前,无地的农民在厄瓜多尔占58%,在智利占74.4%,委内瑞拉占72%,哥伦比亚占79%,秘鲁占86%,巴拉圭占93%(81)。 拉美各国政府当然认识到土地占有不平等造成的社会问题,力图通过土地改革来改变土地占有不平等的现象。1960年代以后,智利、厄瓜多尔和秘鲁等许多拉美国家进行了土地改革,但成效不大,比如,进行改革的土地所占比率不大,从中受益的人不多。到70年代初,拉美征用的土地仅占应征用土地的15%,土改的受益者也只达到应受益人数的22%(82)。与此同时,拉丁美洲地区的农村人口仍在不断增长。在整个1970年代,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持续上升,在不少地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达到3%以上。人口的不断增长对土地造成压力,使农民进一步分化。在拉美,面积在20公顷以下的农场,其平均规模从1960年的4.9公顷减至1970年的4.7公顷。在巴西,在1940年到1970年间,面积不到一公顷的农场的数量增加了10倍,面积在1-10公顷的农场的数量增加了四倍。(83) 印度也出现了土地占有不平等现象和经历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 印度的耕地占有长期以来就不平等。印度独立之初,人均拥有耕地只有0.92英亩,60%以上的农户属于无地或少地的阶层。与此同时,拥有10英亩以上耕地的农户,只占全部农户的13%,却占有全国64%的耕地。在这之中,5%的农户占有的耕地都在20英亩以上,他们所占的耕地占全国耕地的41%(84)。到1960年代,这种状况仍未得到根本的改变。据统计,在1960-1961年,全国有57.59%的农户没有耕地或只有不足2.5英亩的耕地。到1966-1967年度,全国3.43亿英亩耕地中,有40%的耕地为大农户和地主占有,而他们只占农户总数的5%,仍有一半以上的农户属于无地或少地者。1951年,全国农业工人总数为3060万,1971年扩大为4540万人(85)。 印度政府主要采取了两种策略,即通常所说的制度改革和技术改革这两个方面。起初,印度进行了土地改革,期望通过土改,在印度形成一个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合二为一的人数众多的农村阶级,消除农村中的不平等。但是,土地改革并没有产生如期的效果,大土地拥有者到处都钻法律的漏洞,政府能重新分配给贫困农民的土地只有很少一部分。到1980年代初,印度仍有1000万农户没有耕地,另有耕种一公顷以下的小块耕地的农户5000万个(86)。由于制度方面的改革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1965年以后,印度进行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的农业技术改革,即“绿色革命”。绿色革命的效果,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这个主要的目标来说,还是相当成功的。(87)但与此同时,这种改革对农民本身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不利影响也随之产生。在旁遮普,农业机械化大大提高了大土地所有者耕种土地的能力,他们开始收回出租的土地,自己来耕种,这就使得佃农和分成农失去了土地。不仅如此,一些土地所有者有能力耕种远远超过他们实际所拥有的土地面积。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扩大耕地面积。而那些小土地所有者由于缺乏用于购置必要的农业设备和设施的资金,无法实现生产的机械化,处于不利的地位,只好将耕地出租给大土地所有者。结果,农村中的社会阶层发生了变化,一些条件较好的大、中型农场的农场主成为企业家式的人物,他们有自己的农机设备,并雇用劳动力,经营着面积较大的农场;一些条件较差的小土地所有者,无法继续依靠自己的小块土地为生,或是受雇于农场主,或是成为潜在的城市移民;还有一部分人虽拥有土地,但自己不愿耕种,而把耕地租给农场主后,逐渐地退出农村,把家安在城镇。尽管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合而为一的人在印度农村仍占很大的比率,但农村中存在大量无地少地、生活贫困的农民。他们就是流入城市的、来自农村的移民的基本来源。 印度经历了几十年的农业改革过程,无论是制度改革,还是技术改革,都没能使广大农民在农村稳定下来,结果城市被迫过多地接纳了来自农村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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