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鱼大水小”,主要是就脱产人员与生产人员的比例而言,即中共抗日根据地脱产人员过多,这不仅无法适应敌后日益残酷的斗争形势,而且更加重了抗日根据地人民的负担。在“鱼大水小”方面,人们最常引用的就是毛泽东所说的一段经典论述:“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国民党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来对待我们,企图把我们困死,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在目前,战争的机构和战争的情况之间已经发生了矛盾,我们必须克服这个矛盾”,这个矛盾就是“鱼大水小”的矛盾。(13)毛泽东的这段论述,虽然是就陕甘宁边区精兵简政的必要性所讲,但其所阐述内容却与华北抗日根据地所面临的实际境况更为契合。前已述及,在多年抗战过程中,随着日军的疯狂“扫荡”与“蚕食”,华北抗日根据地不断缩小,人力、物力负担和困难不断增加。尤其是1942年日军“扫荡”之后更为明显。以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冀中区为例,1941年时,该区百姓全年负担每分地“八元到十元”,尚属勉强应付;可1942年日军“扫荡”后,该区负担“一般的每分[地]在四十元左右”,“较多的每分[地]由六十元到八十元”,“最多的每分[地]竟达到一百四十元到一百六十元”,“最少的每分[地]在二十元以上”,这种负担按照当时的收入水平而言,“是全年收获一大部或全部都拿了负担,还是不够,甚至亏一倍半至两倍之多”。对于群众负担的此种境况,冀中行署甚至以“真是负担奇重,民不聊生了”来加以叙述。(14) 在人民财富有限、负担奇重的情况下,要想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就需要减少军政机关脱离生产人数,并将之限定在一定的供养比例之内。按照中央调研后的统一部署,负担比例被定为3%,其中军队2%,政府1%,即便超过也不能过大。(15)规定如此,实际情况却有着较大差距。以华北抗日根据地领导机关最为集中的太行区为例,由于中共中央北方局、晋冀鲁豫边区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八路军总部及其直属机关、八路军一二九师等主力部队等均长期驻扎并取给于此,而且随着华北抗日根据地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驻太行区各机关的组织机构不断扩大,脱离生产人员迅速增加,加之战争日益残酷,根据地面积逐渐缩小,庞大的组织机构越来越不能适应战争的要求,人民负担日益加重。据刘伯承记述:1941年底,“太行区的负担人口共150万,按照中共中央规定的脱产人员不超过人口的百分之三(其中军二政一)的比例,应负担3万军队、1.5万地方干部,而实际上全区军队现有4万、地方干部2万多”。(16)很显然,太行区脱产的军政人员大大超出了民力负担的正常比例,形成了较为严重的“鱼大水小”的局面。 所谓“头重脚轻”,主要是就抗日根据地的军政建设而言,即党、政、军各部门上层机构臃肿,下层机构空虚,进而言之就是在机构配置上,上层机关叠床架屋、骈枝铺张,而下层机关则人少事繁。在“头重脚轻”方面,华北抗日根据地亦有着较明显表现。还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太行区为例,据刘伯承记述,在太行区机关中的众多脱产人员中,“以上层机关为多”,仅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机关脱产人员即达“540余人”,而下层机关则严重缺额。(17)正是由于下层机关的缺额,使得根据地的一些重要工作无法开展或开展不力。 除去前述之外,在战时条件下,华北抗日根据地诸机关过于庞大也会影响移动速度,“为战斗环境所不容”。(18)比如,1941年11月,山东抗日根据地鲁中区在日军疯狂“扫荡”下,某些直属部队由于“工作机关庞大笨重,遭受打击,损失颇多”;后方机关如工厂、医院等“过多,过于拥挤,且组织庞大,不易隐蔽”,故也有很大损失。(19)由此而言,只有紧缩自身,与战时变化了的情况相适应,才能更好地保持自身力量,渡过难关,准备将来的反攻。而紧缩自身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做好紧缩编制和人员(尤其是上层机关编制和人员)的工作,亦即减少脱离生产的人员,并将所减人员合理安置到适合的岗位上去,以发挥其各自更大作用。由此,如何安置编余人员也就随之浮出。 (二)编余人员安置的基本原则 抗战时期,对编余人员进行有效安置,是精兵简政工作的重要一环,并直接影响到精兵简政的开展成效。故而,安置编余人员不能漫无目的、随意而为,而应该有一套原则来统一规制。在此认识下,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均在如何开展精兵简政方面作了积极谋划,并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宗旨,力求做到编余人员的合理安置。 一般而言,各地均首先从精简工作的执行者和编余人员两个层面开展思想动员,力求安置工作合理、平稳开展,尽量避免发生波动。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做法就是,在工作的执行者方面,命各部门务须认真慎重处理,力戒任何粗枝大叶、马虎了事的做法,避免给革命造成损失;在编余人员方面,努力使每一个编余人员都乐于接受新分配的工作,并积极投身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去。而要达到这双重效果,不仅需要“以政治的动员说服,求得每个干部和勤杂人员彻底了解缩编的意义,心悦诚服的到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上去”(20),且还应找到各种可能出现问题的应对之策,因势利导,促其良性发展。 为了使安置工作更加有条不紊,有的抗日根据地除在思想上进行动员之外,还针对不同编余群体给出了不同的安置方向。山东抗日根据地在《关于贯彻精兵简政的决定》中即指出:对于编余人员须很好地安插,各负责机关应专门考虑和研究这一问题。对于编余干部,“应进行一个短期间的集体教育,以安定其情绪。负责同志要亲自与他们谈话,了解他们,替他们解答疑问,解决困难,然后安入最适当的位置,使能才尽其用,安心工作”;对于老弱编余人员,“政府要拿出一定的款项,要安插他们,使他们能有田可耕,有生意可作,或送走回家,要作到经过大家一定帮助后,自己能长期自力更生的生活下去”;对于年轻力壮的编余人员,“应尽量动员到主力里去,到战斗部队里去”。(21) 此外,为了表示对编余人员安置工作的高度重视,有的抗日根据地还专门成立编整委员会,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安置原则,以便于对编余人员进行统一安置。比如,太行抗日根据地就特地成立了专署与县府的编整委员会,并在安置过程中制定了三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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