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送往学习和培训 抽调一部分编余人员特别是干部送到学校中去学习和培训,是提高编余人员素质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送学与受训的诸多事宜,各地多有明确规定。在送学上,《抗战日报》曾发表社论明确指出,各地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根据所送人员情况分别选送小学、中学、师范、民干校、政干校、党校、抗大分校等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学校学习,以培养将来所需的多方面干部。(44)同时,为了使符合条件的编余人员都能有所学,《晋察冀日报》呼吁各地多开办各种学校,并“号召大家乘此时机进校学习些技能,更加提高自己的能力,丰富自己的知识,作为将来建国的人才”。(45)在受训上,1943年7月18日,晋冀鲁豫边区第十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为该县抽调干部赴冀南政治学校受训由》中指出:受训干部自带衣服、被褥,路费由政府按一定标准统一发给,饭票按16天供应,“到校后实报实销”;受训学员自离职之日起,“其原单位之一切供给均停止,自到校日起由学校照本供给,返回路费由学校发给”。同时,为了避免领粮款后即返回与拖延不去的情形出现,还规定了相应的应对办法,即“去领粮款中途而返或拖延不去者,县府应酌情追回全部或一部”粮款。(46) 抽调干部学习或受训,一般采取指定受训干部或分配指标的方式。就指派而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指派具体人。北岳区四地委在分配各县到区委党校学习的指标时就特意指派各县负责人,如指派行唐县“县委郭裴然同志到区党委党校学习”,并命其交代工作后“带领其他干部一同到区党委[党校]”报到。(47)1943年7月18日,晋冀鲁豫边区第十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给曲周县发布的抽调干部赴冀南政治学校受训的指示中也明确指定调该县“七区长王祥轩或四区长李子本前去受训”,着令曲周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决定其一”。(48)另一种是指派某一级别的名额。北岳区四地委在给各县委组织部《关于抽调干部到党校学习的通知》中有这样一句话:“兹分配你县(10)名(内应抽调区委委员7名,其余为一般干部)”(49)来地委党校学习。在10名指标中,明确规定了抽调区委委员7名,此明显是采取了指派某一级别名额的方式。 分配指标亦是抽调干部学习或受训的主要方式。比如,1943年7月30日,北岳区为了提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与适应当时形势和工作需要,决定分配给四地委“110名干部到区党委党校学习,另调区干部60名到部队工作”。(50)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北岳区四地委根据各县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指标分配方案,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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