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编余什员安置亦取得了较好成效。如晋西北二专区所属各地及机关将编余什员共494人全部予以安置,在安置中主要分了5类,即到村工作、学习、生产、养病、到部队。(93)具体情况详见表4: 由表3、表4观之,在晋西北二专区编余干部安置中,转入生产与到村工作分属安置途径的第一、二位,排在第三位的是到部队去;在编余什员的安置中,转入生产与到部队分属安置途径的第一、二位,以上也进一步凸显了生产之于抗战的重要性。 编余人员安置工作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这里的不足,系从安置工作的系统总结而言,乃事后的反思,与前述之各安置路径中存在的波折有所不同。更明确一点讲,前述之波折主要着眼于编余人员这一受动方的抵制而言,或因与认识不到问题的根本性而不自觉执行有关,此处的不足主要是就抗日根据地政府这一施动方的工作中有所缺失而论。概而言之,这种不足主要是一切为了抗战,没有时间做过细的思想工作,而且战争环境残酷、战事频繁,所以未能有效引导执行安置工作者积极从政治上、军事上认识安置编余人员的重要意义,致使有些人对安置工作不够理解,有的过于草率,有的安置不当,从而发生了一些本不该发生的问题。有的县召开县府扩大干部联席会议商讨精兵简政及编余人员安置问题时,常有几个干部不参加,“对未参加县区扩大干部会议的干部”也不做个别传达;而且,即便是参加会议的干部回到各部门后传达亦不详细,对编余人员没有尽到足够的说服教育。(95)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的编余人员,因未能给予适当安置,消极回家者有之,投敌者亦有之。如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二十专署黄、孙两个编余干部介绍到专署受训,“而专署训练班未开办,亦未予以适当安置,结果消极回家者一人,投敌者一人”。(96)由此可见,正是由于抗日根据地政府工作的缺失,才使得编余人员感受不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后续关怀,从而情感受到伤害,产生悲观失望情绪,发生了消极回家甚至投敌等不良现象。诸如此类问题的存在,也就使得编余人员安置工作出现缺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