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津图书馆藏《总目》残稿的抄写年代 在讨论天图稿本的抄写年代之前,有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需要加以解释。笔者发现,此稿本今存正文七十卷中,有四卷显系其他抄本阑入,即卷七七史部三十三(地理类存目六)、卷一三六子部四十六类书类二、卷一三七子部四十七类书类存目一、卷一五一集部四别集类四。此四卷与其他各卷之间的差异十分明显:一是行格、版心、页码皆无;二是笔迹迥然有别;三是抄写多有错漏,如卷七七史部三十三下一行即漏抄了“地理类存目六”;四是除了抄写错漏处径行涂改外,未见有任何修改墨迹。 笔者将以上四卷提要与殿本进行了比勘,结果发现两者之间内容高度吻合。惟有卷七七的情况较爲特殊,此卷共收入七十九篇存目提要,包括地理类古迹之属三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地理类杂记之属四十二部一百七十六卷。天图稿本该卷各书书名、作者、卷数以及各书所注版本,皆与殿本完全吻合,但中间部分的排列顺序却出现了严重的颠倒错位,导致古迹之属和杂记之属互舛。根据殿本各书的序次,可以看出天图稿本是如何错乱的:自429页《江心志》至438页《鹅湖讲学会编》应接在406页《崇恩志略》之後,自417页《豫章今古记》至422页《秦録》应接在438页《鹅湖讲学会编》之後,自407页《晋録》至416页《帝京景物略》应接在422页《秦録》之後,自424页《山左笔谈》至428页《山东考古録》应接在416页《帝京景物略》之後,自423页《京东考古録》至424页《天府广记》应接在428页《山东考古録》之後(16)。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颠倒错乱的现象,猜想是由於此卷原无页码,故极有可能是收藏者装订时出现错页造成的。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可以大致判断出这四卷抄本的来历,估计它们本是乾隆末年某位馆臣或藏书家据殿本之底本私下转録的一个本子,後来不知何故被搀入天图稿本之中。在乾隆六十年殿本、浙本刊行之前,这类抄本颇爲流行。如胡虔乾隆五十八年据《总目》抄本刊行《钦定四库全书附存目録》十卷,在爲此书所作的跋中説道:“辛亥(即乾隆五十六年)三月,虔在武昌节署得恭读《钦定四库全书提要》,书凡二百卷……力不能缮写,又正目已有知不足斋刻本,乃録其存目校而藏之。其尚有钞胥字画之误,壬子在江宁,与淩仲子廷堪复详校之,并厘爲十卷云。”(17)周中孚爲此书所作提要亦云:“曾见《存目》旧抄本,系照馆中初编之稿録出,与是本无异,知雒君(按即胡虔字)即据初稿本编定付刊,故与沈提要刊本不同。”(18)可见胡虔所据爲底本的《总目》,就是当时在社会上流传的一个抄本。 如上所述,既然判定上述四卷提要本不属於天图稿本的内容,下文讨论该稿本的抄写年代及文献价值时,自然要将它们排除在外。 关於天图稿本的抄写年代,首先需要明确它的时间上限和下限。前面提到,陈垣先生根据稿本中涂改周亮工名字的墨迹断定它是乾隆五十二年以後的修订本,夏长朴先生则以类似的理由推断它的抄写年代当不晚於乾隆五十二年三月。由於乾隆五十二年发生的李清、周亮工文字狱所提供的綫索,使得我们比较容易判断该稿本抄写的时间下限。最明显的一个证据是,天图稿本卷五○史部别史类有李清《南北史合注》,馆臣对这篇提要先後做过两次处理。该书卷数,底本原作“一百五卷”,後被墨笔涂改爲“一百九十一卷”;提要中“礼部尚书思诚之孙,大学士春芳之元孙”一句被删去。这是第一次修改留下的痕迹。另外,在此条提要上端又贴有一浮签,上有墨笔批注:“《南北史合注》已撤去,此提要应删。存查。”这显然是第二次的修改意见(19)。 李清文字狱案发生於乾隆五十二年三月,纂修《四库全书》档案资料对此事原委有详细记载: 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内阁奉上谕:四库全书处进呈续缮三分书,李清所撰《诸史同异録》书内,称我朝世祖章皇帝与明崇祯四事相同,妄诞不经,閲之殊堪骇异。李清系明季职官,当明社沦亡,不能捐躯殉节,在本朝食毛践土,已閲多年,乃敢妄逞臆説,任意比拟。……所有四阁陈设之本及续办三分书内,俱着掣出销毁,其《总目》提要,亦着一体查删。(20) 此事之起因,是高宗在抽查四库馆所进呈的南三阁库书时,发现李清《诸史同异録》以顺治皇帝与崇祯皇帝妄加比拟的问题,由此引发了一场牵连甚广的文字狱,李清的所有着作均遭禁毁。同年四月二日《军机大臣奏遵旨销毁李清书四种应行补函商酌办理情形片》透露了此中的消息:“此次所毁李清书四种,其《南北史合注》一种,系在史部别史类中;《诸史同异録》及《不知姓名録》二种,系在子部类书类中。此二类备抄之书尚多,均可按其时代另检别种,约计卷数多寡,依次补入,不见抽换之迹。惟《南唐书合订》一种,系在史部载记类中,此类书籍甚少,现在别无备抄之书,无可补入。”(21)天图稿本中的《南北史合注》提要被馆臣贴签删除,就是此後发生的事情。不过既然该稿本底本中尚有《南北史合注》(22),那就説明此稿本的抄写时间不应晚於乾隆五十二年三月;如考虑到此篇提要在李清文字狱案发之前已经做过第一遍文字修改,则其抄写时间似应更早。 天图稿本的抄写年代上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其中卷首和《凡例》有一些看上去相互矛盾的关键性信息,将会给我们判断其生成年代造成很大困扰,因此需要做一番认真的考索。 此稿本除了凡例和目録之外,还有卷首凡七卷。其中卷首之一爲“圣谕”,共收入二十四篇上谕,时间自乾隆三十七年正月至四十六年十一月,仅比浙本少一篇乾隆五十五年六月一日上谕;卷首之二至之六爲“御制诗”五卷(影印本目録将卷首之六“御制诗”误爲“御制文”),各诗作年自乾隆三十八年至四十四年;卷首之七爲“御制文”一卷,作年自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23)。值得注意的是,这六卷御制诗文仅见於天图稿本卷首,而不见於晚出的殿本和浙本,不免令人感到蹊跷。 那麽,天图稿本卷首所载御制诗文究竟给我们提供了什麽有用的信息呢?纂修《四库全书》档案可以帮助我们解答这个问题。当《总目》初稿於乾隆四十六年二月进呈後,高宗曾就此书的编纂体例提出如下修订意见: 乾隆四十六年二月十三日内阁奉上谕:据四库全书总裁奏进所办《总目提要》内,请於经、史、子、集各部,冠以圣义、圣谟等六门,恭载列圣钦定诸书及朕御制、御批各种。所拟殊属纷繁。……朕意如列圣御纂诸经列於各本经诸家之前,《御批通监纲目》等书列於各家编年诸书之前,五朝圣训、朱批谕旨、方略等书列於诏令诸门之前,《御注道德经》列於各家所注《道德经》之前,其他以类仿照编次,俾尊崇之义与编纂之体并行不悖。至閲其《总目》,特载朕前後修书谕旨及御题四库诸书诗文爲卷首,所办未爲尽协。……所有历次所降谕旨,列之《总目》首卷以当序,事属可行。且官撰诸书,亦有以谕旨代弁言者,自不得不如此办理。至朕题四库诸书诗文,若亦另编卷首,将来排列,转在列朝钦定诸书之前,心尤未安。虽纂校诸臣尊君之意,然竟似《四库全书》之辑,端爲朕诗文而设者然,朕不爲也。着将所进诗文六卷撤出,仍分列入朕御制诗文集内,俾各爲卷首,则编排在列朝钦定诸书之後,而四库书内朕所题各书诗文,列在本集首卷,庶眉目清而开帙了然。将此谕令馆臣遵照办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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