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褚新国,历史学博士,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世界史研究所副教授。 毋庸置疑,著史要义旨在通过解释原因而探明真相。诚如斯言,“历史研究是一种因果关系的研究”,此乃西方史学的“显著特点”①。古希腊史家显然深谙此道,典型实例是希罗多德(Herodotus,约公元前484年~前425年)与修昔底德(Thucydides,约公元前460年~前395年)等早期代表人物有关撰史旨趣的开宗明义:“特别是为了把他们发生纷争的原因给记载下来”;“我首先说明……引起这次希腊大战的原因”②。就希腊化时代领军人物波利比乌斯(Polybius,约公元前200年~前118年)及其史学实践而言,亦可如是观之:作为“古代史学中的亚里士多德”③,40卷本《历史》④代表了西方古典史学理性思维所及的广度和深度。突出体现在基于实用目的高度关注原因探究,进而围绕社会历史变化等形成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主张。鉴于史学史研究的“重点”和“固有的主题”是“史学思想方面”--即“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⑤,拙文尝试通过比较性研究考察波氏史观构建中诸主要范畴的生成、内涵及关联等,兼及透视古希腊史学史观领域的流变轨迹⑥。考虑到《历史》在文本层面很少明确提及城邦时代希腊史家⑦,所谓“联系”主要是指一种历史性的逻辑关联。囿于学识水平所限,拙文多有不当之处,敬请诸位方家批评指正。 一 罗马兴亡中的“政制元素”:政治抑或历史学概念 古人撰史往往很难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国族兴衰主要与哪些社会历史因素相关?与发达的城邦政制实践内在一致,早期希腊史家普遍关注政体。如希罗多德认为“风习律制乃是万物的主宰”,希腊借此“驱除了贫困和暴政”。特别是雅典、斯巴达崛起并赢得希波战争,与政体适宜密不可分。波斯立国伊始当局激辩何为“理想政体”,则集中体现了他的相关思想⑧。修昔底德表达了类似的立场,如强调雅典崛起于“宪法和使我们伟大的生活方式”等⑨。随着城邦体制危机加剧,柏拉图《理想国》、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和《政治学》、色诺芬《斯巴达政制》等专题性论述更是蔚为大观。对此,波利比乌斯坦言,“始从薛西斯登陆希腊”,它总是众多精英阶层的热门论题⑩。基于是,政治生活中的“体制问题”继续受到关注。 关于《历史》中的政体学说,学界目前主要有三种解读思路。其一,侧重政治层面的探究,强调需在“意识形态与政治背景”视域下认知(11)。其二,源于波氏对罗马史的深入研究--日后罗马政局走势印证了其历史预见,能够作为解读国族兴衰的基本通则(12)。其三,严重遮蔽了波氏的历史视野,尤其是忽视了罗马政治生活的实际貌相,堪为“希腊史”续编性的叙事产物(13)。然而在我们看来,如若认同波氏的实际身位乃是“政治史家”,相关探究无论如何也很难避开“史学”维度。事实上,上述众说纷纭往往导致两大理论极端:片面夸大政体论的政治内涵及其在波氏史观中的重要性。倘如是,以下四点或许值得关注。其一,鉴于政体论是波氏大力倡导的实用主义史学中非常重要的理论结晶,“政治学”考论显然不应轻忽史学意趣。其二,鉴于波氏历史写作很大程度上建基于对城邦及希腊化时代前期希腊史学的批判性继承--卷12中通篇史学批评即为真实写照,理应要在此间希腊史学发展演变史的视域下探究其政体论。其三,鉴于大约同期发轫的罗马民族史学未能揭橥罗马崛起的真实原因,波氏尝试通过政体论等予以“科学”地拨乱反正,如不满于匹克托的史著。问题是他的立场能否成为后世拉丁史家罗马观中特殊的理论成分,特别是在共和覆亡、帝制勃兴背景下政体论能否得到他们的整体认可。其四,鉴于政体论本身的特质或不足。卷6中第6章节表明波氏对此应当有所意识,或许也为别的史观要素乘势而入提供了相应的理论预设。 较之早期希腊史家的插叙性论说,即使“政治史鼻祖”修昔底德也并未深入剖析,政体元素在波利比乌斯史学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强调和推崇:“鉴于凡事成功或失败的首要原因是一国政制”,“一切行动构想、计划发端形成并最终实现”。典型实例是解明罗马何以能奇迹般崛起,强调“当我们转向其政治体制”则一切疑惑将迎刃而解。在波氏,罗马逐鹿地中海的关键是其独特的“混融政体”:“所有优越性表现为三种元素用于构建政体及其随后的施政实践,甚或国人很难确切断定整个体系究竟是贵族制、民主制还是君主制。这实乃与生俱来。”(14)依据政体演变的基本原理,波氏进而通过“循环史论”解释了罗马共和国早期曾经的贫弱与晚年的急遽衰落: 以上即是政体沿革的循环周期,进程浑然天成,其间政体演变、消逝并最终复归原点……尤其是就罗马国家而言,这一路径将使我们理解它的形成、发展,同样是在不久的将来盛极而衰。如我所言,它较于任何他者是天然成长,并会经历自然地衰变。读者从本书随后章节中将能判定这一点的真实性(15)。 波氏由是尝试在史观高度系统地阐发政体论题,坚称“相关讨论或因疏漏特定细节而美中不足”。而且鉴于“它符合历史实际和人类常识”,他甚或有意以此推演历史兴亡的普遍规律。某种意义上作为理解《历史》意旨的主导线索--“罗马人通过何种方式并以何种政体,不足53年内成功君临几乎整个人类世界”,政体论贯穿始终:“我总是将该论题视作全部构想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确信在大量章节及有关本书原则的导言性评论中已表露无遗。”突出体现在卷6集中阐述后,篇末“总结全书主旨”时再度重申:世人通过本书将“懂得整个世界怎样、通过何种政体臣服于罗马”(16)。 在论题阐述中,波利比乌斯体现了与古希腊史学传统的某些一致性。典型实例如界定“政制”外延,声言“任一国家中有两件事情至关重要”,“吾意是指风俗习惯与法制律令”,而柏、亚等人更多侧重后者;主要通过重大战争集中展现政制优劣,即鉴于布匿战争年间是“混融政体”释放优越性的“登峰造极时代”,“我将阐释坎尼惨败期间罗马遭遇生死存亡的政体状况”等。但就其政体说的思想根源看,却与前辈同人鲜有纠葛。《历史》文本信息表明,这主要源于两种途径。一方面,批判性地承袭借鉴了前人、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等人的理论成果。诚如波氏所言,“几乎所有著述家留给我们了关于斯巴达、克里特、曼提尼亚和迦太基政体优越性的慷慨赞誉。某些著述家也论及雅典和底比斯”。他们不仅基本厘清了地中海诸族各种政制的历史沿革、内涵特征、运演机理等,更在希腊败落、蛮族崛起背景下明确凸显了政体元素对于历史兴亡的极端重要性!另一方面鉴于“史家从不曾偶然论及”以及“探讨它的著述家不称职”,亲身观察同样至关重要。特别是通过兼任阿卡亚联盟要职、兵败后长期入质罗马,波氏得以感同身受于诸族政体优劣,如“需要比较斯巴达、罗马与迦太基政体”(17),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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