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时期的资源危机与社会对策(10)
(31)《汉书》引述董仲舒说:秦用商鞅之法“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见班固:《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137页。 (32)沈长云等学者曾归纳说:关于《周礼》成书年代,“计有西周成书说(包括周公作说)、春秋成书说、战国成书说、周秦之际成书说、汉初成书说暨西汉末年王莽及刘歆伪作说,各种说法的时间跨度竟至上千年”。参见沈长云、李晶:《春秋官制与〈周礼〉比较研究--〈周礼〉成书年代再探讨》,《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 (33)由于本文主题是资源管理保护,故只罗列《周礼·地官》中掌管有关礼制、禁令的官员之职。实则《天官》部分为天子生活服务的职官,涉及食物、衣料的职掌多与采集捕猎产品有关;《夏官》部分因田猎与军事关系极其密切,故对当时集体田猎活动的具体组织方式记载最详;《秋官》部分则因秋季是狩猎旺季,故列有多个与采集捕猎相关的职官及其具体事务,内容涉及狩猎对象、工具和方法;因采集捕猎产品是“百工”生产原料的主要来源之一,故《冬官》部分官员的职掌亦多涉及。具体官名、职掌不一一引述材料。 (34)《史记》,第1926页。《大戴礼记·易本命》引孔子云:“故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参见方向东:《大戴礼记汇校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329页。 (35)《孟子·梁惠王上》。 (36)《韩非子集解》,第347页。 (37)吕不韦:《吕氏春秋》卷一三、卷一四,第126、147页。 (38)《礼记·王制》将天子、诸侯田猎的次数、目的、方式、时宜和技术原则都概括得非常清楚、简明,它一方面指出天子诸侯“无事而不田”为“不敬”,另一方面又说“田不以礼,曰暴天物”。所谓“以礼”,实指田猎要有限度,具体包括:“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厨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妖夭、不覆巢。”它还从市场交换方面做出规定:“木不中伐,不鬻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鬻于市。” (39)关于这个问题,学人讨论甚多,观点聚讼纷纭,参见陈业新:《近些年来关于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研究述评--以“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为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李根蟠曾系统梳理了“三才”理论、“天人合一”思想与古代自然观之间的关系,指出:“不少学者把中国传统的自然观归结为‘天人合一’,其实这是不全面、不确切的。在这种情况下,‘天人合一’已经逐渐变成一种语言符号,背离了它实际的历史内容。”他认为:“‘三才’理论更加接近我们现在所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更能体现中国传统有机统一的自然观的特点。”参见李根蟠:《“天人合一”与“三才”理论--为什么要讨论中国经济史上的“天人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 (40)《礼记·祭义》:“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41)某些活动在《礼记·夏小正》已略见记载,说明其渊源久远;《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子·时则训》的内容基本相同。 (42)(45)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中国农学史》(初稿)上册,第43、129-130页。 (43)桓宽:《盐铁论·通有》,王利器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42页。 (44)按:“使民”之下疑脱“足”字。 (46)刘信芳、梁柱:《云梦龙岗秦简》(竹简释文),北京: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21页。 (47)《礼记·王制》,见《十三经注疏》,第1337页。 (48)《史记》卷三《殷本纪》,第105页。 (49)《诗经·大雅·灵台》云:“王在灵囿,麀鹿攸伏。”又云:“王在灵沼,于牣鱼跃,虞业维枞,贲鼓维镛。”灵沼是灵囿中的沼池。 (50)魏了翁:《春秋左传要义》卷一一载:“圃以蕃为之,所以树果蓏;囿则筑墙为之,所以养禽兽。二者相类,故取圃为囿。”此据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内联网版),下同。 (51)笔者利用文渊阁《四库全书》电子版(内联网版)从《春秋左传注疏》中搜得了多条记载。例如:“隐公十一年”:“公祭钟巫,斋于社圃,馆于寪氏”;“定公十三年”:“筑蛇渊囿”;“成公十八年”:“筑鹿囿”;“昭公九年”:“筑郎囿”;“庄公八年”:“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僖公三十三年”云:“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哀公十七年”:“卫侯为虎幄于藉圃”;“文公十六年”:“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宋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昭公二十一年”:“乃与公谋逐华貙,将使田孟诸而遣之”;“宣公二年”:“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庄公十九年”:“及惠王即位,取蔿国之圃以为囿。”此外,张仪曾说韩王云:“鸿台之宫、桑林之苑,非王之有也。”司马迁:《史记》卷七○《张仪列传》;刘向编订:《战国策》卷二六《韩策一》。 (52)魏了翁:《春秋左传要义》卷七“诸国各有狩地非常故书”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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