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史第三次研讨会综述(4)
(三)断代与区域的家庭、家族、宗族问题 冯尔康(南开大学历史系)的《南北朝的宗族结构与士族社会的特质》一文从南北朝不同类型宗族的政治地位分析了宗族内部的结构,指出其等级性序列为皇族(尊属、疏属)--士族(甲族、低等士族)--平民(豪族、寒门),同时分析了宗族等级与社会等级的关系,指出皇族、士族为特权等级,平民宗族属于平民等级。同时还讨论了南北朝宗族内部结构要素的冲突,认为皇族与士族的矛盾集中在对中央政府控制权的争夺上,士族与平民宗族的矛盾则突出表现在出仕权和晋升权方面。他又从南北朝宗族的社会关系探讨了宗族社会力量的成因和作用、最后指出,南北朝是士族主宰的社会。 邹重华(四川大学历史系)、王子扬(农工民主党四川省委)的《家族与学术--对宋代四川地区几个典型家族的考察》一文,通过对宋代四川地区几个具有典型意义家族的历史考察,探讨了家族与学术的关系。 常建华(南开大学历史系)的《元代墓祠祭祖问题初探》一文考察了元代墓祠祭祖(指在祖先坟墓建立的祠堂里祭祖)的习俗,指出墓祠设在墓所是便于表达对祖先的怀念。祭田也是为祭祖而设置的。墓祠及其附设的田产都是祖先崇拜的产物。祠堂和族田是宗族制度的主要内容,研究墓祠祭祖是认识宗族制度的一个关键。 唐力行(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的《明清徽州的家庭与宗族结构》一文,论述了明清徽州宗族制度下家庭结构的多种模式;徽商在这一结构形成过程中的重要调适作用;以及徽州家庭-宗族结构对徽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反作用。(详见本期唐力行文) 梁洪生(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的《从科举姓氏的分布看人口与宗族--以江西为例》一文,通过对宋明清三朝江西科举姓氏资料的统计,对其分布及与人口、宗族的关系作了探讨。 (四)如何看待近年宗族活动的复兴 与会者除了探讨历史上的家庭、家族、宗族的形成与演变之外,还对近年来部分地区农村宗族活动的复兴予以极大的关注,就如何认识这个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看法不尽相同。 徐扬杰在《肃清封建宗法思想和制止家族势力复活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一文中指出,近年来在部分农村中,封建宗法思想泛滥,建祠堂、培祖墓、续家谱之风十分盛行;联宗祭祖、聚族扫墓等大型家族活动日见增多;早已被摧毁的家族组织和族长、族权又在少数地方复活,这些都对农村生产秩序、社会治安和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他在分析目前农村宗法思想泛滥和家族势力抬头的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之后,指出肃清宗法思想和制止家族势力复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 傅允生认为,家族组织是传统的、落后的社会组织形式,与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相背反:第一,现代社会注重地域(社区)关系与个人的作用,排斥血缘关系以及家族的作用;第二,现代社会要求以国家的法律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族规、家法;第三,族权与国家的公共权力在本质上具有对抗性,族权的存在破坏、限制了国家公共权力的确立、实施及社会管理的统一性;第四,家族组织、族权同商品经济、民主法制不相容。因此,家族组织的存在阻碍了中国现代社会向现代化的转型。 谢维杨、钱杭(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认为,对近年某些地区农村宗族活动要作类型区分,不可一概而论。有些地区的宗族活动具有破坏性,他们对旧宗族传统资源的利用不充分,似乎只是对旧宗族活动的简单模仿,很少有实体性组织。也有一些地区的宗族活动很少或基本没有破坏性,他们在许多方面都体现出与旧宗族资源的联系,并且以同现代生活相协调的各种建设性目标为其特征。这类宗族活动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对这类宗族活动似乎不能称之为封建势力的复活,对其活动也不宜采取简单“肃清”的办法。钱杭、谢维扬于1990年5 月对江西省泰和县农村进行了一次有关宗族的实地专题调查,他们提交大会的论文《江西省泰和县罗家村宗族情况调查》是泰和县调查报告的一部分,其中介绍了罗氏家族的宗族组织、祠堂、谱牒等,认为罗氏宗族的历史与现状说明我国宗族传统在农民群众中具有坚实的基础,它将会长久地为农民所保持下去。 谢元鲁(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认为,当前某些地区家族活动既有干涉婚姻、挑动械斗的消极作用,也有修桥补路、集资办学等积极作用。特别是在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对于宗族的认同还成为吸引外资的一种纽带。再者,祭祖、扫墓、划龙舟等活动,一方面是传统文化的遗存,另一方面实际上是以家族为中心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能视之为非法。 麻国庆认为,近年来宗族活动的复兴,反映了人们对同一祖先延续下来的血缘组织的寄托心理及归属意识,这也是汉民族集体意识的体现。同时,宗族作为一种制度,其社会功能体现出双重性:一种是适应性的功能,另一种是非适应性的功能。从适应性的功能来看,现代宗族、族长权力的膨胀,反映了现代的宗族政治与基层政权相并行的一种民俗政治,它对于调节、协调宗族内外的冲突,对于组织、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互助等可起到积极的作用。沿海地区宗族意识的加强,还能使其有机地与现代乡镇企业、个体企业相结合,使企业内部形成强烈的向心力。港台及国外华人社会的宗族意识,与现代管理相渗透、溶合,能形成独特的管理模式。现代宗族的存在,又有利于华侨向故土投资,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宗族的非适应性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封建迷信抬头,建墓之风大兴,重男轻女的伦理观,违法械斗等方面。对于这些历史文化残余应采取措施逐步剔除。 有关家庭、家族、宗族问题,除上述诸文和论点外,还有郑振满(厦门大学历史系)《中国家族史研究:历史学与人类学的不同视野》,该文简要评述了中国史学界,日本汉学界和欧美人类学界关于中国家庭史的研究成果,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家族组织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和极为多变的外观,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王守恩(山西大学历史系)的《汉族传统家风浅探》一文对汉族家族家庭传统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作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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