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子:陌生的中国古代地方城市 在绝大多数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的研究论著中,将“中世纪城市革命”作为中国古代城市形态发展史中重要的,也是唯一的变革,由此展开的论述也成为其中一些论著核心探讨的内容。但是“中世纪城市革命”中所讨论的仅是地方城市形态中“坊”、“市”和“街道”三个要素,在没有讨论城市形态其他构成要素的情况下,仅以这三个要素的变化来界定城市形态的变革似乎显得并不充分。而且,就“坊”、“市”和“街道”这三个要素而言,以往的研究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街道”,一般认为十字街是唐代坊市制街道布局的特点,丁字街以及长巷式街道是宋代坊市制解体后城市街道布局的主要特点。但十字街并不为唐代坊市制城市所独有,明代很多卫所城市也是十字街街道布局;就一些个案情况来看,十字街之外的街道布局类型在唐代就已经存在。在学术史上,也难以列举出相关的细致的研究论著②。因此,唐宋之间中国地方城市街道布局的变化,并不是一种经过研究的确论。 “坊”,且不论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是否存在问题,以往这方面的研究只关注唐代及其之前“坊”的功能和形态特点,基本完全忽视了唐代之后地方城市中“坊”的研究,但“坊”直至明代依然存在于中国古代地方城市中。本应在对比研究基础上提出的“坊”在唐宋之间的变革,实际上并没有进行必须的比较研究,因此关于这一问题还存在很大的继续探讨的余地。 “市”,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宋代之后“市”的研究,基本上只关注“市镇”的兴起,对地方城市中“市”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而从《天圣令》来看,至少北宋地方城市中存在与唐代类似的“市”③。在没有对宋代地方城市中的“市”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唐宋之间“市”的变革,其结论同样不能让人信服。 从上述简单的分析来看,以往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研究中所关注的重点“坊”、“市”和“街道”的研究都存在问题,那么与之相关的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形态在唐宋之间的变革至少是一个需要继续研究的命题,而不是明确的结论。而且,除了这三个要素之外,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形态还存在很多其他构成要素,对于这些构成要素我们是否有着充分、正确的了解呢? 在很多研究中,城墙似乎是中国古代地方城市的必要组成部分,或者认为中国古代绝大部分地方城市长期修筑城墙。但是,就现在的断代研究来看,宋代至明代中期,很多地方城市没有城墙,或者长时期不修筑城墙(参见后文)。而且,关于中国古代地方城市的城墙,在研究史上也找不到真正的、全面的研究,过去对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城墙的认识并不是一种经过论证的结论,而只是一种感性的认识。 中国古代地方城市的行政等级决定了城市规模,这也是被很多研究者所公认的一种“结论”。但是这一观点是由谁提出的,在学术史上有过哪些全面的研究?答案依然是否定的,这也是一个没有进行过真正研究,来源于主观感性认识的结论。 庙学是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形态中重要的,也是非常具有特色的组成要素。以往少量的研究一般认为庙学形成于唐代,但实际上唐代的庙学与宋代之后的庙学在建筑格局上完全不同④。且庙学是由哪些建筑构成的,这些建筑分别是在什么时期,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在城市中的分布又有什么特点,对中国古代地方城市的形态造成了哪些影响?上述问题的研究,基本属于空白。 衙署无疑是中国古代地方城市中非常重要的建筑,但衙署在地方城市中是如何分布的,分布特点是否发生过变化?这同样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中国古代地方城市中存在大量的祭祀建筑,并对中国古代城市的形态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但这些祭祀建筑是如何形成的,在地方城市中又是如何分布的?对于这些问题,基本上也知之甚少。 最后中国古代地方城市的城市形态在整体上有哪些特点,除了仍需要进一步论证的“中世纪城市革命”之外,还曾经发生过什么重要变化? 在面对这些最为基本,但又无法回答或缺乏明确答案的问题时,用“陌生”来形容当前我们对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形态的认识,似乎并不为过。 但是,另一方面,现在关于中国古代地方城市的研究论著数量众多,无论是个案研究,还是区域研究;无论是断代研究,还是综合研究,都可以罗列出数量众多的论著。那么,在有着大量研究成果的情况下,中国古代地方城市仍是如此“陌生”,这说明以往的研究方法可能存在问题,有必要对以往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形态的研究方法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分析之前,首先简略介绍一下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形态的研究现状。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主要的目的是评述,在于指出以往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因此下面对研究现状的综述,其重点并不是罗列研究成果,而是以归纳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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