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西方工业革命后社会所产生的弊端,梁启超十分注重西方世界在近代化中的负效应,尤其对于中国国家与民族发展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由此,他提出以传统儒家文化整合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在他看来,要实现“救亡”与“救国”,只能用中国自己的文化和儒家的伦理观念去重新整合我们的民族和国家。这样,梁启超从政治和文化的角度,提出近代国家和民族共同体的全方位融合的思想,即“救亡”与“救国”的界限相同,是一而二、二而一,互相贯通的主题,传统文化是解决民族和国家整合问题的手段。由于梁启超的政治国家理论是建立在西方人权学说上,而其民族共同体的构成黏合又是以传统儒家伦理文化为基础,这使他的学说在民族和国家问题上存在着新旧的矛盾与政治和文化之间的很大张力,具有难以避免的尴尬。这也使他自己陷入困境之中。但是,梁启超的国家与民族学说,在当时思想界和知识分子群中有着很大反响,直接促进近代民族、国家思想的发展。 在近代民族、国家认同问题上,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有重要影响的是孙中山。近代民族意识与近代国家思想的传播,是近代思想文化史上一个重要的问题,而它与孙中山对于其民族、国家观念的宣传、传播、实践有着紧密联系。 在近代民族主义与国家思想发展中,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传统与近代、政治与文化、国家与民族、汉民族与国内其他民族的关系,例如清朝封建专制制度与近代民主共和政体的关系,传统“华夷”之间、尤其是汉族与掌握国家政权的满人的关系,政治革命与民族革命的相互纠结等问题。这些问题形成近代民族与国家思想在传播与发展中的一些重要的、敏感的主题。当时在这些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政治学派与主张。例如章太炎及其领导的光复会,就大力主张“夷夏大防”的传统观念,以“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春秋大义,论证反满政治革命的必要性,由此唤醒与激发人们的反满民族意识。 对于上述问题,孙中山有一个思想不断转变、发展的过程。但是,游历欧美、日本等国的经历,使他对于这些问题一开始就有着比较开阔的视野。辛亥革命前的孙中山,鉴于戊戌维新失败的教训,深感改良主义在中国不可行,遂主张通过政治排满促进民族革命,建立以汉族为主体的共和国家,达到维持国体、保国保种之目的。为此,在政治革命与民族革命的关系上,他强调两者的互动。他在“香港兴中会章程”中谈道:“本会之设,专为联络中外有志华人,讲求富强之学,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其宗旨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在孙中山看来,“振兴中华”、“维持国体”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民族复兴必须以国家振兴为基础,而国家的振兴,则将依靠民族革命与民族运动。解决民族危机的方法,是最终必须建立自己的政治国家,没有自己国家的民族就没有支撑这一民族的基础。所以,政治革命应与民族革命一起发展,政治国家的认同应与民族认同相一致。“中国人现在并没有自己的政府,如果以‘中国政府’一名来指中国现在的政府,那么这种称法是错误的。”正因为没有强大的国家力量作保障,满洲人用武力占领北京后,“为要强迫中国人屈服,残酷地屠杀了数百万人民”,且在“满清二百六十年的统治之下,我们遭受到无数的虐待”。因此,要进行民族革命,就必须要确立统一的中华国家的认同意识,从建立汉民族的政治国家开始,开创民族解放的事业。 在近代民族发展和国家功能这一重要问题上,孙中山主张近代中华国家的责任就在于屏障民族,使民族有着强力的保障与安全。“一种族与他种族之争,必有国力为之后援,乃能有济。我中国已被灭于满洲二百六十余年,我华人今日乃亡国遗民,无国家之保护,到处受人苛待……故今日欲保身家性命,非实行革命,废灭鞑虏清朝,光复我中华祖国,建立一汉人民族的国家不可也。故曰革命为吾人今日保身家性命之唯一法门,而最关切于人人一己之事也。”(54) 孙中山将建立汉民族的国家与每个汉人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主张民族兴亡乃是政治国家必须担负的责任,没有政治国家就没有民族的复兴与安全。“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55) 华夏民族之中国,国家在外延与内涵上与民族应完全一致、不可相异。所以,“保国”与“保种”,“救国”与“救亡”,为革命之首要责任。“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皆伯叔兄弟诸姑姊妹,一切平等,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休戚与共,患难相救,同心同德,以卫国保种自任。”(56) 值得注意的是,孙中山的民族与国家观念,已经超越当时很多人主张的闭关锁国和盲目排外的狭隘民族、国家观念,注重“师夷”与放开眼界看世界。为此,他反对以章太炎为代表的“夷夏大防”的传统认识,用建立资产阶级统一民族国家的奋斗目标来代替传统的“尊王攘夷”、“夷夏”之别的政治与民族理念。从政治革命的角度说,他反对清朝政权;从民族主义看,他继承了传统中国族种兼容的观念,认为只要不妨碍政治民主革命的进程,不论何族都是朋友、兄弟。他解释民族主义与民主革命的区别时说:“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民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是不许那不同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因为我汉人有政权才是有国,假如政权被不同族的人所把持,那就虽是有国,却已经不是我汉人的国了。”国家是民族的外壳与屏障,是民族发展的基石。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各民族应相互尊重、彼此平等,不允许民族之间相互排斥。将政治革命与民族革命相提并论,就是要倡扬一种新的民族革命观,这就是要将民族平等,作为政治革命的另一目标,将国家的共和革命,作为民族革命的手段,达到国家与民族的共荣,而不是族类的相互排斥与迫害。“惟是兄弟曾听见人说,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这话大错……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57) 在对于近代国家与民族思想的宣传和实践中,孙中山还将民主主义与国家、民族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不论从自古存在“夷夏之别”的汉民族正统“夷夏”观的基本价值评判,还是从清朝入主中国后实行的露骨的民族歧视政策,都导致满汉严重对立和专制主义;要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就必须解决专制政治制度问题,实行政治民主、共和政体。而要达到这一点,推翻清政权的封建统治,建立中国自己的共和政府,维护中国境内各民族的平等、和睦与团结,是新的共和国内民众自由、平等的需要。为此,孙中山主张高扬种族与国家的旗帜,作为排满救国的政治与民族解放的双重口号,来实现其民主、共和的社会理想。为此,孙中山在兴中会初兴时就明确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国”的宗旨,主张在反清革命中要将共和国家与民族主义这两个问题放在一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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