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政治地缘和民族地缘意识上体现的早期华夏国家与民族认同的一致性。按古人的认识,“中国”的政治地缘构成,是由夏、商、周“王畿”即其政治、文化中心向四周相延伸,并以等级、血缘为根据由近及远分布的。王朝国家及与周边邦国的关系在“天下观”这一政治地理及文化中心理念下得到同一。王朝的政治中心即天下的地缘中心。故殷商王室、王族居地称“中商”、“中土”、“土中”,对四方诸侯(庶子族或异姓族)则按方位俗称“东土”、“南土”、“西土”、“北土”。周人建国,一开始的工作就是择“土中”定位建都,从形式上确立自己政治中心与宗法中心的“国中”、“中土”地位。《逸周书·作雒解》:“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制郊甸方六百里。”(24) 《何尊》铭文:“余其宅兹中国,自之辟民。”(25) 这里的中国既指政治地理上的“土中”,又指统治中心的“京师”,同时还指华夏政治国家的核心。而从政治地缘与民族族缘界限的关系看,以最高统治者即“王室”、“王族”为主体的(或者为中心的)奉行华夏礼仪文化的华夏诸族,又与周边的各民族构成相对应的“夏”与“夷”的民族关系,形成早期华夏族所特有的国家与民族地缘性与族缘性的重合,这就是古人所理想化的“五服”制或“畿服”制。《国语·周语》记祭公谋父一段话,揭示了五服制中的国家与民族、文化同一性特征:“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这是一个从近及远、与邦国政体相对应的国家与民族在地缘、族缘结构上的观念化图式,即王畿内为周天子直属,周围为大小华夏诸侯,再外则由戎狄夷蛮等非华夏族所居。我们说这种划分法的核心是一种以政治文化为内涵的观念体系,是因为从种种史实看,三代时不仅邦内有戎,畿内有狄,而且域外亦有夏人。 事实上,通常所谓中国古代区别夷夏界限之文化观念,其内在的重要因素是华夏政治文化上的礼仪文明,因为华夏文化观念所包括的,除了农业社会的生产、生活习俗外,还掺杂大量的政治国家所需的礼仪制度。在从原始宗教向夏、商、周三代华夏文化的转变中,以“礼”为核心要素的政治文化就占据华夏早期文明的很大比重。(26) 从三代至春秋战国,情况更是如此。《史记》记载战国时赵公子成谓夷夏之别曰:“臣闻中国者……圣贤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蛮夷之所义行也”,(27) 就明确说出了夷夏民族文化认同的差异主要是一种礼乐与道德文化上的区别。《荀子·正论篇》:“故诸夏之国同服同仪,蛮、夷、戎、狄之国同服不同制。”(28) 荀子虽然说的是夷、夏之间不同的朝贡方式,但也表现出两者“服”、“礼”、“仪”、“制”的文化与政治差别。这种政治文化观念的存在,说明古代中国人所特有的政治国家与民族、文化的同构认识,即“夏”不仅指一个国家政治领域及民族范围、界限,也指一个民族所服膺的政治礼仪与社会文化习俗,同时亦指华夏以“礼仪”文明为主的文化心理内容。(29) 这就使国家与民族在观念内涵上,通过政治礼仪与社会文明,而获得一致性。因此,在华夏国家与民族的构成中,政治地缘和民族族缘意识,政治礼仪与华夏文明、华夏民族的观念是相对重合的。这种重合,导致国家与民族在认识上的同构性基础。 其三,华夏特有的“天下”观念涵盖了早期华夏国家和民族认同的一致性。古代意义的“天下”观念,既是“家天下”概念,也是一种以“五服”制为基础的宇宙、世界及文化观念。它是由国家制度与宗法制度,夷夏之间的民族区别和民族同构,以及华夏“礼仪”文明为主而共同形成的一种有关国家、民族的世界观念。它同时也是一个以政治文化为内涵的宇宙的空间观念,是贯通天、地、人的文化境域。从地域空间上看,这个范围的界限既清晰又模糊。清晰的是,它有从“中土”、“土中”向四方延伸的政治国家大小邦国的界域,有与“蛮畿”、“夷畿”、“镇畿”、“蕃畿”,或者说“宾服”、“要服”、“荒服”的夷夏之间的民族境域;模糊的是,它又与现代有明确界限的主权国家的域界及民族分布有很大区别,是一种没有固定主权界域的理想国家、天下图式。但重要的是,这种“天下”观念以华夏文化为中心,向四域扩展,由此使天下大化。所以,它既是将夷、夏列为一个礼仪文化和社会习俗有区别的整体构成,同时也想说明,这两者之间并没有截然不同的界限。从政治角度看,它们能够相互容纳,并在一个朝贡体系内和平共处;从民族视野看,它们可以转化,能够在一个地理空间范围里、一个文化体系中和睦共存。《论语·季氏》记载孔子所谓“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的话,而其弟子子夏亦说:“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30) 这说明,当时的国家与民族观念,其实是一种关于国家和民族的开放性的观念,是夏以来对于国家和民族意识的一种具有开放理念的习惯性延伸。在这个相对开放的体系中,文化相仿的诸夏的纷争只是同一民族的内争,而在这个范围之外,夏与“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的关系,则主要是以“夏”为中心的华夏民族与其他诸族的文化差异但却能够共生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们之间既有“夷”、“夏”这一古代人十分看重的政治与民族、文化的差别,又没有严不可及的界限。从“天下”观的意义看,夏与蛮夷、戎狄是能够相通共存的。 总之,从三代起始的华夏境域内,邦国与族类的同构即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又是一种观念上的认识。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一体化进程,华夏民族、国家意识的同一性更明显地表现出来。 二、政治国家推动华夏民族的一体化发展 在人类社会初期,民族认同主要凭借以血缘、宗亲等生物学因素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可是,随着社会发展,民族在演进中逐步成为一个稳定的社会群体形态,并且与地缘构成发生新的交叉和整合,形成一种政治关系,成为一个政治概念,并与国家认同密切相联。在中国古代,这种与政治国家认同相联系的情况十分明显。 夏、商、周时期,华夏民族与政治国家的交融十分紧密。而到西周后期,历史沿着两大主线展开。一方面,是从周王朝到各诸侯国,其国内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公室衰微,出现“陪臣执国命”、阶级冲突和“礼崩乐坏”的情形。旧的政治、宗法关系处于动荡、分化之中。一些宗族沦落,一些宗族兴起,许多贵族宗族解体。随着时间的流逝,新兴地主阶级和小生产者在阶级的对立与冲突中大量出现,地域性的官僚政治组织(如郡县)逐渐取代以血缘性为主的世卿世禄邦国组织。另一方面,其时戎狄势力逐步强盛,并加强了对华夏人的骚扰。西周末年,犬戎攻入镐京,迫使平王西迁洛邑。自此后夷狄侵扰日甚一日,形成“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的局面。这两大主线的交叉导致了当时在政治和民族关系上的互动:阶级冲突和“礼崩乐坏”,使人们开始摒弃传统的宗法与邦国限域,不仅开始成为国家的一员(编户齐民),也成为融合中的华夏民族共同体中的一员;而由戎狄交侵所带来的外在压力,又使华夏诸部的民族意识变得鲜明起来,人们自觉地划清夷夏之间的民族界限,交侵与反交侵作为华夏民族和国家的时代主题被凸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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