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三国政治制度的异同及其历史根源(4)
英国自诺曼王朝建立以来,至今共有九个王朝,其名称有下列几个来源: (一)来自地理名称的,如诺曼王朝(1066-1154),意为诺曼底人的王朝; (二)来自原封号的,如安茹王朝(1154-1399)、兰加斯特王朝(1399-1461)、约克王朝(1461-1485)、汉诺威王朝(1714-1901)、萨克斯-科堡-哥达王朝(1901-1917); (三)来自家族的外号的,如金雀花王朝(安茹王朝的别名); (四)来自家族的姓的,如都铎王朝(1485-1603)、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1660-1714)、温莎王朝(1917-今)。 最后,有必要指出,英国人长期有名无姓,后来由于名字不够用,就从1000年起开始使用姓,但从开始使用到普及,是一渐进过程,共延继六百年。(18)英国以姓作王朝名称的始见于十五世纪的都铎王朝。 美国在1787年制宪时,关于政体问题,会中有两种主张,一种以麻塞诸塞州的戈尔汉、德拉瓦州的狄金逊等的意见为代表,他们主张建立君主政体。狄金逊竟说:“君主立宪政体……是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之一……肯定地说,从来就没有从任何共和政体中得到同样的幸福。”(19)但以弗吉尼亚的麦迪逊和伦道夫等主张共和的一派在会上占上风。在讨论行政方面究竟设一个委员会好呢或是只由一人担任领导,“很可能由于绝大多数代表希望华盛顿出任国家的第一任元首,所以大家都选择了后这种办法。”(20)关于总统任期,有主张终身者(如韩密尔顿),但会中主张有一定任期的占上风,最后确定四年一选,连选连任。 总统选举是间接选举,即在大选年的11月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1992年是12月3日),由各州选出选举人,然后由当选的选举人于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本州首府选举总统。各州选举人数与本州的参众两院议员数目同,初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后则逐渐改由各州公民直接投票选出。如果总统候选人无人获得过半数选举人票,根据宪法第12条修正案规定,众院“应从被选举为总统的那些人名单中提出得票最多的不超过三人,用选票决选总统。”投票时“每州的代表只有一投票权”。 总统选举,是四年一度垄断资本通过两大党竞选,确定那一个代理人入主白宫的政治闹剧。费用是惊人的。据估计,1968年为九千一百万美元,1972年和1976年分别为一亿三千七百八十万和一亿五千九百七十万美元。1980年是花了二亿七千五百万美元,1984年和1988年则估计为近四亿和四亿五千万美元。十年前美刊有篇文章的作者形象地指出“金钱是维持总统竞选机器运转的燃料”,正好说明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民主,只不过是为少数人所享受的民主,同时也揭露了金钱政治的实质。 美国总统既然是四年一选,所以每四年便为一届。按照1933年起生效的宪法修正案第20条,任期满的年份的一月二十日正午,是旧一届的结束,新一届的开始。在以前是分别定为三月三日和四日。根据1951年起生效的宪法修正案第22条,一人连任总统不得超过两届,这在以前,只是一种惯例。 总统的“届”和他所属的“任”和“位”是不一致的。所谓“任”,即指总统任职的次数而言;所谓“位”则是对总统的人数顺序而言。据新华社所作的区分和算法,凡是任一届总统或连任两届及两届以上者,均算为一任,这也就产生“任”与“届”的不一致。另一点是在一届之内发生总统死亡或辞职由副总统继任,二人均为同一届总统,如尼克松1974年因“水门”事件辞职,由福特继任,二人均为美国第47届总统,这样也就导致“届”与“位”的不一致。再则,历史上有一人隔届再度当选为总统的,如克里夫兰,从总统的人头来算只能算为一位,但对于所属的任来说,则应算为两任,这就产生“任”与“位”的不一致。所以从其后任麦金莱起,总统所属的“位”和“任”,总是相差一个数字,如麦金莱是历史上第28届第25任第24位总统。以克林顿来说,则是美国第52届第42任第41位总统。 和英法不同,美国元首有副职,即设有副总统。副总统与总统同时选出,其任期与总统同。选举时如候选人未能获得过半数选举人票,则由参议院就得票最多的二人中选出。副总统任参议院主席,如总统死亡或辞职,则由他继任。美国历史上已有九位副总统继任总统。其中约翰·泰勒是历史上第一位副总统因总统病逝而继任总统(1841、4、4-1845、3、3)。时哈礼逊任总统才一个月(1841、3、4-1841、4、4)。福特是历史上第一位副总统因总统辞职而继任总统(1974、8、9-1977、1、20)的,时尼克松总统因“水门”事件辞职。至于因总统遇刺死亡,而由副总统继任的,则有安德鲁·约翰逊(1865、4、15-1869、3、3)、切斯特·A·阿瑟(1881、9、19-1885、3、3)、西奥多·罗斯福(1901、9、14-1909、3、3)、林顿·B·约翰逊(1963、11、22-1969、1、20)等。他们的前任依次是林肯、加菲尔德、麦金莱和肯尼迪。 根据1958年宪法,法国总统任期七年,连选连任。初规定为间接选举,1962年改为直接选举。按照仝年公民投票通过的修改宪法第七条的规定,新总统选举应在现任总统任期届满前二十天到三十五天内举行。选举采用“二轮多数制”,主要在垄断资本的资助下激烈进行。这是七年一度垄断资本通过多党竞选,确定其代理人进入爱丽舍宫的政治闹剧。如果第一轮投票无人获得绝对多数,在第一轮投票后第二个星期日举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仅在上轮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中进行。1958年5月8日继4月24日第一轮投票之后的第二轮投票中, 社会党的密特朗击败保卫共和联盟(戴高乐派)的希拉克,蝉联为法国总统。法国总统不设副职,如遇总统缺位或不能视事,由参议院议长代理,直至新总统就任为止。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