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农业对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
中国和印度是亚洲两个农业大国,古老的农业经济使两国跻身于世界五大文明发祥地之列。上古文明之始末,经济、文化的发展为世界众民族所瞩目。农耕文化为基础的中世纪,其强盛和富庶亦曾使马可·波罗时代的西欧人趋之若骛、流连忘返。然而,在中世纪向近代转捩时期,却没有出现明显的社会经济进步。为什么悠悠岁月的农耕技术和经验的积累以及农耕文化传统,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突变时期,未能展示出应具的优势? 农业是完成社会经济变革的基础。对照中世纪晚期经济迅猛发展的西欧,我们发现要找出其中某些重要原因,研究农业经营的内容比农业经营的方式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更为重要。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东、西方因若干条件的不同,农业经营在内容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在西欧一体化的封建庄园中,虽然粮食农业一直是最重要的行业,但非粮食农业所占的比例随着13世纪僵化的旧农业程式被打破而逐渐增大。英国的一般庄园,非粮食农业收入约占农业总收入的1/3以上,有的庄园比例更大。譬如:1305-1306年马歇尔伯爵的肯尼特庄园上,粮食作物的收入不及总收入的1/2①。欧洲大陆亦是如此,城市周围的变化尤其突出。M.希波拉写道:“13世纪展示出一幅新的图景,几乎所有的耕地都让位于葡萄种植和牲畜饲养。在法国,每座城市都有环城的葡萄园地带。”②中世纪晚期的西欧农业,具有多元经济的特征。并且,一般情况下,在经济发展较快的西欧国家或地区,粮食农业在农业经济结构中所占比例与整个社会发展的速度往往呈反比。 中、印两国的农耕文化一直是比较单一的粮食农业文化,吴慧先生按轮种制匡估明代的耕地上各种作物的总播种面积为132%,其中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为122%③,与经济作物比较占绝对优势。N·乔普拉、N·普里和N·达斯也称粮食农业构成印度农业的主体和更大的部分④。因此,研究粮食农业与社会经济结构的关系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况且,中、印两国粮食农业以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有许多相似之处,具有可比性,比较研究有助于探讨以粮食农业为基础的国家历史发展的某些客观规律。本文旨在从粮食农业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中,寻觅中世纪晚期中国和印度社会经济未能起飞的原因。 一 明代主要的粮食作物仍是自古以来就已普遍栽种的水稻和小麦。《天工开物》云:“今天下育民人者,稻居什七,而来、牟、黍、稷居什三。”“四海之内,燕、秦、晋、豫、齐、鲁诸道,烝民粒食,小麦居半,而黍、稷、稻、粱仅居半。西极川、云,东至闽、浙、吴、楚、腹焉,方长六千里中,种小麦者,二十分而一。”⑤这段材料没能如实反映南方大面积种植小麦始于南宋的实际情况,但已大体上反映出当时中国农业南稻、北麦的分布格局以及稻麦为主的粮食作物结构。 莫卧儿时期的印度,一般粮食作物有稻谷、小麦、黍、豆类等,栽种最普遍的仍然是稻、麦。稻广布于孟加拉、奥里萨、比哈尔、亚格拉、阿瓦德、阿拉哈巴德、德里、拉合尔、坎德、贝拉尔等地;麦分布于亚格拉、阿拉哈巴德、阿瓦德、德里、拉合尔、木尔坦、马尔瓦、阿杰米尔、坎达哈等地⑥。M·约翰逊指出:“稻米是当今印度大部分地区的主食品。”⑦莫卧儿帝国时期也大致如此,因为“主要粮食作物的地理分布很少显示出与当前条件有所不同⑧。“从全国来考虑,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总是离不开稻米的”⑨。小麦的栽种范围亦很广,I ·哈比布教授甚至断言,当时“小麦的耕种遍及其自然界的区域”⑩。与中国相似的是这种植物较集中于雨量稀少的北部地区,成为这些地区居民的主要食物(11)。 以粮食种植为主体的农业经济结构决定了中、印两国的粮食加工业必然有不同寻常的规模,“稻麦式”的作物构型又使得粮食加工业以稻、麦为基础发展起来。 酿酒业是中国最大宗的粮食加工业,谷米为酿酒的基本原料,行业的发展规模受限于剩余粮食的多寡,风调雨顺,酒业兴盛。《诗经》中“丰年多黍徐,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即是最好的说明。中国酿酒有着悠久的历史,殷商的墓葬中就有大量的酒具。宋代以后,酿酒业有了更明显的发展。真宗时,汴京白矾楼酒店的酿酒作坊,每年要买官曲五万斤(12)用于酿酒。北宋末年有酿酒权的大酒家“在京正店七十二户”,“脚店”“不能遍数”(13)。“在京酒户,岁用糯米三十万石。”(14)为当时京都五十万居民全年口粮的1/4。全国酒课岁入成为国家最重要的一项财政税收,约1500万贯上下。南宋的临安,《西湖老人繁胜录》提到27种酒名(15)。耐得翁将临安的酒店分为五种类型:宅子酒店、花园酒店、散酒店、庵酒店、罗酒店(16)。在一定季节内,甚至茶坊也兼营低度酒,“暑天兼卖梅花酒”(17)是临安茶坊的写照。家家能酿的醴醪类低度酒浆,似乎已作为一种家庭饮料。临安城“家家少女乞巧饮酒”(18)之习俗,说明酿酒已深入到供直接消费的个体家庭,并且饮酒突破了年龄和性别的双重界限。至于苏东坡好友唐庚在泸州所见“百斤黄鲈脍玉,万户赤酒流霞”(19)的场面,则是指由宋代家庭作坊生产出的商品酒。宋代的中国,酒业兴盛之至前所未闻。元代曾一度转衰,入明,酒业复兴,大有超越宋代之势。某些省城的酿酒量可以与宋代京城论高低。福建石田生产的白米,“作粉,十去其一;早米作酒,三分去一:糯米作酒,又三分之一。计三项运至省城,每年数十万石。”(20)明代的量制大于宋代,明一石合今量1. 0225市石,宋一石合今量0.66市石(21)。显然,“数十万石”大米的2/3以上是用来作酒的,倘只用20万石大米作酒,亦合今制204500石,比宋代30万石合今制198000石还多6500石。由此可知,福建省城的酿酒规模大于岁耗米三十万石的宋代京城。自洪武五年四月,“诏天下举行乡饮酒礼”之后,酿酒、饮酒在乡村广为普及,清代有的地方酿酒的粮食已接近本地居民的口粮。嘉庆,苏州一府九县用于酿酒的粮食达一千多万石,“几与每岁食米数目相等”(22)。中世纪晚期的酿酒业已成为最主要的粮食加工业,从全国的情况看,总的趋势是发展的,但时有起落,很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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