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农业对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影响(5)
四 粮食农业在这样的生产条件下不会出现明显的进步,更不会有经济的飞跃。单位面积产量的增长幅度甚微。吴慧先生对中国历代粮食亩产有过精到的研究,认为粮食亩产唐和明清都是上升的台阶,吴先生折换成市亩和市斤比较,唐代亩产334斤,明代亩产346斤,清中叶亩产367斤。乍看起来,清中叶比明代亩产增长21斤,幅度约为6%,实际上主要是粮食作物结构和南北方垦地比重变化引起的增长,如高产作物甘薯、玉米等种植面积的扩大,双季稻栽种面积的增加。仅这方面因素致使清代亩产比明代增加16.8斤,由于南方垦地比重增加(南方垦地由明代的50.21%增至52.02%),亩产增加4.2斤(85)。撇开这些因素,即不同时期相同地域内相同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几乎看不出清中叶比明代有所增长。明代比唐代亩产高12斤,如果除去甘薯、玉米、双季稻使亩产上升的影响,吴先生统计只有9斤的差距。从初唐到晚明足足一千年,可见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增长之微弱。印度方面,缺乏各个时期可供利用的单位面积产量的可靠数字,据印度学者P ·萨拉夫估计,封建社会期间,种子和收获物的比例保持1∶4到1∶5的水平(86)。 表中所列19世纪后期亚格拉和德里粮食作物的平均产量基本上停留在16世纪的水平上,高粱的产量还有回落的趋势。为此,I·哈比布教授作出结论:“这些数字给了我们这样的重要结果,即1540-1545年和1870年之间就粮食作物而言,单位面积产量事实上没有变化。”(88)范巴思对英、法的主要粮食作物产量曾作过比较,1250-1499年每粒小麦、裸麦、大麦、燕麦种子与收获物平均产量比例英国为1∶4.7,法国为1∶4.3,1500-1699年英国为1∶7.0,法国为1∶6.3(89)。同样在400多年时间里,英国上升了48.9%,法国上升了46.5%,与中、印两国在粮食农业发展的速度方面拉开了距离。 生产工具的守成,决定了生产力的大小以劳动力的多少为前提,中世纪晚期中、印两国生产力的进步更多地表现为劳动力的增加,劳动者技能素质被数量的优势淡化了。 近些年来,不少学者对中国和印度封建社会的人口指数分别作过重新研究,得出的结论与传统认识颇有出入。因传统的中、印两国人口持续稳定的理论缺乏对历史中许多基本社会问题作令人信服的阐释,已被众多的学者所否定。中世纪晚期的中、印两国,人口呈持续增长之势,中国人口的增长幅度高于印度,而印度人口增长的稳定系数又高于中国(90)。在单位面积产量几无变化的情况下,扩大耕地面积以减缓人口增殖造成的社会压力自然成为当时两国的历史选择。马小鹤、赵元信先生列表对中国明代各省土地面积作过精当的考核,廓清了史书中某些分省明初土地面积统计的舛误,认为明初全国耕地面积约为400万顷上下,万历、天启、崇祯年间增至600万顷至730万顷(91)。明代270余年耕地面积的增长约为50-82%之间,人口的增长约70-95%之间(92),耕地面积没有达到与人口同步增长的速度,土地承受的人口负荷过重,于是,开始引进和推广高产粮食作物聊以弥补人均占地额的缩减,在急景凋年起救荒裕食的作用。明中叶后玉米、甘薯传入中国,玉米传播于两广、江、浙、福建、河南、山东、直隶、陕西、甘肃、云南等11个省,甘薯也在广东、福建、云南以及江浙部分地区栽种,高产作物的种植面积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6%,甘薯约占2%。清中叶时玉米种植面积已是明代的8倍,甘薯已是明代的10倍(93)。中世纪晚期以后,高产粮食作物的种植,实际上成为中国人口问题的又一处减压阀。 印度历代耕地面积缺乏统计资料,莫卧儿帝国时期只有各省已测量和未测量土地的村庄总数对照表,I ·哈比布教授也感到现存的材料“不能直接帮助我们对莫卧儿时期可耕面积的估算”(94)。因此,我们只能援用证明耕地面积扩大的有关材料论述问题,不能计量定性分析。从上引的人口增长指数来看,德里·苏丹统治以后明显增高,随之而来的砍伐森林、铲除荆棘榛莽、开辟荒原野岭的现象亦日趋严重。13世纪期间,恒河平原的大片地区仍是森林覆盖,巴当(Badaun)和德里之间的旅人还受虎狼骚扰,下一个世纪,我们获悉中部多布(Doab)丛林(亚穆拉与甘加之间的地带)偌大的区域已成为大量农民厄境时的避难地(95)。16世纪末,这个地区的土地几乎全部耕作无遗(96)。阿克巴统治时期的历史学家曾众口一词的宣称:“帝国的全部土地都得到合理的耕作。”(97)这里虽包含着当时的学者歌颂阿克巴功业和莫卧儿帝国盛世的虚言浮语,后来的确也有学者对可耕地作过认真的考察,认为还有不少区域未曾垦殖,但是毫无疑问,可耕地的利用率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高。到了沙杰罕的晚年,昌德拉布罕(Chandrabhan)言, “印度差不多的可耕面积事实上都置之耕耘。”(98)印度形同中国,历代耕地因兵祸荒疫时有起落,增减不一,可人口的不断增殖和单位面积产量上的守成,势必造成开拓疆土渐盛,耕垦区域累增的总趋势。 耕地的无限扩大,其直接后果是植被覆盖率缩小,水土流失,土质瘦瘠、沙化严重,旱潦灾害的间隔周期缩短。勤劳的中、印两国人民在生产中充分发挥的丰富生产经验和逐渐进步的生产技术的作用,被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条件所抵消。垦殖造成的生态破坏,不同于战争那种突发、短期的影响,而是缓慢、长期地作用于社会,遗患于后来的世纪。这或许有助于解释既然中世纪晚期的中、印两国存在多方面的社会问题,何以又出现粮食加工业的繁荣。 根据上面的陈述,我们可以这样作结:中世纪晚期,中、印两国的粮食农业经济致使相关的手工业生产极不稳定的发展,丰年高度繁荣,荒年极度萧条,行业置罢无常,工匠增而复减的状态决定了设备简陋、技术简单的生产条件,同时,造就出一大批临时帮工、短杂工和临时作坊主、店主,势必从组织上限制了平民和市民阶层的正常成长。粮食加工行业的手工工匠须以农业或某一稳定行业为本,以防不测。因此,中印两国平民阶层成分复杂,组织涣散,行会迟迟不能自立,从未经历城市发展过程中“行会革命”的阶段;市民也始终没有成其为一个阶级,不可能像西欧那样成为社会的第三等级,纵横捭阖于教、俗封建君主、诸侯之间,形成一股往往举足轻重的社会政治力量。又因粮食加工业受粮食属性的制约具有较为固定的生产程式和周期,从而留下农耕经济滞缓发展的烙印,进入流通的粮食制品也因易腐不易运的性质使相关商业保留着地方性、封闭性色彩,商品经济很大程度上受限于粮食农业,不利于国内统一经济市场的形成。商品经济的不充分发展,无形之中又给自然经济注入了疲而不衰的生命力,使之成为封建势力赖以顽固生存的经济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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