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以外,以马尔科姆·爱克斯为代表的革命暴力派主张“以暴力对付暴力”,采取武装斗争反对种族隔离。这一派人数虽少,却给联邦政府施加了相当大的压力。 黑人所采取的上述种种行动就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通过民权法案的巨大推动力。早在1963年6月19 日肯尼迪总统就已迫于形势向国会递交了一项消除种族隔离的民权法案,但国会一直到他遇刺身亡后才于1964年通过这项法案,7月2日经约翰逊总统签署后生效。法案禁止在公共场所实行种族隔离,违者将受到起诉。 1965年和1968年,联邦国会又先后通过了两个民权法案以保障黑人行使选举权,并禁止在住房方面的种族隔离。本世纪60年代三个民权法案的通过,终于使黑人的权利在法律上得到了可靠的保证。在此以前,印第安人已于1924年基本上取得了公民权,而1920年第十九条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又使美国妇女的选举权得到保障。从表面上看,美国的民主制度至此已趋于完备。但是,美国社会上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实际上的不平等仍然严重存在。要消除这些弊端,决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几代人或者更长时间的努力。 总起来看,美国的民主制度就是具有美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它适合美国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所以为美国人民所接受,并引以自豪。毫无疑问,我们应当尊重美国人民的选择,予以高度评价。但它决不是一种完美无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制度,有优点,也有缺点,甚至存在严重的缺陷。因此,只可以借鉴,不可以照搬,更不能作为一种衡量民主化程度的准绳。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第391页。 〔2〕E·E·爱德华滋:《美国农业--第一个300年》AmericanAgriculture--the First 300 Years,华盛顿1941年版,第179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47页。 〔4〕参见柯蒂斯·P·内特尔斯著《美国文明的起源》The Roots of American Civilization,纽约1938年版,第137、138页。 〔5〕“人头权利”是按吸引移民人数授予经办人土地的规定。 始于1618年,最初在弗吉尼亚实行,规定每运进一名移民,授田50英亩。 〔6〕内特尔斯:《美国文明的起源》,第398页。 〔7〕阿尔文·M·小约瑟夫:《白人--土著美国人冲突的历史文化渊源》,见《印第安史学家》第12卷,79年第2期,第7页。 〔8〕弗朗西斯·保罗·普鲁查:《美国的印第安政策》UnitedStates Indian Policy,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7页。 〔9〕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等著《美利坚共和国的成长》上卷,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5页。 〔10〕唐纳德·M·毕晓普编《美国历史文献选集》,北京1985 年版,第18页。 〔11〕《美国历史文献选集》,第18-19页。 〔12〕H·S ·康马杰编《美国历史文件集》Documents of American History,纽约1958年版,第15-16页。 〔13〕佩里·米勒:《出游荒原》Errand into the Wilderness,纽约1956年版,第47页。 〔14 〕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Democracyin America,加登城1966年版,第44页。 〔15〕参见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著《美国的民主》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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