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历来被认为是一个充满现实主义精神的民族,他们似乎不太刻意去思考超验的来世。①不过,从20世纪90年代起,人们发现这种传统看法未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于是,学术界开始对犹太人的死亡观和来世观进行反思。文兴便是其中的一位发轫者,他根据民间流行的新旧约文本,对古代以色列人和后起的基督徒有关人生终点和死后世界的观念进行了初步的收集、分类和对比,重点在于揭示和凸显二者之间的历史联系。②继其后者有费什贝因,他侧重于探讨犹太教死亡观的本质属性,在他看来,由于圣经把爱上帝当作犹太人的基本义务和终身追求,死亡便不可避免地成为爱上帝的极致化和最终完成,这是犹太教自然主义死亡观的最重要的思想基础。③犹太拉比基尔曼进一步探讨了犹太教死亡观中的复活和不朽的思想,他认为,尽管犹太人缺乏类似于基督徒的天堂和地狱的清晰概念,但他们独特的不朽思想却赋予现实人生一种新的活力和精神。④另一位犹太拉比克列摩尔立足于对《塔木德》等犹太文献及相关历史遗迹作深入的调查,在此基础上生动地勾勒出公元2世纪以后犹太教死亡思想的发展轨迹。⑤以雷莫尔为代表的一群美国犹太拉比和大学学者,也曾经以死亡为主题撰写文章,他们从丧葬习俗等角度,探讨了当代犹太人对死亡的一般见解。⑥埃列奇则主要根据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犹太古代史》所提供的证据,对犹太教的来世思想进行了较详尽的描述,并探讨了犹太人与希腊人在死亡观上的差异。⑦此外,国内学者贾延宾对从拉比时期直至当代的犹太人死亡观进行了线性的概述,重点讨论了犹太教死亡观当中的哲学内涵和神学意义。⑧ 上述研究大多集中在探讨拉比时期以后的犹太教死亡思想,个别叙述虽然也涉及早期犹太教和圣经时代,但也只是在某个横断面上作静态的理论概括和分析,对犹太教死亡观的历史演变过程似乎关注不够。本文拟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助历史分析的方法,主要从希伯来圣经⑨文本入手,梳理古代犹太人的死亡思想及其历史发展,其目的是要证明:古代犹太人的现实主义精神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重视死亡,他们的确拥有一整套独具特色的死亡观;而且,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犹太人的死亡观亦非一成不变,它其实经历过一系列微妙而曲折的变化,这些变化生动地反映出犹太文化与周边异质文化之间的长期互动关系。 一、作为生命组成部分的死亡 希伯来宗教传统的确主要集中在上帝与整个以色列民族的关系上,因此较少关注个人的死亡以及死后的去向等问题。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古代犹太人根本就未曾思考过死亡。实际上,任何伟大宗教的诞生,都是为了达成对于死亡的超越,犹太教也不例外,具有犹太特色的死亡观,正是希伯来人宗教信仰的基础,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这个民族的社会生活及习俗。 古代犹太人的死亡观,是他们生命观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这种生命观,则可溯源于上帝对人类的创造。众所周知,《创世记》包含着两个截然不同的创造故事。⑩第一个故事记述上帝在创造了世界万物之后,按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包括男人和女人。(11)由于该故事并没有谈及上帝用何物造人,后来的一些基督教教父认为上帝是在无中创造,这种解释无非是为了证明上帝的全能。第二个故事则记述上帝在混沌初开时就用地上的尘土创造第一个人,并向他的鼻孔吹入生命的气息,使其成为一个活人;上帝接着创造世界万物,最后才从第一个人身上抽取少许骨肉,创造第一个女人。(12)显然,第二个故事具有更加浓厚的古希伯来人生活气息,因此更有助于我们理解他们对于生命和死亡的态度。在这个故事中,人的生命被说成与其他万物一样,是起源于大地的,因此死亡,即生命的离去,便自然被认为是复归于大地;而且,既然最初的人因被注入上帝的气息而成为活人,人从肉体到灵魂,均应被理解为是上帝所赐予。这便是犹太人心目当中人神关系的最初基础。根据《创世记》的记载,上帝对自己的创造感到心满意足,他把人类始祖安置在郁郁葱葱的伊甸园里,让他们享用上帝所创造的一切。如果故事只是到此为止的话,世界的圆满和美好便不容置疑,降临人间的死亡就无从谈起。正如犹太拉比们所说:“如果上帝赞扬自己的创造物,谁还能够谴责它呢?”(13)可是,在创造事件发生之后不久,具有转折意义的一个情节出现了:上帝告诫第一个人亚当,他可以吃生命之树的果实以及其他果实,但切不可吃能辨别善恶的知识之树的果实,否则,必死无疑;(14)与上帝的意愿相反,人类始祖在蟒蛇的教唆下,尝试了善恶果。(15)这既是生物意义上的人类死亡的发端,也是道德意义上的邪恶之开始,从此,死亡作为一种最大的邪恶,被牢牢地铭刻在犹太人的思想史册上,知识之树成了地地道道的死亡之树。 这个故事传达给我们的宗教寓意十分明显:尽管死亡之树和那条狡黠的蟒蛇实际上也是上帝的创造物,但是由于上帝事先提出了明确的警告,人类既然作出了自己的最终选择,他就应当为这一选择的后果负全责。换一句话说,人类的死亡不是出自上帝的意愿,而是来自人类的咎由自取。圣经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死亡以及和死亡密切相关的一切邪恶,均不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并不创造死亡,生灵之死并不使他欢乐。上帝创造万物,万物均得以延续生存,他所创造的万物又善又美。”(16)后来的基督教拉丁教父奥古斯丁把死亡归咎于人类对于上帝所赐予的自由意志的滥用,他说:上帝“所造之人,其特性介于天使与兽类之间--如果他服从造物主,把其当作自己真正的主人,遵循其教导,他就会与天使同列,获得不朽和无尽的幸福,弃绝任何死亡;可是如果他利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来抗命,因而获罪于他的主上帝的话,他就会像兽类那样,受死亡的支配,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并注定死后遭受永久的惩罚”。(17) 死亡虽已出现,仁慈的上帝仍想方设法尽量延长人的寿命。可是,既然生物意义上的死亡等同于道德意义上的邪恶,寿命的长短便必然与德行的多寡成正比--德行越高,寿命越长,反之亦然。在希伯来圣经形成的一些关键时期里,犹太人总是生活在家破人亡或流徙异国他乡的艰难环境中,他们对于曾经荣耀的遥远过去有着深深的怀古情结,这种情结难免在圣经文献中留下印记。圣经的一些卷次记载了不少属于自然死亡的重要人物的寿命,大体而言,是一代不如一代。例如,始祖亚当活了930岁,其儿子塞特活了912岁,其孙子以挪士活了905岁;(18)到了大洪水以后,人的寿命已大不如前,虽然备受天宠的所谓“第二代始祖”诺亚尚可以活到950岁高龄,(19)但他的后裔却每况愈下,如闪活了600岁,其儿子亚法撒活了438岁,亚法撒的儿子沙拉亚活了433岁,沙拉亚的儿子的重孙西鹿活了230岁,西鹿的儿子拿鹤则只活了148岁;(20)以后的境况更糟糕,希伯来人的祖先亚伯拉罕活了175岁已被认为极其罕见,被视为“寿高年迈”,他的妻子撒拉只活了127岁。(21)此后的相关记载计有:以撒活了180岁,(22)雅各活了147岁,(23)摩西活了120岁,(24)约书亚活了110岁,(25)以利活了98岁。(26)这些有关岁数的记载从纯历史学的角度看似乎没有多少意义,但它却揭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至少在古代犹太人看来,高寿是上帝给予有德之人的奖赏,因为圣经中所列举出来的高寿之人,均是有德之士。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Flavius Josephus,公元37~100年)曾经指出:古人的长寿,固然与当时较为健康的食物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美德,他们因为爱上帝而得到上帝的特别垂青。(27)可是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寿命会越来越短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以色列人对上帝意志的屡屡背离和冒犯,即作为整体的以色列民族的道德衰败。于是,岁数的缩减便成了上帝对以色列人整体道德滑坡的一种必要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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