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发现,埃及人和希腊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对受理其诉讼的法庭类别的规定主要是技术性的,并不依据族群身份,而是依据诉讼语言。埃及人之间的诉讼受理则依据埃及法律传统,这也是出于方便的考虑。 另一方面,托勒密埃及的某些政策倾向,又为希腊人创造了一个相对优越的社会地位。对所谓“税收希腊人”(tax Hellenes)的研究为此提供了例证。希腊人享有部分免税待遇,免征税项是盐税和奥波尔税。从托勒密二世时期(前282-前246)开始,盐税成为一种人头税,成年人无论男女都要缴纳,只有极少数例外,即教师、运动教练、演员以及在亚历山大里亚举办的运动会上获胜的运动员被免征盐税。汤普森解释道,这些被免除盐税者都是希腊人。奥波尔税也是一种人头税,只规定男性缴纳,每人1奥波尔,到托勒密三世时期被并入盐税,其免税群体更大。在托勒密二世时期一直到公元前231年的希腊语和民众体埃及语税收档案中,被免征盐税的人同时也被免征奥波尔税。除了这群人外,免缴奥波尔税者还包括被描述为希腊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的群体,其中,希腊人是最大的群体。被免征奥波尔税的人还被免除徭役。(33)盐税和奥波尔税都是小额税,不具有任何实质的经济重要性,免税更多的是象征着相对优越的社会地位。 “税收希腊人”的归类是官方使用的一种族群身份界定方式,它未必与当事人的自我认同吻合。这也意味着在希腊人与非希腊人之间不存在一道不可穿透的身份壁垒。纸草文献和物质遗存都反映了族群身份认同的复杂性。在泰布图尼斯(Tebtunis)出土的10篇纸草文献见证了一对父子的埃及名字被希腊名字取代的过程: 公元前119/8年,儿子使用希腊和埃及双名,其父仅用埃及名字:“马隆(Maron),又名奈克察弗提斯(Nektsaphthis),派托西里斯(Petosiris)之子”;(34) 公元前118/7年,马隆提到本人和父亲名字的改变:“狄奥尼修斯(Dionysios)之子马隆,过去名叫派托西里斯之子奈克察弗提斯”;(35) 公元前116/5年,父子均用双名:“马隆,派托西里斯即狄奥尼修斯之子,又名奈克察弗提斯”;(36) 公元前116/115-101年,父子均只用希腊名字:“狄奥尼修斯之子马隆”;(37) 公元前101年,在其服役授地的文件中,他被描述为“狄奥尼修斯之子马隆,骑兵军事殖民者中的一个马其顿人”。(38) 像其他非希腊移民一样,埃及人可以通过军队服役获得官方认定的希腊人身份。在军事殖民者的名单中偶尔会发现埃及名字,但当置身于希腊式的人际环境时,他们更倾向采用希腊名字。马隆应该就是这样一个成功变身为希腊人的埃及人。他最初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察,在长期的服役生涯后被擢升为骑兵军事殖民者。在这个职位上,他获得了100阿鲁拉授地以及与王室共享的、最具荣誉的族群身份--马其顿人。其实纸草文献没有明确提到马隆是埃及人,我们是依据他最初只有埃及名字而后来改名判定他有埃及血统的。 在另一组纸草文献中,我们发现一个习惯于采用双重名字的希腊人家族。公元前118/7年的一份民众体埃及语土地转让契约的希腊语译文写道:“我,系本土希腊人,属军事殖民者,名叫派泰苏括斯(Petesoukhos),又名阿蒙尼奥斯(Ammonios);我父为蒙凯斯(Menkhes),又名阿斯克莱皮亚戴斯(Asklepiades);我母为蓬(?)奇丝(P?unkhis)……与我达成协议者为本土希腊人……蒙凯斯,又名阿斯克莱皮亚戴斯;其父为派泰苏括斯,又名阿蒙尼奥斯;其母为塔西丝(Thasis);他即我的儿子。”(P.Tebt.I,164.5-10)这是一份父子问的契约。写契约的派泰苏括斯自称是军事殖民者。从该纸草文献和其他纸草文献中可知,蒙凯斯是发雍地区的凯尔凯奥西里斯(Kerkeosiris)村的书吏。(39) 出自蒙凯斯之手写给国王及王后的一封求助信(前118)开头写道,此信来自“阿尔西诺埃州波莱蒙(Polemon)区凯尔凯奥西里斯村书吏蒙凯斯及其兄弟波莱蒙(Polemon)”(P.Tebt.I,43.3-4)。而年代差不多的另一封信(前114)也是一个叫“波莱蒙”的人写给其“兄弟蒙凯斯”的(P.Tebt.I,19.2),内容是谈论公务。波莱蒙提到其他书吏的情况,并赞同蒙凯斯的一项做法,认为这样会让他们兄弟两人有很好的政绩表现。他还敦促蒙凯斯加紧收税。从这些情况来看,这封信里的波莱蒙和蒙凯斯显然都是官员。这个蒙凯斯应该就是上述两份纸草文献中均提到的凯尔凯奥西里斯村书吏蒙凯斯。同年,蒙凯斯写给可能是王室书吏霍罗斯(Horos)的一封书信草稿又提到了“警长波莱蒙的儿子派泰苏括斯”(P.Tebt.I,16.12-13)。这个警长波莱蒙应该就是他的兄弟。公元前110年,一个自称“波莱蒙,又名派泰苏括斯”的“波莱蒙区凯尔凯奥西里斯村书吏”给巡理法官写信,请求推迟一桩针对自己的诉讼(P.Tebt.I,29.2-4)。这个拥有双名的书吏无疑是蒙凯斯职位的继承者,他应该就是蒙凯斯写给霍罗斯的信中提及的“警长波莱蒙的儿子派泰苏括斯”,即蒙凯斯的侄子。 这里可以看到,一个家族的四代男性成员,蒙凯斯(又名阿斯克莱皮亚戴斯)、其祖父蒙凯斯(又名阿斯克莱皮亚戴斯)、父亲派泰苏括斯(又名阿蒙尼奥斯)、兄弟波莱蒙、侄子派泰苏括斯(又名波莱蒙),当中仅有蒙凯斯的兄弟波莱蒙只使用希腊名字,其他人用的都是双名;蒙凯斯的祖母和母亲只有埃及名字。派泰苏括斯和蒙凯斯父子自称时所用的(本土希腊人),是埃及语常用的表达“Wynn ms n Kmy”(埃及出生的伊奥尼亚人)的希腊语对译。派泰苏括斯还自称是军事殖民者。但从整个家族的名字来看,其血统起源不好确定。他们也许是希腊殖民者娶当地妇女而生的后代,还可能是族群身份早已转变为希腊人的纯埃及家庭的后裔。无论是哪种情况,他们的希腊身份至少应该获得并保持了多代。他们是一个占据村中希腊和埃及传统官职的精英家庭。拥有双语名字意味着他们生活在一个埃及人和希腊人共处的社会小环境中,经常需要转换文化-族群身份和社会角色。蒙凯斯担任基层书吏,经常要和埃及人打交道,埃及名字会给工作带来便利。在与上级联络时希腊名字就会派上用场,拥有希腊名字在基层社会中也是一种享有地位的标志。担任警长的波莱蒙更多的是对当局负责,这使他无需再取埃及名字。该家庭的女性成员仅有埃及名字,或许说明她们原本就是嫁来的埃及妇女,或许暗示着在农村的生活空间中她们接触到的主要是埃及妇女,只需埃及名字就够了。 相比于马隆,蒙凯斯祖上的族群身份更不易识别。如果他们是希腊移民的后代,那就意味着变身也可以在相反的方向上进行,即希腊人跨入埃及人的族群范畴。跨界还可以是一种往复的和经常性的举动。蒙凯斯一家显然是一个既可做希腊人又可做埃及人的家庭。其他资料也告诉我们,这样的家庭在埃及应该并不罕见,他们构成了一个“双面胶”似的社会阶层(请允许对克拉瑞斯的“双面”一词做一改动):以自己的双重身份,一面粘贴着希腊文化和权力,一面粘贴着埃及传统和基层社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