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不定期刑走向定期刑,“严厉革命”主要是从两个途径入手:一是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判处的刑期具有确定性,实行强制判决、强制最低刑期判决、推定判决、量刑指南和“三振出局”等从严判决。二是限制假释委员会的酌情假释权,使犯人的实际服刑期具有确定性,采取定期刑立法,实行诚实判决。在这方面,首开先例的是纽约州。1973年,纽约州议会通过了当时全国最严厉的所谓洛克菲勒毒品法,规定对毒品罪实行强制判决,即要求法官必须对法律规定的具体毒品罪行,判处依罪而定的一定刑期,不得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酌情处理。很多州随即争相仿效,对贩卖毒品、非法携带武器等刑事犯罪,规定了强制判决的刑期。有些州还实行了与强制判决略有区别的所谓强制最低刑期判决,即要求法官对法律规定的具体罪行一律处以所规定的最低刑期,但对最高刑期不做出硬性规定,可由法官自行决定。迄至2002年,美国各州都对某些罪行规定了强制判决,也都对一种以上的罪行规定了强制最低刑期判决。联邦政府司法援助局则获得授权,优先对通过了这类立法的州予以资金援助,以鼓励各州实行强制判决和强制最低刑期判决。在这个时期,联邦国会也针对很多刑事罪行,通过了一系列实行强制最低刑期判决的立法。(14)强制判决立法所涉及的,只是数量有限的某些罪行。因此,联邦政府和一些州又以推定判决、量刑指南的方式,对大多数罪行规定了确定的刑期。所谓推定判决,就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每种罪行比较宽泛的法定刑期范围内,推荐一个刑期或一个比较狭窄的刑期范围,并由此“推定”法官将按照推荐的刑期判刑,或者在推荐的比较狭窄的刑期范围内确定一个刑期。如果法官不按照推荐的刑期或刑期范围判刑,则必须有从重或减轻的情节作为依据,或者另行陈述理由。1975-2002年,共有9个州采取了某种形式的推定判决体制。(15)与此同时,另外17个州则制定了量刑指南,来解决大多数罪行的判决刑期确定性这一问题。这些量刑指南主要是由独立的量刑委员会制定,通常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和前科犯罪记录,规定了比较狭窄的刑期范围。在采取量刑指南的这17个州中,9个州采取了推定量刑指南,8个州采取了自愿量刑指南(最初有10个州采取了自愿量刑指南,其中2个州后来转而采取了推定量刑指南)。(16)推定量刑指南要求法官根据指南推荐的刑期进行判决,如有违指南,则要求法官书面陈述理由,而且被告或起诉方均可就此提出上诉。自愿量刑指南推荐的刑期则仅作参考,如果法官不按照指南判刑,虽然可能要求法官说明理由,但被告与起诉方均不得就此上诉。在联邦政府一级,里根总统任内的美国国会于1984年通过了《判决改革法》(Sentencing Reform Act of 1984),成立联邦量刑委员会,以制定联邦量刑指南。1987年正式生效的联邦量刑指南也属于推定量刑指南,但其量刑之重和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之严,使很多州的量刑指南望尘莫及。因此,该指南有时也被称为“强制量刑指南”。(17)实施9年后,研究判决问题的权威学者批评它是“美国历史上最具争议和最不讨人喜欢的判决改革之发端”。(18)“严厉革命”这种使刑期具有确定性的做法,从对某些特别罪行适用的强制判决和强制最低刑期判决,扩大到了对大多数罪行适用的推定判决和量刑指南,最后则发展到对惯犯适用的“三振出局”判决。所谓“三振出局”,就是对犯有三次重罪(三振)的犯人从严判刑,直至判处终身监禁,使之不再有重返社会再次犯罪的可能(出局)。在此之前,美国很多州并非没有对惯犯加重处罚的法律规定,但在“严厉革命”这一大潮之下,先前的这些规定被视为不足以保护公共安全。因此,1993、1994年,华盛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分别通过了“三振出局”立法。1993-1995年,另外22个州、联邦政府随即也制定了这类法律。(19)比尔·克林顿总统在1994年致联邦国会的国情咨文演说中,公开表态支持“三振出局”。(20)在2003年“尤因诉加利福尼亚州案”的判决中,联邦最高法院也裁定,尽管涉案的尤因仅仅因为偷了三支高尔夫球杆就被判处了从25年到无期的徒刑,但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三振出局”法并未违反禁止“残酷和非同寻常的惩罚”的美国宪法第8条修正案。显然,这种判决已没有任何使犯人改造自新的用意,其目的只是如大法官桑德拉·奥康纳所言“使惯犯丧失犯罪能力和感到震慑”。(21)至于“严厉革命”使实际服刑期具有确定性的做法,则首先见于加利福尼亚州和缅因州1976年通过的定期刑立法。截至2002年,美国共有17个州通过了类似的定期刑立法。(22)这些定期刑立法虽然各有不同,但核心内容都是取消酌情假释权,犯人获得假释的时间由其被判处的刑期决定(判决刑期减去因狱中表现获得的缩减刑期,即为假释前必须服完的刑期),假释委员会不得酌情自行裁定。联邦国会1984年通过的《判决改革法》也包括这一内容。除了定期刑立法以外,诚实判决法也是使服刑期具有确定性的重要举措。所谓诚实判决,是指因暴力犯罪而被判处徒刑者,必须在服完一定比例的刑期后(通常规定为所判最高刑期的85%),方可获得假释。1984年,华盛顿州最先通过了诚实判决法。1994年,联邦国会通过立法,实行暴力犯监禁和诚实判决补助,对那些规定暴力犯必须服完85%刑期方可获得假释的州给予资金补助。截至1999年,美国共有41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通过了诚实判决法,其中29个州要求罪犯服完85%的刑期,其余州则要求罪犯服完25%至100%不等的刑期。(23)这些诚实判决法、定期刑立法合在一起,强化了实际刑期的确定性,也增加了其严厉性。1999年,上呈美国司法统计局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1996年各州监狱释放的暴力罪犯,被判决的刑期平均为85个月;获释之时,实际服刑期平均只有45个月。但是,在1996年业已实行诚实判决法的那些州,新入狱的暴力罪犯的判决刑期人均104个月,预计实际服刑期将达到人均88个月。(24)显然,判决政策的这一逆转所产生的影响,不可等闲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