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公元(前)”(4)
1583年,法国人斯卡利格(Joseph Scaliger)发明“儒略纪年法”(Julian Period),成为被广泛采纳的新纪年换算标准。“儒略纪年法”是阳历、阴历、星期和小纪重复一次的周期凡。7980年(19×28×15=7980)。之所以用这些数字,是出于对纪年推算传统的尊重。中世纪的复活节周期推算就是532年,即19×28,由于历史文献中长期用小纪纪年,小纪成为历史文献中重要的年代符号。斯卡利格发现,在19、28和15的最小公倍数中,不仅每个年份所对应的这三个周期的标志符号(Year's Character):闰余(Epact)、主日字母(Dominical Number)、小纪(Indiction)都不会重复,而且在确定基督诞生年之后,能够将各种纪年始点年份都包括在内,还足够后人继续使用直到公元3000多年。与基督纪元不同,“儒略纪年法”使用1月1日作为岁首,而不是3月25日,这一点与“公元”相同。由于这个原因,加上重新推算,他发现传统的基督纪元发生于公元前4年,而不是公元1年。因此,正是“儒略纪年法”使得基督纪年与公元纪年在时间上被区别开来。前者从公元前4年开始,而后者从公元1年开始。 虽然如此,“儒略纪年法”的核心仍然是公元纪年,斯卡利格首先确定了基督诞生年份的三个标志符号,闰余为11,主日字母为DC(即9),小纪为3,据此推定它对应于儒略纪年第4714年,于是将儒略纪年的起点设置于公元前4714年,然后将创世,大洪水等其他60多种重要的纪年年代一一换算为儒略纪年,从而建立起一个相对可靠的绝对性纪年体系。斯卡利格充满自信地说:“只要年代学家愿意将所有的年代都换算为儒略纪年,他们就能用它解决许多困难;如果缺少了它,他们的努力就会徒劳无功。”(25) “儒略纪年法”被发明之后,虽然在细节方面受到挑战,但在检验过程中其权威性也不断得到确认和巩固,“直到斯卡利格恢复了历史的眼睛,其智慧令人赞叹”(26)。作为年代换算体系,儒略纪年的地位无可匹敌:“在年代学和区分时间方面非常好用,因为月亮、太阳和小纪的数字在儒略纪年中的任何一年都不会重复,在世界被造之前,甚至在世界终结之前都可以用来区分时间。因此年代学家们努力将其他纪年法和所有历史上的事件换算为儒略纪年。”[13](pp.55~57)作为纪年法,儒略纪年曾一度严重威胁到“世界纪年法”的地位:“在世界纪年之前附加儒略纪年,因为许多年代学家将它当做计算的共同标准,虽然他们在计算至主降生为止的世界年数时有着不同意见,但是都同意公元1年为儒略4714年。他们对儒略纪年中更早的史事也有一致看法,如特洛伊被攻陷的日期,奥林匹亚历的开始,罗马建城的年代等等。面对早于异教史的史事时,他们将其应用到《圣经》年代学中,由于它早于创世,也满足了所有年代学家对创世起点的不同计算。”(27) 但是“儒略纪年法”同样存在先天不足,即缺少历史渊源,与“世界纪年法”和公元前纪年法无法竞争。儒略纪年是为纪念古罗马太阳历的推行者儒略·恺撒而命名,并非基督教人士,因此与传统纪年习惯和当时的基督教文化不协调。不仅如此,儒略纪年是依托于基督纪年加以推算的。斯卡利格对基督纪年,尤其是325年以后的年代基本上全盘接受,因为这时教会已经开始有组织地推算复活节,有了明确的年表记录。“儒略纪年法”的重大贡献在于对基督降生前的年代提供了较为可靠的换算标准。正是利用这一点,原有的基督纪年法迅速扩张,发展出“公元前”纪年,最终取代“世界纪年法”而成为正统的纪年体系。 三、“公元前”的流行 比德是第一个在其史学著作中使用基督纪年法的,他也使用过“基督前纪年法”。《英吉利教会史》中有两处提到“基督前”:“基督前60年,盖乌斯·尤里乌斯·恺撒作为第一个罗马人以武力进攻不列颠并打了胜仗。”这里使用的词汇是“ante incarnationis Dominicae tempus anno sexagesimo”,可直译为“在主道成肉身之前六十年”,如简写则是“A.A.D”。在书后的大事表中,这种情况又出现了一次(28)。 但是,该“基督前纪年法”并没有被随后的历史作者们所效仿。检索“德意志文献集成”,仅找到6处使用“基督前纪年法”的例子,其中5处有明确的年数:前47年、前12年、前50年、前50年和前80年,多未超出比德所使用的“基督之前60年”的年数范围;一处不明年数但最能说明问题:“在基督之前多年,他(儒略·恺撒)开创了罗马帝权,而且加以延续,在罗马公民大会的支持下,作为独裁者,阻止了绝望。”[14](p.509)作者竟然不知道恺撒在基督之前多少年上台,这从侧面反映出,当时尚没有可资利用的系统的“基督前”纪年体系。 西方学者一般认为,“公元前纪年法”是由于16世纪晚期的历法争论才得以流行的(29)。从历史作品所使用的纪年方式来看,“基督前纪年法”在16世纪晚期不仅已经较为普遍,而且已被单独使用。由于目前尚无完备的数据库可资统计,具体被使用和流行的情况不是很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在16世纪晚期,“基督前纪年法”已经作为“世界纪年法”的补充而成为“圣经年代学”的基本纪年方法之一,历史学家们会同时标定世界纪年和基督前纪年,而以世界纪年为主。例如1577年出版的著名的《荷林谢德编年史》(Holinshed's Chronicle),关于图尔建城时间,它说的是“世界第3374年,即基督前197年(before the birth of our Saviour)”;而布鲁图斯登陆不列颠是在“世界第2850年,特洛伊被毁之后66年,巴比伦之俘发生后397年,即快结束之时,巴比伦王提尼阿斯第18年,雅典国王美兰西斯第13年,罗马建城之前168年,即基督前1116年(before the nativitie of our Saviour Christ),亚历山大大帝统治之前783年”(30)。他说,这一换算法源自于威廉·哈里逊的未刊《纪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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