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圣活动的“神圣”内涵 朝圣是基督教一项重要的活动,具有“神圣”的意义,也包含世俗生活的期盼。“神圣”在法律或道德领域具有庄严、崇高以及不可侵犯的特点,但是,内源性的“神圣”则来自于宗教,它是宗教领域特有的解释范畴与评价范畴。宗教的“神圣”具有非理性与理性的特点,尽管这是一个悖论,但却是一个实际的存在。所谓“非理性”指对不可知事或物的信仰和崇拜,在朝圣中人们对于圣徒和圣物都具备这种情感。“非理性”的最大“不知”在于基督徒将上帝作为一个超越性的存在,只有内心可以感受。“非理性”是所有宗教的基本特点,如鲁道夫·奥托所述:“任何一种宗教的真正核心处都活跃着这种东西,没有这种东西,宗教就不再成其为宗教。”(11)所谓“神圣”的理性,指人们在对于上帝具有的“神圣”终极体验中,将“全善”(真善美)放在绝对重要的核心地位,并理性地加以追求与实现,这是人们可以理解的“知”。 人们在“不知”和“知”状态下的信仰,使“神圣”具有了神秘感。奥托认为神秘感具有三个性质:第一,绝对不可接近性。对于基督徒而言,空间不是均质的,圣地是一个神圣的空间。耶和华对摩西说:“不要近前来,当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12)第二,绝对不可抗拒性。上帝是在希伯来人极端危机以及集体存在正处于生死攸关之际挽救了他们,所以不抗拒意味着遵守上帝的“约”。希伯来人在经历了和平和繁荣之后,抛弃了上帝耶和华,转而崇拜异族的巴力神(古代迦南和腓尼基人的神)和亚斯他录神(古代闪米特人的女神)。灾难随之降临,于是,“他们就呼求耶和华说:‘我们离弃耶和华,侍奉巴力和亚斯他录,是有罪了。现在求你救我们脱离仇敌的手,我们必侍奉你。’”(13)第三,上帝是具有活力和催迫力的存在,上帝的创造力和摧毁力铸就了世人生活的全部,这种只能感受的力量对于基督徒而言无处不在。 “神圣”的神秘感使基督徒面对至高无上的上帝会产生战战兢兢、自惭形秽、卑微渺小的“畏惧感”;同时,由于上帝的万能又使人们具有接近上帝的“神往感”,“人们总要情不自禁地转向它,甚至还要使之变成他自身的东西”(14)。在基督教信仰的情感寄托中,人们“面对无限神秘与无限威严者时所产生的畏惧感,仍然与各种理性因素保持着联系并合而为一,它使人们相信,上帝乃是一个至善、全能、博爱的大写的人格,每个人都可以与之建立一种最亲密的联系”(15)。 朝圣是建立个人与上帝联系的一个重要途径,基督徒通过漫长的旅行和对圣徒的崇拜以达到内心的平衡和安慰,并求得对其过错的赦免,使其死后能够进入天堂。爱迪斯·特纳和维克托·特纳将朝圣比喻成基督教徒的灵魂之旅,朝圣者在重回“罪恶”和繁重的日常生活前,越过了社会的界限,经历了个人或集体的显现,不犯怨天尤人的过错。(16)帕屈克·吉里认为:“基督教徒走进旷野,离开他们熟悉的环境,放弃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日常的活动,在含糊不清的朝圣中寻找各种人和事。对一些人来说,朝圣是唯一的目的:基督教徒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陌生人和行走者,他们的下一个终点是到达上帝的王国。”(17)萨姆菲尔德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朝圣者和朝圣不仅是基督教徒的外部虔诚,而且构成教堂的重要特色,也是那些愿意接近主、相信上帝的人们的象征。”(18) 朝圣者最直接行为是前往圣地,在圣殿崇拜圣徒以及圣物。圣地是与圣徒的生与死有关的场所。在中世纪,耶路撒冷、罗马以及西班牙的康伯斯泰拉是欧洲人趋之若鹜的三大圣地。耶路撒冷是耶稣死亡和复活的见证地,成为欧洲入朝圣的首选圣地;意大利的罗马因罗马大教堂的创建者彼得而闻名于世,同时这里是教皇的居住地,而且拥有很多的圣徒,并具有悠久的帝国传统;康伯斯泰拉的圣地亚哥声称拥有使徒詹姆斯的遗骨,从11世纪后期起成为欧洲人推崇的第三大圣地。圣地具有“空间的宗教体验所特有的非均质的价值”(19),对于信徒具有非同寻常、无与伦比的意义。在圣地人们不仅能够得到“神圣”的启示,而且能够满足尘世的某种要求。圣殿是教堂或修道院的神圣性表达,一方面,教堂被认为是圣城耶路撒冷的模仿,另一方面,它们再次创造出天堂和神圣的世界,其建筑与设计都是上帝耶和华的杰作,如所罗门断言:“你吩咐我在你的圣山上建造圣殿,在你择居的耶路撒冷城建一座圣坛,这座圣殿乃是天堂圣殿的模型,你从太初便做了准备。”(20)圣殿与天国以及上帝共存,其神圣性能够抵御所有的世俗堕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