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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保:越南使臣对晚清中国社会的观察与评论(7)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史学月刊》(开封)2013年 陈国保 参加讨论

    即自1882年3月李葩利率领法军再度占据河内城后,“中越间官员之来往顿然频繁起来,阮述充钦差奉派广州,向两广总督公署有所转达,但不久又应北洋大臣李鸿章之要求改派范慎遹及阮述两名及随员赴天津以备咨问”(56)。当时,清朝得知越南河内城失守的消息之后,便派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宝海(葩宝)会商交涉,期望从中调解,“拟将妥议善法,有俾两国”。而迫于中方的强硬态度,宝海也答应清朝的请求,同意协商处理,并写信回国汇报相关情况以待审定。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李鸿章不断致信越南询问其与法国交涉之事,“惟北南相距道远,未审现情何似,贵国为天朝藩屏二百余年,最为恭顺,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暨本署遇事关垂,深愿妥为区处,尚其依前电音,速派大臣来津密询底细,便相机与法国公使设法调停”(57)。应该说,此时本身已是危在旦夕的晚清王朝,仍是以一个大国的身份特别是从保护藩属国权益的立场出发,积极出面协调越法关系。只是拘于国力所限和当时复杂的国际环境,因此最终调解结果也就非其所能左右。如越南史书所载:
    嗣后年(1883年)二月,慎遹等至天津,则法已有来书,不肯调停,且执以甲戌约有大南系操自主之权,非有遵服何国之语。不允清认我为属国,复撤宝使回,而以德理固代之。寻又以该掌水手(李)葩利纸桥之死为深仇,理论愈不入,李相又书报清国往英钦使曾纪泽,令联约英、俄、普诸使讲解其事,而亦未有回信。至八月,适得朗国(法国)公新和约,有清国亦不得预我事之款,遂执此为辞,因以卸责(58)。
    原本“中、越当局都期望李鸿章与法使宝海之会商可导致一些转机,但由于法国对越南政策之日趋强硬,宝海被撤职,由脱利固(德理固)任驻华全权公使,且坚持1874年3月之《甲戌法越条约》曾承认越南为独立主权国,因而力斥清朝之宗主权,致使中、法间有关越南问题之交涉陷入僵局”(59)。对于19世纪七八十年代越南的抗法形势以及这一期间的中法交涉,学术界已有诸多重要研究成果,无需笔者再费笔墨重复赘述。但笔者想提出讨论的是,期间越南使臣及其当局对清廷有失客观公允的批评与指责。如当阮述等人得知中法涉越谈判无果而终时,他们在日记里宣泄心中的怨愤曰:
    余等不胜愤恨。我国与法之事,原由中朝来文愿为调停,又召余等至津询问,乃讲说既不能成,又畏缩趑趄不肯以兵船相援,以致法人乘我有事,迫我以和。我国当此变故交集,其势不得不从,而中朝不能保护藩封,不知何辞以自解于天下也?世局至此,尚何言哉(60)!
    越南使臣将阮朝陷入与法交涉的被动局面归咎于清朝的调停失败和未能出兵相助,并谴责中朝保护藩封不力。阮述的这一说法显然是有悖事实的。我们姑且不说阮朝在法国侵入其南圻的很长一段时间从未向清朝通报相关信息,之后又单方面与法国签订《甲戌法越条约》(亦称《法越和平同盟条约》、《第二次西贡条约》),接受法国一手操持的所谓越南为独立主权国,造成切断中越之间长期存在的“宗藩关系”的既成事实,导致后来清朝在与法国的谈判交涉中受人把柄,陷入被动。种种行为,越南无不以自己是与中国平等的国家,何曾视清朝为宗主国?更何况自身已是千疮百孔的晚清王朝自接到越南的求援信号后,从未置身事外,而是多方斡旋,只因国家颓落,处处受制于人,无力扭挽局势,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清朝政府的主观努力。而且,清朝在得知河内失陷后不久,即遣兵过关援越抗法。如1883年3月即由广西发兵进驻越南北部的山西、北宁等省,与驻扎在红河三角洲的法军对峙。同年,刘永福率领的黑旗军又在河内城西的纸桥一战中大败法军,击毙法军指挥官李葩利上校以下二十余名法国军官。但越南当局对于清军入驻越北却如此认为:
    初清国自法官攻占河城之后,节派营团于夹内地诸边省,并山、北二省(按:越南北部的山西、北宁二省)驻扎,虽曰为我全圻声援,实则以自固藩屏也(61)。
    怀疑清朝出兵援越的真心。我们并不否认自身难保的晚清王朝对于出兵越北抱有的顾虑,正如率军由谅山抵达北芹的广西布政使徐延旭与阮朝参赞裴殷年所云:“此来必为南国救应,惟今春李相(往天津)面责法使宝海(谓南国是清旧藩,既和,何得相犯),宝海出呈和约(即《甲戌法越条约》,内有自主之国之语),谓与中国无涉,故中国以暗助为主,总不使其藉口。若果相犯,则不得不从事干戈。”(62)可见,清朝的顾虑并非空穴来风,阮朝也推卸不了责任,但即便如此,清朝并未放弃对越南的援助。更何况法国殖民者存有企图以越南为跳板,伺机入侵中国西南边疆的野心,就算是中方基于唇亡齿寒的考虑也会出兵援越,越方何须苛责。
    我们无意掩饰晚清王朝在处理中、法、越南关系过程中所存在的屈辱性妥协一面,但以上述清朝在协调越法交涉中的行为,相比于越南明命朝对晚清中国时局的袖手旁观甚至冷言挖苦,显然清王朝仍不失为担负道义的“宗主国”,她依旧秉承“字小存亡、兴灭继绝”的上国之道,为保护藩封殚精竭虑。然越南王朝所标榜的中越之间的所谓“宗藩关系”,则完全是以本国利益需求为取舍的,有求即打出这块招牌,无事则自为其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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