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共对“一族一国”的认识,不仅超越了清末民初以来国内各界的种种论说,而且也超越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中华民族“成为认同的来源、社会团结的焦点”,实现了中华民族与国内各民族人民的对接。中共的国家观,也随之从建立“工农共和国”的政治主张转变为建立“人民共和国”的政治目标,即“必须将分裂的中国变为统一的中国,这是中国人民的历史任务”[42]。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由此走出了与苏联不同的“立族”和建国道路。在苏联建立的过程中,沙俄帝国没有为布尔什维克留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资源和凝聚力。在分崩离析的沙俄帝国废墟上,列宁只能按照西方具有“历史相对性和暂时性”特点的狭义“一族一国”模式,在无产阶级政党统一性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向集中统一过渡的众多民族—国家的联盟,所以,苏联也未能确立一个国家—民族的称谓。①中共立足于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国情,确立的中华民族观和统一的人民国家观,使中共放弃了早期政纲中显现的“苏维埃联邦”国家影像,转向了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的道路探索。[43]在这一实践中,中共并没有放弃“民族自决”的政治理念,而是把早期倡导“各民族”的各自“自决”升华为中华民族的自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就是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自决”[44]。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启了中国步入以民族—国家为行为主体的国际社会之门;中华民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民族,成为跻身于民族—国家时代世界民族之林的唯一代表。在对“民族—国家”的理解方面,纠结于“一族一国”理念中“一族”的成分单一性,是对现代民族(nation)概念的偏狭、僵化理解。民族—国家的实质是国家的主权独立,所以它的另一种表述是“主权国家”。历史性的中国“五方之民”及其后裔所构成的现代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统一”意味着国家主权、领土、国民的统一,“多民族”是指构成中华民族(Chinese nation)这个国家—民族的多样性民族成分,其含义是中文话语中“粤有民族”的“民族”,也就是毛泽东所说的除了汉人之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意义上的“民族”,他们“虽然文化发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长久的历史。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45]。因此,对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理解,首先要立足于中国的历史国情和中国话语的理论阐释,然后再去思考如何与其他国家的国情、概念比较,而非本末倒置的“削足适履”或“张冠李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