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遗憾的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在认可魁北克人文化多样性价值和满足魁北克人族裔民族主义运动合理性诉求的同时,并没有为国家统一性建设(特别是国家层面的文化建设)设置有效的协调框架。这就为魁北克人族裔民族主义的泛滥打开了缺口,某种意义上也为他们最终采取分离行动提供了合法借口。实际上,在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开施行多元文化主义民族政策时,作为文化思潮的文化相对主义在印第安人、法裔移民、黑人等少数人群体的一些知识精英中已广为传播,魁北克的文化民族主义运动也已成气候。(11)而《法语宪章》的颁行,正好为“满怀激情的魁北克民族主义政治家将他们的宣言”付诸实践提供了契机。(12) 20世纪80年代,加拿大联邦层面的魁人党团明确提出了实现政治上自决和独立的要求,为此魁北克省于1980年举行了全民公决,分离主义行动公开登上加拿大联邦的政治舞台。1993年10月,主张魁北克独立的魁人党团成为加拿大联邦议会中仅次于执政党的第二大党。1994年9月,魁人党团再次赢得了本省的选举,随后旋即提出了《〈魁北克主权法〉决议草案》,分离主义的力量进一步加强。1995年10月,魁北克省就独立问题再次举行了全民公决,虽然投票结果仍然是“统一派”胜出,但“统一派”与“独立派”之间的票数相差已经非常微弱(双方得票率分别为50.6%和49.4%),民族分离主义的脚步已经踩到了从加拿大脱离出去的边线上。其后,虽然加拿大联邦政府和最高法院为瓦解魁北克民族分离主义的力量做出了不懈努力,分离主义问题也似乎陷入低谷,但民族分离主义的诉求和根源仍然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其对加拿大民族国家建构的掣肘之力也仍然存在和强大。需要指明的是:魁北克人的分离主义行动在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实施之前并不具有实质性意义。对此,瑞士学者克里斯蒂安·乔帕克认为,正是多元文化主义“为少数群体的‘分离主义’和‘聚居化’提供了养料”。(13)客观地讲,这一评价是公允的。 之所以说多元文化主义为民族分离主义提供了养料,在一定程度上催动、抬升了这种分离行动的势头,根源仍在于它植根其上的文化相对主义在理论上的局限性和社会实践中的消极性影响。因为作为多元文化主义理论内核的文化相对主义,主张承认所有文化都是平等的。但文化具有“命题内容:它们要区分真假、对错与美丑。但又不能同时对所有这些都作出判断”。(14)而承认所有族裔群体的文化在价值上具有平等地位,就意味着承认者要去全盘接受、认可被承认者的所有文化及价值观念,这包括那些在自己的文化内部不被认可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多元文化主义者所要求的是国家和多数人社会去“承认”少数群体,但不可否认的是,多元文化主义者却“很少关注让少数群体去‘承认’多数人群体生活方式这一对应的义务”。(15)所以,多元文化主义理念在强调尊重多元文化群体的诉求时并未处理好文化群体之间“多元”与“一元”的辩证统一关系,从而导致了不同种族或民族之间“差异政治意识的对立和各自内部认同政治意识的强化”。(16)而这正是民族分离主义抬升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当然,致使民族分离主义20世纪80年代在加拿大抬头的因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其中既有经典民族主义“一族一国”的“民族—国家”信条和《国际法》承认民族自决权的理论影响,也有魁北克人为争夺自身经济发展主导权、谋求更多政治权利以及为获取更好的教育资源、更多的就业机会等切身利益的考量。其中后者,往往是以刻意维护魁北克人的语言地位、文化价值的理由提出来的。然而,这也正是文化民族主义的行动逻辑:对文化和语言重要性的强调在于说明这些要素是一个民族被承认、并拥有建立独立国家权力所依据的标准。(17)实际上,文化是“民族”的内核。“在多民族国家内部,不同民族之间的沟通、交流必须有一套统一的游戏规则和道德标准,否则,各个民族都强调自己独特的‘族性’,势必导致冲突和分裂。”(18)加拿大的遭遇反映的正是这种情况。所以,不管致使加拿大民族分离主义抬升的原因多么复杂,文化相对主义思潮在实践层面的消极影响以及多元文化主义理念的内在缺陷无论,如何都是非常重要的深层原因。 (责任编辑:admin) |